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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饮料产业运行环境分析

第一节2008-2009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中国GDP分析

200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2007年增长9.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400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46183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20487亿元,增长9.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3%,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6%,上升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1%,下降0.3个百分点。

2009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398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比一季度加快1.0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6.1%,二季度增长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025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70070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57767亿元,增长8.3%。

二、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恩格尔系数   

2009年一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4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130元,同比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我国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1622元,同比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已明显放缓。

2009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4.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733元,同比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2个百分点。

剔除季节因素后,2009年第二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季环比增长1.8%,增速比一季度减慢1.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慢3.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季环比增长5.8%,增速比一季度加快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实际增长8.4%。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3.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按2008年农村贫困标准1196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4007万人。

三、存贷款利率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上表为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第二节2008-2009年中国茶饮料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软饮料的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的类别、定义和种类。本标准适用于经包装的乙醇含量小于0.5%(m/V)的饮料制品。

2、分类原则

按原料或产品的性状进行分类。

3、类别、定义和种类

1)碳酸饮料(品)(汽水)类

(1)定义: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2)种类:

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果味型: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子汽水、柠檬汽水等。

可乐型: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饮料。无色可乐不含焦糖色。

低热量型: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成品热量低于75kj/100mL。3.1.2.5其他型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为赋香剂以及补充人体运动后失去的电介质、能量等的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沙示汽水、运动汽水等。

2)果汁(浆)及果汁饮料(品)类

(1)定义:用新鲜或冷藏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2)种类:

果汁:采用机械方法将水果加工制成未经发酵但能发酵的汁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采用渗滤或浸取工艺提取水果中的汁液,用物理方法除去加入的水量,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在浓缩果汁中加入果汁浓缩时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制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制品。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制品称为混合果汁。

果浆:采用打浆工艺将水果或水果的可食部分加工制成未发酵但能发酵的浆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在浓缩果浆中加入果浆在浓缩时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制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制品。

浓缩果汁采用物理方法从果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具有果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浓缩果浆:用物理方法从果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具有果浆应有特征的制品。

果肉饮料:在果浆(或浓缩果浆)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果浆含量不低于30%(m/V),用高酸、汁少肉多或风味强烈的水果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果浆含量不低于20%(m/V)。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浆的果肉饮料称为混合果肉饮料。

果汁饮料: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清汁或浑汁制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于10%(m/V),如橙汁饮料、菠萝汁饮料、苹果汁饮料等。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果汁饮料称为混合果汁饮料。

果粒果汁饮料: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柑桔类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经切细的果肉等)、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于10%(m/V);果粒含量不低于5%(m/V)。

水果饮料浓浆: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含糖量较高、稀释后方可饮用的制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于5%(m/V)乘以本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稀释倍数,如西番莲饮料浓浆等。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水果饮料称为混合水果饮料浓浆。

水果饮料: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清汁或浑汁制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于5%(m/V),如桔子饮料、菠萝饮料、苹果饮料等。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水果饮料称为混合水果饮料。

3)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品)类

(1)定义

用新鲜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食用菌,食用藻类及蕨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2)种类

蔬菜汁在用机械方法将蔬菜加工制得的汁液中加入食盐或白砂糖等调制而成的制品,如番茄汁。

蔬菜汁饮料:在蔬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制品。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蔬菜汁的蔬菜汁饮料称为混合蔬菜汁饮料。复合果蔬汁在蔬菜汁和果汁中加入白砂糖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发酵蔬菜汁饮料蔬菜或蔬菜汁经乳酸发酵后制成的汁液中加入水、食盐、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食用菌饮料:在食用菌子实体的浸取液或浸取液制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选用无毒可食用的培养基,接种食用菌菌种,经液体发酵制成的发酵液中加入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藻类饮料:将海藻或人工繁殖的藻类,经浸取、发酵或酶解后所制得的液体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如螺旋藻饮料等。

蕨类饮料:用可食用的蕨类植物(如蕨的嫩叶),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4)含乳饮料(品)类

(1)、定义

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2)种类

配制型含乳饮料: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m/V)称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称乳酸饮料。

发酵型含乳饮料: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类培养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制得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m/V)称乳酸菌乳饮料,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称乳酸菌饮料。

5)植物蛋白饮料(品)类

(1)定义

用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的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成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5%(m/V)。

(2)种类

豆乳类饮料: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磨碎、提浆、脱腥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制品,如纯豆乳、调制豆乳、豆乳饮料。

椰子乳(汁)饮料:以新鲜、成熟适度的椰子为原料,取其果肉加工制得的椰子浆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杏仁乳(露)饮料:以杏仁为原料,经浸泡、磨碎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其他植物蛋白饮料:以核桃仁、花生、南瓜子、葵花子等为原料经磨碎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6)瓶装饮用水类

(1)定义

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

(2)种类

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允许添加二氧化碳气。

饮用纯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去除水中的矿物质、有机成分、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等加工制成的水。

其他饮用水:由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采自地下形成流至地表的泉水或高于自然水位的天然蓄水层喷出的泉水或深井水等为水源加工制得的水。

7)茶饮料(品)类

(1)定义

用水浸泡茶叶,经抽提、过滤、澄清等工艺制成的茶汤或在茶汤中加入水、糖液、酸叶剂、食用香精、果汁或植(谷)物抽提液等调制加工而成的制品。

(2)种类

茶汤饮料:将茶汤(或浓缩液)直接灌装到容器中的制品。

果汁茶饮料:在茶汤中加入水、原果汁(或浓缩果汁)、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原果汁含量不低于5.0%(m/V)。

果味茶饮料:在茶汤中加入水、食用香精、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其他茶饮料:在茶汤中加入植(谷)物抽提液、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

8)固体饮料(品)类

(1)定义

以糖、食品添加剂、果汁或植物抽提物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的制品。成品水分不高于5%(m/m)。

(2)种类

果香型固体饮料:以糖、果汁、营养强化剂、食用香精或着色剂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用水冲溶后具有色、香、味与品名相符的制品。

蛋白型固体饮料:以糖、乳制品、蛋粉、植物蛋白或营养强化剂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制品。

其他型固体饮料:a)以糖为主,添加咖啡、可可、乳制品、香精等加工制成的制品。b)以茶叶、菊花及茅根等植物为主要原料,经抽提、浓缩与糖拌匀(或不加糖)加工制成的制品。c)以食用包埋剂吸收咖啡(或其他植物提取物)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制品。

9)特殊用途饮料(品)类

(1)定义

通过调整饮料中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制品。

(2)种类

运动饮料: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能适应运动员或参加体育锻炼人群的运动生理特点、特殊营养需要,并能提高运动能力的制品。

营养素饮料:添加适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补充某些人群特殊营养需要的制品。

其他特殊用途饮料:为适应特殊人群的需要而调制的制品,如低热量饮料等。

10)其他饮料(品)类

(1)定义

除上述9种类型以外的软饮料。

(2)种类

果味饮料:在糖液中加入食用香精、植物抽提液、酸味剂、甜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原果汁含量低于5%(m/V)可直接饮用的制品,如桔味饮料、柠檬味饮料等。果味饮料浓浆经稀释后饮用。

非果蔬类的植物饮料类:用非果蔬类的植物的根、茎、叶、花、种子以及竹木自身分泌的汁液,经调制加工制成的制品。

其他水饮料:a)由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经纯化处理(或未经纯化处理)后,添加或通过一种特定装置,以使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有利于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或矿物质的水。b)用天然矿泉水调制加工而成的制品。

其他:以食药两用或新资源食物为原料,经调制加工制成的制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茶饮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饮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92—1996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789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一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1—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4789.15—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26—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75008991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3—1996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6682—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

GB/T10786—1989罐头食品的pH测定。

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

BG/T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

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

GB/T12143.1—1989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

GB/T12456—1990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GB/T13738.2—1992第二套红碎茶。

BG/T13738.4—1992第四套红碎茶。

BG/T14456—1993绿茶。

GB/T14771—1993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16321—1996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GB/T16344—1996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方法。

GB/T16771—1997橙、柑、桔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茶汤饮料: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保持原茶类应有风味的茶饮料。

2)碳酸茶饮料:在茶汤中加人水、糖液等经调味后、充入二氧化碳气的茶饮料。

3)奶味茶饮料:在茶汤中加入水、鲜乳或乳制品、糖液等调制而成的茶饮料。

4)果味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其他茶饮料的定义按GB10789中的规定。

4、产品分类

1)按原辅料分为:茶汤饮料和调味茶饮料。

茶汤饮料分为:浓茶型和淡茶型。调味茶饮料分为:果味茶饮料、果汁茶饮料、碳酸茶饮料、奶味茶饮料、其他茶饮料。

2)按原料茶叶的类型分为:红茶饮料、乌龙茶饮料、绿茶饮料、花茶饮料。

5、技术要求

1)原辅材料

茶叶应符合GB9679,GB/T13738.2,GB/T13738.4或GB/T14456的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T10791的规定。不得使用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调制茶饮料。

2)感官要求

应符合“茶饮料感官要求表”的规定。

三、茶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根据软饮料的分类标准GB10789-1996,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6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饮料,可根据其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参照上述某个单元的细则进行审查,检验按其明示标准进行,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为饮料(特殊用途饮料)。

其他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饮料类产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1、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

2、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1)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茶叶的水提取物(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调配(或不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2)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茶多酚、咖啡因含量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3、必备的生产资源

1)生产场所

(1)生产茶饮料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2)必备的生产设备

水处理设备;配料罐;过滤器;杀菌设备;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混比机(适用碳酸型茶饮料)。

4、产品相关标准

QB2499-2000《茶饮料》;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5、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的茶叶应符合GB9679《茶叶卫生标准》、GB/T13738.2-1992《第二套红碎茶》、GB/T13738.4-1992《第四套红碎茶》或GB/T14456-1993《绿茶》的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茶多酚、咖啡因为原料调制茶饮料。

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酸碱滴定装置(适用碳酸型茶饮料);二氧化碳测定装置(适用碳酸型茶饮料);定氮装置(适用奶味茶饮料);酸度计;计量容器;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0.1mg)。

7、检验项目

茶饮料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照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带☆的项目为非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茶饮料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带★的项目为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茶饮料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

8、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所抽品种应为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对于有碳酸型茶饮料产品的企业应抽查碳酸型茶饮料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第三节2008-2009年中国茶饮料产业社会环境分析

近年来,饮料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必需品。各种纯净水、果汁、碳酸饮料以及新概念饮品等层出不穷,在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也引发了饮料市场愈发激烈的竞争。而在今年的饮料市场中最为引入注目的要数有“饮料新贵”之称的茶饮料了,在这个市场上的竞争正在如火如茶地展开着。

茶饮料产业整体社会环境良好,自1997年~2001年的5年间,产量就增长了280万吨,平均增长速度接近100%。2001年我国茶饮料的产量为300万吨,占世界茶饮料市场的比重接近20%,居世界第5位。近年来,随着我国茶饮料的飞速发展,它正以每年300%的速度增长,占我国饮料消费市场份额的比重越来越大。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年轻化无疑是最大的特点了。茶饮料的主流消费人群是15岁~34岁的年轻人,其中尤以青少年为重。因此,众多商家都把青少年作为广告诉求的目标,强调茶饮料的“天然、健康、快捷、方便”的特点。另一个特点是女性略多。这主要是由于女性消费者更注重健康、天然、时尚等因素,而茶饮料就很好地满足了女性消费者的这一需要。

而消费者的心理总有追求个性,讲究品味,追求时尚,充满活力,追求健康,回归自然的特点,而社会购买需求方面,消费者在购买茶饮料时最看中的是饮料的口味,这也是任何一种饮料最基本的卖点。因此,不论是什么样的茶饮料,都应该在提高口感上下功夫。

从茶饮料饮用的场合来看还是比较广泛的。“平时口渴时喝”是消费者最常饮用茶饮料的场合,其次是外出和旅游时。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消费者一般购买茶饮料主要是因为它的解渴功效要比一般的果汁和碳酸饮料好,口味又不像水那么单调,而且还更加健康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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