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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橡胶行业分析和存在的问题对策

第一节 中国废橡胶市场

一、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市场剖析

近一段时期,由于盲目投资,国内废橡胶综合利用市场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致使市场上废橡胶资源紧缺、价格不断攀升,而再生胶和硫化胶粉产品价格却还在原地徘徊,甚至在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许多企业因缺乏废橡胶资源而不能满负荷生产,有的小企业面临破产境地。为此,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经济信息站曹庆鑫等业内专家呼吁,各生产企业要对当前废橡胶综合利用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注重环境效应和规模效益,切忌盲目上马。

1、盲目扩产导致市场饱和

伴随着生胶市场价格大幅度提升,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产业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快速崛起。据对全国废橡胶综合利用产业的粗略统计,2002年,再生橡胶、硫化橡胶粉生产企业近460余家,专业配套生产企业约60家,生产废橡胶改型产品企业120余家,废橡胶回收、分类、初级加工的企业不计其数。

再生橡胶和胶粉胶粒年生产能力超过了轮胎产生量的增长比例,使再生橡胶和硫化橡胶粉的产出趋于饱和。

2、企业数量膨胀争抢资源

与再生橡胶和胶粉胶粒产量同步增长的,是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无限膨胀。近两年来,山西汾阳一个镇发展的再生胶企业已经达到71家,每家生产规模都在年产再生橡胶3000~6000吨左右;同样在江西,最近一年多时间又有10多家盲目投资再生胶产业的企业陆续开业,规模都在6000~10000吨左右,仅高安市周边40千米范围之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新建了5家再生胶企业。

这种局面造成了企业在市场上抢购废橡胶,带来价格的恶性竞争。据统计,2004年开春以后,全国各地废橡胶价格普遍上扬。其中废轮胎每吨涨价幅度在80~250元,废鞋胶在80~150元。白色盐水瓶塞的废橡胶涨幅最大,每吨上涨800~1200元,从而大大压缩了再生胶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上世纪末,天胶价格为7000~8000元/吨,再生胶价格可达3000元/吨左右,但是,当前天然胶的价格已经达到1.5万元/吨左右,而再生胶价格不升反降,仅为2400~2800元/吨。再加上产品出厂运输费用的上涨、企业用电的限制等等,使一些再生胶企业陷入困境。如江苏南通一家橡胶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废旧轮胎资源严重不足,使其具有每天处理36吨废钢丝子午胎生产能力的生产设备,仅能勉强维持每月开10个班左右。江阴市台联超精细胶粉厂是一家利用废鞋底边角料生产万吨防水材料专用胶粉能力的企业,也因没有足够的废橡胶资源,造成开工严重不足,仅能维持全年生产能力的三分之一左右。

3、环境和规模效益是关键

从生产过程来看,硫化胶粉的生产其实就是再生胶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再生胶和硫化胶粉的市场应用是由市场经济运作决定的。由于硫化胶粉的使用性能不及再生胶,目前不可能大范围应用,其市场需求量近期也不可能有大的提高。因此,有关专家提醒,投资硫化胶粉一定要慎重。目前,再生胶生产企业都有能力生产公路40目硫化胶粉,即便是需要60目、80目、100目或更细的硫化胶粉,目前的再生胶生产企业也只需增加少量的细碎设备,淘汰脱硫、压延设备,就可以达到100万吨/年的精细硫化胶粉的生产能力,根本无需重复建设所谓的硫化胶粉厂。

废橡胶综合利用企业一定要环保达标,要有规模效益,提倡企业生产规模在6000吨/年以上,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而现在许多企业无力对环保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必然造成二次污染。目前,发展废橡胶利用产业、治理二次污染已成为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重大议题。曹庆鑫认为,进行废橡胶综合利用就是要做到让废橡胶物尽其用,变废为宝,达到产业经济循环化的目的,而不应造成这一产业的不健康发展。

二、中国废橡胶利用项目市场大

目前,我国橡胶消费量居世界首位,废橡胶资源也同步增长,为废橡胶利用创造了十分有利的资源条件。同时,随着橡胶工业及建材、道路建设发展,也为废橡胶资源利用提供了更大的市场。

我国废橡胶资源利用近年来发展较快,生产水平和规模都有了一定基础,但也应看到由于废橡胶资源利用项目生产比较简单,投资少,上马容易,加之某些“钱途无量”的舆论导向,近年来废橡胶资源利用项目重复建设严重。对此,橡胶行业应高度重视,注意避免盲目投资与浪费。

三、中国废轮胎利用市场分析

我国橡胶资源匮乏,近70%的橡胶靠进口,是世界第一橡胶进口大国,也是世界第一大橡胶消费国。我国废旧轮胎资源浪费严重,回收率低,2003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超过一亿条(不包括摩托车轮胎等),折合可回收利用的橡胶资源100多万吨。因此,将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可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的匮乏,为经济建设节约大量资金,同时减少“黑色污染”。

1、轮胎翻新率低,浪费惊人

我国目前旧轮胎翻新率仅占新产量的4%,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15%。我国目前轮胎翻新以载重车、客运车为主,轿车轮胎基本上不翻新,而欧盟的轿车胎翻新率达18.8%。我国大型矿山、大型水利工程用的巨型轮胎翻新率不到20%,航空轮胎的翻新率不到10%,而美国矿山用工程轮胎、航空用轮胎的翻新率达80%以上。航空轮胎的翻新次数高达12次,载重汽车轮胎以米其林的轮胎为例,一般要翻新3-4次,高的达7-8次,行驶里程达113万公里。一条新胎的使用价值70%在轮胎体,翻新一条旧轮胎等于节约70%新橡胶资源。一条翻新轮胎所需的合成橡胶成份,消耗的石油仅是新轮胎的1/31/4,在北美洲,1993年因使用翻新轮胎节省了4亿多加仑8800万升)石油。

由于整个社会对轮胎翻新的意义认识不足,不少人宁愿用价格昂贵的新轮胎不用翻新轮胎,浪费惊人。以大型露天矿使用的36000R51或3700R57巨型轮胎为例,此种轮胎全部靠进口,每条价值10-20万元,一般短则半年,多则一年就报废了。我国一年报废巨型轮胎几千条,仅此一项一年浪费资金就达上亿元。

我国轮胎质量不高,一般载重车行驶10万公里就报废了。国家没有对轮胎规定行驶里程,加上超载超限,致使能翻新的旧轮胎有限;虽然国家早就规定了轮胎的磨耗极限,但使用单位和个人不按磨耗极限对轮胎进行翻新再使用,往往一胎跑到底,常出现爆胎事件,引发交通事故。

2、畅通废旧轮胎回收渠道

发达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回收有严格的管理法规,不允许废旧轮胎进行买卖。国家在城市周边(一般在150公里范围内)指定废旧轮胎的收集场所,实行生产者负责制,由生产轮胎、汽车厂商、汽车维修商负责回收,交指定的收集场所统一处理。

目前我国废旧轮胎主要靠进城打工的农民收购,对有利的斜交轮胎就收,对全钢丝子午线轮胎基本上不收,尤其是边远地区和大型矿山用的巨型轮胎更是无人收购。每年约有60%左右的废旧轮胎,特别是子午线钢丝轮胎没有得到有效应用。

目前我国处理斜交废轮胎的再生胶厂,多数属小厂,投资少成本低。他们用偷漏税等手段争夺废轮胎资源,二次污染严重,由于受橡胶价格居高不下的利益驱动,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秩序混乱,仅河北玉田县窝勒沽村就建起六家再生胶厂。初步调查类似的小再生胶厂全国就有上千家。小再生胶、小炼油厂浪费橡胶资源,二次污染严重。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淘汰了再生胶生产工艺,禁止由废轮胎裂解炼油。

国家要严禁用废轮胎炼油,对再生胶厂要严格控制污染,凡二次污染严重又浪费橡胶资源的企业要限期关闭。对少数经过技术改造,缓解了环境污染的万吨以上的再生胶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

3、大力发展再生精细胶粉生产

废轮胎常温法再生精细胶粉,是国际公认的无二次污染的先进处理工艺,我国应大力发展胶粉生产,在投资、税收政策上给予政策扶持。美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凡国家支助的高速公路,各州规定必须使用胶粉改性沥青,胶粉的使用达5-15%;广泛用于生产橡胶制品、防水材料、隔音材料、铁路枕木等替代橡胶资源。

我国大连三环、北京泛洋、上海虹磊等公司与有关科研院所,自主开发研制的常温法生产精细胶粉技术设备已具备世界先进水平,并向加拿大、美国、俄罗斯、圣卢西亚、中东等地区出口。但国内的胶粉厂由于受政策、税收、废轮胎资源制约,不能扩大运行。

四、废旧轮胎处理市场分析透视

1、收购环节乱资源浪费多

目前,由于在全国大中城市周边还未形成废旧轮胎回收集散交易中心或交易市场,旧轮胎收购环节混乱,回收率低。

从事废旧轮胎回收的主要靠由民间的个体业务户零散回收,在北京约有2000多个个体农民从事废旧轮胎的回收业务,但他们只收购较容易处理的斜交轮胎,而全钢丝子午线轮胎基本上无人收购。他们从汽车维修点、拆车点、运输车队回收废旧轮胎,然后将回收的废旧轮胎运到北京西南郊卖给当地的废旧轮胎收购商。

目前北京有十多家个体收购商,由于没有固定场所,收购点经常变动,因此未能形成稳固的市场。每个收购商少则一个月回收废旧轮胎1万条,多则收购4万条左右。收购商将收购的废旧轮胎简单挑选后,有的卖给轮胎翻新厂,有的送到河北玉田农民自办的小作坊式的加工厂或将废子午线轮胎简单切割后卖给农村做燃料。这些加工厂用手工将废旧轮胎加工拆解后,胎面胶卖给再生胶生产厂家,其余的做成农用鞋底、建筑用灰桶等之类的低档产品。正是回收环节的混乱,造成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的原料得不到保证,而且成本高。据调查,从北京收购商手里购进一吨废旧轮胎(斜交胎)销售价达900元左右。

2、企业规模小,发展无后劲

我国每年废旧轮胎约为5000万条,其中有2000万条废旧轮胎被作为垃圾白白扔掉,回收利用率要比发达国家低30%—40%。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橡胶消耗国,废旧轮胎的再利用是对橡胶需求极好地补充,那么我国废旧橡胶回收利用率为何如此低呢?

我国现有废旧橡胶回收利用企业约1800家,由于大部分企业普遍规模小,多数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测试设备不完备,再利用的质量上不去,市场竞争力差,企业发展无后劲。由于废旧轮胎从民间收购,没有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加工企业税赋实际上增加了一倍,使本来微利的企业变成亏损。目前我国废旧橡胶再利用企业连续多年亏损,整个行业困难重重。

我国旧轮胎翻新无论是载重车轮胎、矿山用工程车轮胎、航空用飞机轮胎、轿车轮胎,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3、管理不规范,缺乏法规政策

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行业属于半公益性事业,盈利空间小,而国家在此方面的投入不多,未形成投资热点。再加上税赋过重,有1/3的企业已处于破产边缘,1/3的企业已经倒闭。

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从事废旧轮胎加工利用的翻胎、胶粉和再生胶企业均按国家再生资源修旧利废企业执行3%的营业税率。税制改革后,统一执行17%的增值税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国有废旧轮胎回收网点已不复存在,废旧轮胎基本由民间的个体业户零散收购,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因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企业需要全额缴纳17%的增值税发票,因而属于半公益性的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大面积亏损,企业数量锐减,行业迅速萎缩,影响了整个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如我国的常温法生产胶粉技术装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现已生产出80——200目的精细胶粉出口韩国,受到用户的欢迎。精细胶粉需求虽然很大,但由于国家缺乏对生产企业的鼓励性政策,一些胶粉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胶粉应用市场一直发展不起来。

目前我国的废旧轮胎管理极不规范,没有一个可依照的法规或政策。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废旧轮胎已不同于其他固体废弃物,通过深加工废旧轮胎,生产的橡胶粉及其延伸产品具有很高的附加值,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八五”期间,我国曾掀起了一股胶粉开发热和引进热,全国有18家企业引进了国外技术及装备,但差不多全军覆没,主要是生产成本太高。现在国内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的技术是成熟的,但就因为国家缺乏鼓励性政策,整个行业生存环境一直不乐观。

由于我国的废旧轮胎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加工企业原料不足,另一方面,废旧轮胎被大量的焚烧和用于土炼油,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第二节 中国废旧橡胶行业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中国废橡胶利用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废橡胶利用面不广。

几十年来,我国废橡胶利用渠道主要集中在生产再生胶。从美、日等发达国家废轮胎利用渠道分析,旧轮胎符合翻新条件的,首先进行翻新;不能翻新的,主要用作燃料,其热能利用占总利用量的50%以上。而我国翻胎业落后,大量新胎为一次性用品,热能利用尚未开始。胶粉的利用,发达国家占20%左右,我国尚不足10%;就是产量最高的再生胶,其后加工利用,在面上也还没有普遍展开。其它直接利用或切割后利用方面也比发达国家少得多。

2、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生产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由于小规模废橡胶利用项目投资较少,在宏观上很难控制,一些部门或单位缺少实事求是的可行性分析,造成建设项目盲目发展,重复建设。据初步调查,全国生产再生胶、胶粉的企业多达400余家,80%的企业年产量在5000吨以下,有的企业不到1000吨;全国轮胎翻修企业500多家,平均每家每年翻修轮胎在6000条左右。多数小规模的利用企业只顾眼前利益,管理粗放,“三废”治理未达标,遍布城乡的小工厂又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产品质量不稳定,生存发展缺乏后劲,导致了新的资源浪费。

3、废橡胶利用企业税负过重。

国家税制改革前,利用废旧物资(包括废橡胶)的生产企业一直征收5%的产品税,并减半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增值税收标准几经变化,现执行的2001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经营单位免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橡胶后,可按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督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抵扣,利用企业增值税实际税额为6%,再加上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教育附加税、物价调节税、印花税及地方税和费用等,实际税率达7%。一部分再生胶企业由于废橡胶原料来自个体经营,无法抵扣,税率高达10%以上。

4、进一步开展废橡胶利用缺少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关于适合我国国情的废橡胶利用管理办法,目前可执行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国务院〔1996〕36号文件,36号文件对废旧物资利用作了原则规定,而对废旧物资包括废橡胶回收利用方面没有一个管理性文件。因此对行业管理显得不规范。例如:各地对废橡胶个体回收点未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个体回收户多数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对回收场地的环保、卫生和安全重视不足,等等。

此外,也没有一个关于废橡胶利用技术方面的政策。因此,提高和发展行业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无章可循。

5、随着橡胶工业的快速发展,废橡胶产生量也会同步增长,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废橡胶利用量、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难度越来越大。

我国橡胶工业近三年来,生胶耗量年均递增10%以上,而废橡胶的利用受到外部因素的制约没有同步增长。与国外比,国外废橡胶一般是无偿利用,我国是有价回收;国外对废橡胶利用实行补贴,我国没有补贴。

二、废橡胶再生行业投资盲目

近年来国内废橡胶再生企业大规模增产。一方面造成废橡胶资源短缺,企业生产受影响;另一方面再生橡胶和胶粉的新增产能迅速膨胀,导致市场供过于求。

大量企业争抢生产原料,导致国内废橡胶价格普遍上扬。其中废轮胎每吨涨价幅度在80-250元,废鞋胶在80-150元。部分企业因废橡胶资源不足而不能满负荷生产,甚至有些小企业面临破产。另外,由于供需失衡,再生橡胶和硫化橡胶粉的价格有下降趋向,使企业陷入更深的困境。

三、废旧橡胶利用形势严峻

我国是世界最大橡胶消费国,主要橡胶制品产量居世界首位;橡胶消费量2004年超过340万吨,连续3年稳居世界首位。但我国同时也是橡胶资源匮乏的国家,仅占世界总资源的近10%,每年缺口达50%以上,每年需进口天然胶120万吨、合成胶60万吨。我国还是世界废旧橡胶发生量最大的国家之一,2004年废旧橡胶产生量约272万吨,其中主要是废旧轮胎,约有1亿多条。可见我国废旧橡胶利用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我国废橡胶资源利用率约65%(不包括轮胎翻新),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利用率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废旧橡胶资源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是生产再生胶和胶粉,其中再生胶产量居世界首位。

而国外废旧橡胶利用除了轮胎翻新外,主要是制造胶粉应用于建筑材料以及燃烧热利用。在一定时期内,再生胶和胶粉仍然是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的主导产品。

轮胎翻新是旧轮胎最经济的利用方式。一般载重子午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一翻率应在80%,二翻率60%,三翻率40%。由于预硫化翻胎技术的发展,一次翻胎里程就接近或超过新胎里程,再加上二翻和三翻,载重子午胎的综合里程将提高1倍以上,可以1条胎相当于2条用,节省了橡胶等资源,同时减少了废轮胎发生量。但我国轮胎翻新量仅占新胎产量的4%,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0%,尤其是翻新率高的子午胎翻新比例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

造成我国轮胎翻新率低的原因主要是:超载破坏轮胎胎体,导致翻新率降低;不良驾驶习惯,造成翻胎胎源减少;部分新胎胎体质量差;真正能翻新钢丝子午胎的工厂很少。

目前我国废旧橡胶利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翻胎率太低,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大部分应该进行翻新的轮胎被用来制造再生胶、胶粉,有的甚至用来土法炼油或被废弃,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胶粉与再生胶比例不合理,胶粉应用技术落后。

到2020年中国橡胶消费量将从现在的占世界消费总量22%提升为29%,达800多万吨,废旧橡胶的发生量将达600多万吨,废旧橡胶利用形势日趋严峻。因此,我国废旧橡胶的循环利用亟待得到重视和更加科学的发展。

四、废橡胶利用行业发展需国家政策支持

废橡胶综合利用,是橡胶工业充分利用和节约资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实施科学发展和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对解决我国橡胶资源短缺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目前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产业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胶粉与再生胶之比虽然提升到1.7:10,但比例仍低,胶粉在非橡胶制品领域的应用途径仍没有得到根本拓展;胶粉或再生胶深加工技术研究不足,范围有限;橡胶制品不断升级换代,回收利用也不断面临新课题;行业虽已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但小规模和非规范企业遍地开花现象仍然突出,无序竞争严重。业界的一致看法是,这一行业之所以难以健康发展,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政策支持。

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废橡胶利用企业回收废旧轮胎等橡胶制品不仅不花钱,还能获得政府补贴,所生产的产品也全部免税。但在国内,废橡胶利用企业回收废橡胶要花钱,产品要缴增值税。尽管国家规定可以凭回收企业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专用发票,按10%的比例抵扣进项税,但由于从事废橡胶回收的主要是个体户,出具不了废旧物资回收专用发票,因而废橡胶利用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这使得本来微利的废橡胶利用企业几乎难以为继,有的甚至连设备折旧费都赚不回来。

废橡胶综合利用是橡胶工业循环经济链中的重要环节,回收是基础,利用是根本。废旧橡胶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我国主要表现在再生胶生产和利用、胶粉生产和利用、轮胎翻新方面。近年来,我国再生胶和胶粉产量明显增长。其中,2004年再生胶产量为130万吨,胶粉为22万吨。新中国成立以来,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共回收利用废橡胶1600多万吨,累计为社会创造产值300多亿元;天然胶、合成胶、再生胶“三胶”按比例使用测算,相当于节约橡胶500多万吨。应该说,再生胶和胶粉在解决“黑色污染”和支撑橡胶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中功不可没。

在我国橡胶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废橡胶(主要是废旧轮胎)带来的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搞好废橡胶综合利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从资源、环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国家政策扶持。

国家有关部门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等企业将均可享受税收优惠,并且正在制定、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措施;由于废橡胶利用企业得不到增值税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减税措施;交通部已经立项研究胶粉改性沥青在道路建设中的应用;建设部还将大力推进胶粉、再生胶在建筑、建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此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了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走上健康持续发展道路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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