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第一节 铝基中间合金产品概述
铝中间合金主要用来调整铝熔体成份的一种传统产品,它是一些融化温度较高的金属元素,用熔融法和铝生产中间体,这种中间体的熔化温度显著降低,从而使一些熔解温度较高的金属元素在较低的温度下加入到铝液当中,以调解铝熔体的元素含量。
第二节 铝基中间合金产品特点
1铝基中间合金产品特点:
1)成分均匀,熔化温度低。
2)易于破碎,便于加入。
3)成分含量高,易于吸收。
2、Al-P中间合金的组织特点是在铝基体上分布有大量细小的AlP晶核,与目前各类磷变质剂相比有以下优点:
1)无烟、无渣、无污染
无任何有害气体放出,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是一种绿色环保型的变质剂;无反应渣产生,降低铝耗;由于不存在污染问题,对炉衬、坩埚和工具无腐蚀作用,延长炉衬和坩埚的使用寿命,降低能耗。
2)运输方便,保存安全,添加方便
同一般的铝合金一样,其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长期存放不失效;添加过程与合金化过程同步,省去变质处理时间,既方便生产又提高效率。
3)所需温度低,变质效果稳定、长效
由于AlP颗粒在Al-P中间合金中已预先生成,达到了变质效果的高效性;变质处理时可不必过热,在740~850℃范围内均可达到稳定的变质效果;变质效果可保持30小时以上。
4)加入铝合金中后P的吸收率高(达70%),可定量控制,且加入量少
5)综合生产成本低
综合1)、2)和3),可降低综合成本。
第三节 铝基中间合金产品应用
铝合金晶粒细化剂在我国应用较晚,近几年,由于国外引进生产线的工艺要求,才在部分铝材生产中开始应用,对它的作用也开始认识,1986年,东北工学院在国内研制成棒状Al-Ti-B细化剂,并于1987年批量生产供应国内铝材加工企业使用,以后,在涿县、沈阳、郑州等地也开始了晶粒细化剂的研制和生产,而且在应用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第四节 铝基中间合金产品技术指标
YS-T282-2000 铝中间合金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r铝中间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配制合金用的铝中间合金锭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987.1^6987.21-198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6987.22^-6987.23-1987铝及铝合金的化学分析方法
GB/T6987.24-1988铝及铝合金的化学分析方法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3.1 产品名称
3.2 牌号_
3.3 数量(重量)
3.4 本标准编号(含年号)
3.5 其他要求
4、要求
4.1 产品分类
合金锭按化学成分分为18个牌号,合金锭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中规定。
4.2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定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5表山所列极限值数位一致。
4.3 合金锭的断口组织应致密,不允许有明显的熔渣和偏析。
4.4 合金锭的表面应无霉斑及油污,无夹杂物,但允许有氧化膜,皱皮和收缩裂纹。
4.5 需方对合金锭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4.6 合金锭外形应便于包装、运输及使用,其形状规格可采用下图所示。
铝中间合金锭化学成分表

铝中间合金锭化学成分续表

5、试验方法
5.1 合金锭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6987.1---6987.24的规定进行
5.2 断口组织检验从每批合金锭中任取一锭,韧性合金由底部锯至锭厚的1/3处打断,用目视进行检脆性合金断日可直接用目视进行检查
5.3 合金锭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6、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合金锭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P证明书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的产品组成。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由多炉组成
6.3 检验项目
每批或炉合金锭应进行化学成分、断口组织、表面质量的检验
6.4 取样和制样
6.4.1 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制样、应从该批合金锭中任取一锭,在其上表面沿对角线钻通三处取得一点居中,另两点分别在距端点100mm处。脆性合金锭可破碎筛分取样。
6.5 检验结果判定
6.5.1 化学成分和断口组织检验结果不特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在该批产品中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口取双倍试样复验。如复验后仍有一个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5.2 表面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按锭判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每块合金锭F-应标注牌号、炉号
7.1.2 脆性合金锭应包装成箱(或桶),每箱(或桶)应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炉号
7.2 包装、运输、贮存
7.2.1 脆性合金锭每箱(桶)重量不超过50kg
7.2.2 合金锭应按牌号堆放及运输,不得混号。严防潮湿
7.3 质量证明书
每批合金锭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d)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牌号及注册商标
c)批或炉号
d)每批或炉重量及件数
e>化学成分分析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本标准编号
g)出厂日期
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中经纵横市场研究观点,不代表其他任何投资依据或执行标准等相关行为。如有其他问题,敬请来电垂询:4008099707。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