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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行业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 经济发展环境分析

一、2009-2010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2005年-2010年我国GDP增长变化图

由上图可知,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增长幅度均超过了9%。虽然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2008和2009年的GDP增长幅度有所下降,但2010年经济增长幅度出现回升。

二、2011-2012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从国际经济环境看,尽管世界经济度过了危机的最困难时期,但我们还不能说世界经济步入后危机时代, 2011年世界经济的增长更为艰难,复苏之路曲折漫长。

第一、全球总需求不足的局面将会持续。根据国际机构的预测,2011年美国的经济增长率将从2.6%降至2.3%,欧元区的经济增长率会从1.7%降到1.5%,日本的经济增长率会从2.8%降到1.5%。由于美国、欧洲和日本的G D P占到了全球G D P总量的一半以上,一旦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就会导致全球总需求的不足。

第二是发达国家将受到债务问题的严重困扰。欧洲债务风险还在蔓延,而当前债务恶化在发达国家同样具有“普遍性”。IMF的数据显示,西方发达国家中鲜有达标者:美、英、德、法、日五国2010年预算赤字分别达到GDP的11.0%、11.4%、5.7%、8.2%、9.8%;而五国截至2009年年底的公债余额占GDP比例分别为83.2%、68.2%、72.5%、77.4%、217.7%,财政赤字水平较危机前都大幅提高,负债水平普遍比危机前的2007年提高了15%-20%。美国的情况同样不乐观,截至2010年12月14日,美国公共债务总额已经超过13.85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94%,而减税法案的通过还将进一步加剧政府的债务负担。日本的情况更糟,日本的债务总额与GDP之比远远超过陷入财政危机的希腊和爱尔兰,希腊为136.8%,爱尔兰为112.7%,达到了200%,日本经济合作开发机构预计,2012年财政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债务总额与GDP之比将增至210.2%。这种财政不断恶化和高负债的复苏,必然导致发达经济体向外释放风险,从而使世界经济风险大增。

第三,流动性泛滥正在成为一个长周期、全球性的经济现象。美联储兑现了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粮价、油价、金价等大宗商品价格均大幅上涨,输入性通胀压力达到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高点。联合国粮农组织指出,该组织的农产品价格基准指数大幅上涨,创下名义新高,超过了2007至2008年粮食危机时的水平。在大宗商品价格大涨的推动下,去年12月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环比增幅创下自2009年6月以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欧元区通胀年率也升至2008年10月以来的最高水平,未来无论是新兴经济体还是发大国经济体都难免受到通胀的威胁,如果这样的话,世界经济很可能出现“滞涨”的风险。

从内部情况看,2011年,很可能是中国经济形势复杂而最难以驾驭的一年:宏观经济的下行力量和上行力量互相角力、同时存在。2011年将继续延续2010 年度经济复苏的势头,但考虑到抗通胀以及由此引发的政策调控以及发达经济体奉行的极度宽松政策的外溢作用进一步显现等因素,2011年经济复苏势头将会放缓,2011年季度同比经济增长率在第一季度达到阶段性低点,之后逐步反弹,将呈现“前低后高”的特征,预计全年增速将达9%左右。从三大需求情况看,投资、出口都有回落,而消费则稳中趋升。其中,投资增长22%,消费增长19%,出口增长16%,投资、消费、净出口分别拉动GDP增长4.9、3.6和0.5个百分点。

三、2011-2012年投资趋势及其影响预测

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进一步突出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导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经济增长点、民生工程、民间投资等鼓励性投资方向和投资主体创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项目的新开工,严格把好政府新开工投资项目质量关。

第二节 政策法规环境分析

一、2010年废钢行业政策环境

按国家现行的“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规定,从2011年元月1日起,对废钢铁将开始按照17%的增值税全额征税,不再退税。

二、2010年国内宏观政策对其影响

国家“十二五”规划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目标,而废钢铁行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2010年行业产业政策对其影响

2011年国家对废钢增值税停止退税以后,对废钢市场的影响是肯定的。回收环节、加工配送环节、利用环节的购销价格都要进行新的阶段性调整,构建新的平衡。我们应从微观中的得失摆脱出来,只有站在是否有利于市场发展行业发展、企业长远利益的高度,去观察、分析、权衡利弊,才能准确判断市场发展的内在关联规律,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1、2011年钢企的收购价(即含税到厂价)将有所提高。2010年12月初重型废钢全国平均含税到厂价3039元/吨左右,其中税款约440元左右。按现行政策规定,废钢供应商可获得50%的增值税退税,约220元/吨左右。钢企在制定采购价时已考虑了这一块返利,并在废钢采购定价时已给予减去。 

2011年全额征税后,假若钢材、原料价格不变,废钢货价不变,钢企留给废钢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不变,那么废钢的含税到厂价就应该定为(3039+220)3259元/吨左右。否则就不能保证废钢市场的稳定和正常采购供应。 

若钢企采购价不变,废钢供应商要想保证现有的利润空间,就必须降低居民或产废企业收购价。但从当前物价普遍上涨的大背景看,降价保利不太可能。 

所以说2011年钢企的废钢采购价必然上涨,上涨幅度应为200元/吨左右。 

2、不会影响废钢回收供应企业的经济利益。对废钢供应企业来讲,销售废钢时应向钢企开具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2010年增值税款实际上是由企业支付50%,国家退50%。2011年国家停止退税后,全部由钢企买单。而且减少了企业和财税部门退税时的麻烦和烦恼,减少了资金的占用。有利于维护废钢供应企业的利益。 

3、废钢应用企业的采购成本将有所增加,但对企业利润不会带来大的影响。我国增值税是随着物资流通的流程而流动的,废钢供应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款在销售给钢企废钢时由钢企买单。钢企在采购废钢时所支付的废钢增值税款可以作为进项税在向国家缴纳销项税时进行抵扣。也就是说停止返税后将增加钢企的流动资金和财务费用,不会造成其他额外的经济负担。 

4、废钢采购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助长那些进出都不要发票的非法企业,以较高的货价和现金交易与正规的钢企争夺废钢资源,进而带来新的无序竞争。不过,随着淘汰落后,打击非法经营,这股竞争势力将会逐步减弱。不会因停止退税对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 

5、停止退税,将进一步规范税法的实施,缓解监管难度,提高税法的公平、公正性。因为退税过程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不可能保证每一家企业在同一时间内返回同样比例或同样数额的税金,加上各地施法不平衡、不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意竞争,无疑为退税实施埋下了诸多不安定隐患,终止退税,节约了财税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了廉政的风险。有利于提高税法的尊严。

第三节 社会发展环境分析

一、国内社会环境发展现状

我国废钢市场存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个市场的价位并不一样,常常是国际钢材市场和废钢市场的价位远高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国内废钢市场有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废钢资源的供应不能满足钢铁工业的需要。

二、2010年社会环境发展分析

从2010年开始,我国废钢铁产业将在废钢交易上加强创新,在促进传统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利用电子商务市场。废钢中远期电子交易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有利于促进阳光交易,同时可分散交割,降低交易成本,是传统废钢交易市场的有益补充。

三、2011-2012年社会环境对行业的影响

当前,我国国内市场的运作日趋成熟、理智和规范,这有利于我国废钢市场未来的发展。而供不应求的格局会促使废钢行业加速发展。

随着废钢配送机制的改革,企业逐步淘汰了旧的供需机制、旧的加工工艺和旧的废钢应用理念,进入了专业化加工配送和生产应用精品废钢的科学发展轨道。精品废钢的应用不但为钢企带来了节能降耗、提高钢水内在质量,缩短冶炼时间,降低成本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减少排放、降低污染,产生较好的环保效益。这种专业化加工配送机制的兴起和应用精品废钢理念的树立,将激励钢企多吃废钢的热情,扩大废钢的需求,激励精品废钢市场的迅速发展和完善。废钢应用市场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代。

第四节 钢铁行业振兴规划

一、钢铁行业振兴规划概述

受国际经济危机影响,整个宏观经济及钢铁行业面临着一定挑战,2008年,中国政府近期审议并通过了钢铁、汽车、船舶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其中,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整顿铁矿石采购秩序及规范产品销售的市场制度,采取措施扩大钢材消费。

二、钢铁行业振兴规划细则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1、钢铁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粗钢产量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产业快速发展,粗钢产量年均增长21.1%。2008年,粗钢产量达到5亿吨,占全球产量的38%,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4.53亿吨,直接出口折合粗钢6000万吨,占世界钢铁贸易量的15%。2007年,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936亿元,占全国GDP的4%,实现利润2436亿元,占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直接从事钢铁生产的就业人数358万。钢铁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要,部分关键品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钢铁产业有力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盲目投资严重,产能总量过剩。截至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先进生产技术、高端产品研发和应用还主要依靠引进和模仿,一些高档关键品种钢材仍需大量进口,消费结构处于中低档水平。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大部分钢铁企业分布在内陆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受到环境容量、水资源、运输条件、能源供应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四是产业集中度低,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五是资源控制力弱,国内铁矿资源禀赋低,自给率不足50%。六是流通秩序混乱。钢铁产品经销商超过15万家,投机经营倾向较重。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我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产需陡势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钢铁产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当看到,钢铁产业在经历了长期粗放型扩张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任务依然繁重,内需潜力巨大,钢铁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抓住机遇,制定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钢铁产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着力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加快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2)基本原则。

(1)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钢铁产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骨干企业,保关键品种,保市场稳定,促进产业平稳发展,又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2)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按照沿海、沿江、内陆科学合理布局和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要求,结合淘汰落后、企业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3)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4)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财税利益分配、资产划拨、债务核定和处置等体制性障碍,为推动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

(5)内需为主与全球配置相结合。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优化直接出口,扩大间接出口,在努力加强地质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内铁矿资源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3)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发展方式得到明显转变,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总量恢复到合理水平。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

(2)淘汰落后产能有新突破。按期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力争三年内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3)联合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明显优化,重点中心城市钢铁企业污染明显减少。

(4)技术进步得到较大提升。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60%以上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产品生产实现自主化,关键钢材品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400MPa及以上热轧带肋钢筋使用比例达到60%以上。

(5)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装备基本实现本地化、自主化,大型装备本地化率92%以上。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不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冶金渣近100%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

三、钢铁行业振兴规划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1、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稳定建筑用钢市场,保障重点工程用钢。通过调整和振兴相关产业,努力稳定和扩大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产业需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建设、新农村建设、地震灾后重建和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钢需求。建筑用钢占国内消费量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

改善钢铁产品进出口环境,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钢材间接出口。组织协会和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摩擦,争取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

2、严格控制钢铁总量,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以淘汰落后为前提。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3、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4、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钢铁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专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骨干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对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关键材料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强度机械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推广高强度钢筋使用和节材技术,发展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以及提升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给予重点支持。

5、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发展。

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调整钢铁产业布局。一是建设沿海钢铁基地。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州钢铁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按照首钢在曹妃甸减少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结合济钢、莱钢、青钢压缩产能和搬迁,对山东省内钢铁企业实施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结合杭钢搬迁、以及宝钢跨地区重组和淘汰落后、压缩产能,论证宁波钢铁续建项目。二是推进城市钢厂搬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组织实施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三是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钢铁项目建设。

6、调整钢材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和工模具钢、特殊大锻材等关键钢材品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钢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技术进行攻关。提高认证标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钢材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改相关设计规范,淘汰强度335MPa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加快推广使用强度400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

7、保持进口铁矿石资源稳定,整顿市场秩序。

行业协(商)会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规范进口铁矿石市场秩序。探索、推行代理制。抓住当前市场全面疲软时机,协调国内用户与铁矿石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环节对稳定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8、开发国内外两种资源,保障产业安全。

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开展铁矿勘探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产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河北司家营、山西袁家村等大型铁矿资源开发,提高国产铁矿石自给率;支持邯钢中关、唐钢石人沟、通钢塔东、武钢恩施等现有矿山的深部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四川攀西、河北承德地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整合开发安徽霍丘地区和山东苍山等地区的铁矿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鼓励沿海钢铁企业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尽可能利用国外铁矿石、煤炭等资源。

四、钢铁行业振兴规划主要工程

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出口税收政策将是该振兴规划关注的重点。

五、钢铁行业振兴规划主要措施

1、调整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

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2、实施公平贸易政策。

研究国产钢材和进口钢材公平税负政策,制订具体措施,为国内钢铁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不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钢铁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4、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力度,支持钢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问责制,比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规定,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国土资源、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实施严格监管,防止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5、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建等项目优先予以核准。落实好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适时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6、适时修订钢铁产业政策

调整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一是提高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以及炼铁、炼钢淘汰落后标准;二是修改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三是增加节能减排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排放、二氧化硫排放、烟粉尘排放、可燃气体回收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环保指标;四是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五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

7、提高建筑工程用钢标准。

尽快完善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提高抗震标准,研究出台扩大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商业设施等建筑物钢结构使用比例的规定,修改提高地震多发地区建筑物、重点工程、建筑物基础工程等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

8、实现钢铁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完善装备、汽车、造船、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带动钢铁产品消费和产业升级。加强钢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适应和促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与相关领域用钢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协调发展。

9、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钢铁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银行贷款、吸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必要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10、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提高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到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合作和对外并购。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扩大冶金设备出口信贷规模,带动设备物资出口。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钢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充分利用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11、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共享,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12、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企业联合对外谈判,由钢铁协会组织用矿企业统一对外谈判,建立新的双赢定价机制。由钢铁协会会同相关商会协调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行业协(商)会要及时反映行业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钢铁行业振兴规划的意义与作用

这是十大振兴规划中第一个正式公布的规划,表明了钢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从国民经济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上看,钢铁行业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材料工业,是工业化的粮食,俗话说得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中国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只有优先发展钢铁行业,其他行业的发展才能具有坚实的基础。钢铁行业的发展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讲,钢铁行业也是宏观经济的先行指标,因为它下游面对房地产、汽车等众多领域,上游又是主要原燃料的消耗大户,假如下游各行业不能保证稳定的消费需求,则钢铁行业刚性的供给就将无的放矢,反过来对上游也将形成生产压力。因此,《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率先颁布,其战略意义要远大于经济意义。国家出台4万亿拉动内需的投资计划也给钢铁行业的振兴提供了信心保证,钢铁兴,则经济兴。

七、钢铁行业振兴规划对废钢行业的影响

钢铁行业振兴中很关键的因素是完善钢材的标准,提供标准,从标准上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力气,,作为全球第一产能大国中国的二级废钢还保持在70%、80%的生产比例,对整个资源浪费,建筑的安全很多方面都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这次在调整和产能规划中强化了对于落后标准的取缔,从这个角度上能够有效保证淘汰落后的实施。这对废钢行业的发展有个刺激作用,调整取缔过程中对废钢的国内市场供给量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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