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电磁炉发展的因素
一、电磁炉替代品的竞争
产品的多功能性将使其成为最具潜力的替代品电磁炉兼具煎、炒、蒸、炖等功能,从应用的角度看,它的市场前景无疑是非常广阔的。电磁炉多功能的开发,令厨房用具更简洁、集成。在许多还没有使用管道燃气的家庭,电磁炉与煤气罐相比,具有安全、方便的特点,电磁炉完全可以取代煤气灶,而不像电火锅、微波炉那样,仅是煤气灶的补充。事实上,电磁炉完全具备替代燃气灶的实力。
二、电磁炉价格
目前,市场上电磁炉的价格普遍较高,平均在600元左右。本次调查显示,消费者最容易接受的电磁炉的价格在400-600元之间,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电磁炉价格比该区域要高出近100-200元,这与消费者的心理价位显然存在不小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产品本身的成本较高(相对于微波炉等厨房家电而言);市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容量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部分材料如炉面材料大多依赖进口等。实际价位与消费者可接受的心理价位之间的差距,使得目前电磁炉很难成为作为消费者主体的中低收入消费者的首选厨房用具。对于生产商来说,及时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价格已成为促进
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
由于电磁炉加热升温快速,因此虽然功率大,但耗电量并不多。随着国家发电能力的上升,电价的下降成为可能,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电磁炉的使用成本,使电磁炉的普及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赛迪顾问预计,在未来几年内,中国市场对电磁炉的需求量将会有很大提高,远远超过目前的年销售量200多万台的水平。
目前,市场上国产品牌的电磁炉价位在800元左右,进口品牌则达到千元以上,而其生产成本不过两三百元,利润空间超过40%。这样巨大的利润空间必定吸引众多厂商的加入,而价格竞争无疑是
市场发展的利器。2002年,市场上已经开始出现200多元的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电磁炉消费的价格门槛。
三、电磁炉本身质量和功能的稳定性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消费者购买电磁炉产品的最主要因素是质量,超过90%的消费者最关心的是电磁炉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和了解较少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这种疑虑。电磁炉是一个新兴的厨房用具,对作为主体的陌生消费者来说,对于质量的担忧也是很正常的。这要求厂商在宣传产品时,不但要增加产品的认知度,还要注意增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
西气东输和LNG管道项目造成了家电商围绕能源更替展开燃气电器交锋战,一时间似乎商机无限。就在中原油和中海油在沿海地区为LNG管道紧锣密鼓圈地的时候,10月10日开始,西气经过过滤、调压之后输往上海市区。至此,西气东输和LNG管道的正面交锋全面展开。在这场天然气气源交战的背后,是家电商围绕能源更替展开的一场燃气电器交锋战,必将带动燃气具市场。
我国电力价格远远低于天然气的价格,电力与燃气按当量值计算的比价,都还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和美国的水平,所以我国大多数地区厨卫具还是以电力能源为主。
五、消费观念与烹饪习惯
电磁炉产品的设计与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中国的传统习惯中,炒菜用锅都是球面底。但是目前大部分电磁炉设计采用的都是平面炉面,这不但与人们的使用习惯不符,而且中餐翻炒时那种“火包锅”的效果也很难达到。另外,目前电磁炉的温度调节功能不强,一般只有60℃-240℃间的几个温度点,会出现炒菜、做饭时需要的温度不能达到,从而影响烹饪的味道的问题。此外,很多消费者从心理上认为“非明火炒菜”的口味难以接受,这更进一步增加了电磁炉
市场发展的难度。为解决应用需求问题,厂商也在设计上做了改进。例如,部分厂商已经推出了球面底的电磁炉,但是产品价格普遍要比平面炉高很多。
从中国电力供应的历史来看,中国电力一直存在短缺——平衡——过剩——再短缺的循环中。历史上,中国曾经历大规模的电力短缺和过剩。
虽然现在中国电力供应仍然比较紧张,但是到今年年底缺电情况将得到很大缓解,2006年将得到根本缓解,而到2007年中国电力供应将出现10%的过剩。这主要源于电力
行业的过度投资。
为了疏导煤电供需矛盾,继去年12月底《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意见》出台后,今年4月底,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按此方案,全国各省纷纷调整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统计显示,到今年八月,全国各省新一轮电价调整已基本告一段落,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增幅达2.52分/每千瓦时。
煤电联动政策的基本原则是,电价与电煤价格实行联动,在一定周期内(一般是6个月为一个周期),平均煤价变化幅度达到和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其中,电煤涨幅的30%由发电企业消化;在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方面,居民电价、农业电价和中小化肥企业的电价原则上一年内最多调整一次。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52分,其中销售电价提价幅度最高的是河南、江西,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3.99分和3.97分。提价幅度最低的是甘肃和青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0.97分和1.06分。海南省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由海南电网公司消化,2005年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分,是唯一一个降价的省份。
历史上看,我国销售电价总体呈现了逐步上涨的趋势。这是因为:
1、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长;
2、由于火力发电占到我国发电总量的一半以上,因此随着煤炭的出厂价格指数大幅提高,电力成本也呈上涨趋势;
中国未来电价仍然主要取决于电力成本和市场需求,同时受国家电价政策的影响和约束。在未来几年,电价上涨和回落的因素都存在。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是由于我国燃煤机组占全国的75%,煤炭价格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力的价格,而煤炭价格虽然短期有小幅回落,但由于煤炭资源稀缺,可能长期上涨。而价格回落的因素主要在2007年我国电力供应将出现10%的过剩。
综合两方面的考虑,预计是2年内电价小幅上涨,长期基本稳定。
参考发达国家居民用电情况,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将呈上涨趋势。在目前我国电价结构中,居民用电价格最低,这最要是考虑到经济和政治的因素。但这是非常不合理。因为按照市场原则:购买量越大,价格也应该越便宜。随着电价不断市场化,居民用电的价格会逐步上涨,但是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电价的增长将是逐步稳定的。不过,未来几年,我国经济仍然会保持目前这样一个增长速度,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将继续增长,这将大大提高居民对电价上涨得承受能力,甚至电费在居民可支出收入中所占比例有可能持平或者下降。
东高西低的地区间价格的差异还将继续保持,主要原因在于火电占我国总发电量的75%,而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不过,虽然电价东高西低,但是就居民电费承受能力来讲,却是东高西低,因为东部城镇居民平均收入远高于西部城镇居民平均收入。
电力供应及电价趋势对电磁炉
行业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还可能有有利的影响。
居民整体对电费承受能力将会逐步提高。虽然总体上电价会呈一定的上涨趋势,但相对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采讲,增长的幅度很小,甚至小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东部电价比西部高,但电磁炉的销售还主要在东部。西部用电便宜,但是由于居民的平均收入较低,考虑到居民的购买力、电费支出所占的比例以及人口因素,东部还是电磁炉消费的重点区域。
节能,电磁炉永恒的主题。节能这是目前以及将来电磁炉都必须做的功课。从国家的能源政策来说,电磁炉作为耗能产品,逐步降低其能耗是符合国家的政策的;就企业自身来讲,居民在购买电磁炉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电费的支出。如果企业在节能技术方面能有所突破,那么将会大大增加产品的竞争力。
目前电子垃圾每5年增加16%-28%,比总废物量的增长速度快3倍。电子垃圾每年会产生5亿多吨的危险有毒废物,已经成为人类最大的污染源。据统计,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80%被运到亚洲,其中90%丢弃在中国。这样算来,我国每年要容纳全世界70%的电子垃圾。不仅国外的电子垃圾潮涌而来,我国自身每年也产生数以亿计的废旧电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从2003年开始,我国进入电子产品淘汰的高峰期。去年我国淘汰了400多万台电视机,500多万台洗衣机,500多万台冰箱,600多万台电脑及3000万部手机。这些电子垃圾、废旧电器在我国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被简单处理之后又流入低收入家庭或农村。二是被拆解后,其中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元器件被翻新,流进市场。
也常常看到一些报道,说的是某某海关又查获一批某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的电子垃圾。而负责进口这些东西的贸易公司不是说自己被骗了,就是说这些还是一些可以重复利用的可再生资源。总之,世界各地的电子垃圾最后有很大一部分都被消化在了中国,而受损失的也总是那些不明所以的普通老百姓。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很多强制性条例,用从废旧家电中回收的废钢代替通过采矿、运输、冶炼得到的新钢材。许多企业,比如IBM公司15年以来一直坚持回收旧计算机。据统计,1995年美国利用废家电回收制造的再生钢铁就占到了同年钢铁生产总值的10%。日本是家电产销大国。2001年4月1日,日本通产省颁布了《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家电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冰箱、电视、洗衣机和空调等4种家电有回收义务和实施再商品化的义务,并且详细规定了再循环的比率。法国、德国以及瑞典等欧盟国家则由政府出面,协同相关协会,颁布“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法”,规定实行“制造商责任制”,由厂家商家共同承担责任;对个人则具体规定了每人的回收数量,进行量化管理。
尽管我国电子垃圾污染严重,但在科学地回收处理方面却一直状况不佳。据
分析,主要源于几个方面。首先,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治理环境污染,政府责无旁贷,企业是举足轻重的参与者。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采取的只是强制性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因此必须给予实施环保举措的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才能让企业真正成为环保的主力军。第二,不能贯彻相关法律。对于废旧手机、电脑一类的固体垃圾,我国虽早在1990年3月22日,签署了《巴塞尔公约》,又在1995年10月通过《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但是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第三、缺乏系统的管理法规。对于电子垃圾这一新兴的现代垃圾,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比如,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就表示,电脑回收尚未列入回收项目,归哪个部门管还没有定论。
近期,由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共同起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05年底向WTO和TBT组织通报工作完成后,近期有望以法规形式正式出台。该标准被认为是中国电子产品的环保“绿卡”。而据我所知,欧盟早在2005年8月13日起就正式实施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要求,在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器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承担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并且,欧盟还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则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连苯和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
业内认为,被称作全球最严厉的“双绿指令”将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欧盟通过的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从今年7月1日开始,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含有的铅、汞等6种有害物质必须符合更严格的标准。而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开始实施的WEEE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明确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支付报废产品的回收费用等。
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双绿指令”的实施直接涉及中国出口企业约2000多家,产品包括大型及小型家用电器类、IT和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类、电气电子工具类、医疗设备类等10大类,约20万种。
由于指令属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如果中国相关出口企业不能承担相应责任或产品达不到其标准,产品将不得进入欧盟市场。
报道指出,“双绿指令”不仅影响电子产品整机制造商,而且还涉及原材料、化工及包装物料等上下游企业,加上零部件生产商,受影响的企业可达上万家。据初步统计,所涉出口金额将占到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约为317亿美元,更占到中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总额的七成以上。
专家提醒相关企业,由于产品生产链上的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最后整机产品的不合格。因此,上游供应商生产的原材料和元器件也必须考虑进行RoHS认证。
专家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务必重视“双绿指令”给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政府及相关
行业协会应发挥自身职能,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认识指令的具体要求,以尽快采取措施达到其要求;生产企业尤其要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新标准,同时与海外分销商、零售商等明确指定义务最终由谁承担,以减少由此带来的贸易纠纷等。
据悉,为了将“双绿指令”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降至最小,国家质检总局已正式发布了针对欧盟“RoHS”指令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信息产业部也积极组织相关企业
研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替代品,其组织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以新标准要求国内企业,并有望近日出台实施。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同时,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国内认证机构推出RoHS认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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