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第一节 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担保机构设立的模式
担保机构经营信用,控制风险,只为贷款企业提供专业担保服务,不得从事直接放贷业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属性分为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会员制担保机构。基本模式如下:
1、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即担保机构要获得合作银行的准人,确定授信额度、放大倍数、风险分摊比例、代偿条件等。一般银行向担保机构推荐项目,企业需先联系好贷款银行,再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2、开展业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品种有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票据担保、委托银行贷款等融资类担保与再担保。履约担保等业务。
3、保费收取。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收取企业保费。保费的收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6]90号)规定执行。
4、风险管理。采取各种反担保措施。土地、房产、有价票据、机械设备、股权、经评估的无形资产、应收贷款、库存商品、企业信用、企业法人或家属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等都能很灵活的作为担保机构反担保措施。
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与银行协作存在障碍
以国有存量资产为主组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易变现,担保资金严重不足,影响担保公司的信用度,银行很难接受,降低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作为金融杠杆工具的乘数放大效应。
目前很多地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的配合存在障碍。在各地担保机构发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对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等问题上与协作银行的意见分歧较大。有的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要求担保公司对借款本、息和费用全额担保。在对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由于银行没有风险方面的强约束,缺乏实质性配合的压力与动力,搭便车倾向极大。这大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经营困难和费用负担,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拓展。
2、担保市场体系不健全
有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省级再担保机构至今还没有成立,少了一道风险防线;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
3、缺乏规避风险机制
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特点和缺陷使得向其融资和提供担保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为了防范此种风险的发生,美国信用担保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局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避和分散风险机制,其主要做法:一是通过规定担保比例分散风险。担保机构不是进行全额担保,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75%~80%。二是对企业实行风险约束。美国的信贷保证计划要求主要股东和经理人员提供个人财产抵押,以增加业主和管理者的责任。三是制度透明,规范管理。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每年都要向国会提交有关中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会听证会,审查计划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但目前我国担保体系中的担保公司普遍缺乏规范的担保保证金制度,致使担保公司信用度降低,风险加大,担保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一些效益好、发展潜力大、担保风险小的类企业很少要求担保公司担保,而效益差、前景不乐观的企业却强列要求担保,而且越是不良资本需求者在签约前后越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担保公司(委托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代理人)的类型,同时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代理人)贷前的企业经营状况调查和资信审查就会降低标准,尤其是在当前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银行贯彻审慎原则的动力减弱,放贷冲动增加,事前风险评估和控制力度下降,这些“逆向选择”问题使得担保公司承接了很多高风险担保。同时,有些中小企业在签订担保合同、贷到款后,由于有担保公司担保,企业在管理、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等方面的还款压力和还款努力程度降低,银行对企业放贷以后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和监督力度也降低,导致担保机构风险增加。
4、企业信用差,低信用等级企业多
一些信誉差的企业随意逃废债务,转嫁风险,担保公司生存的经济、法律和社会信用环境差,增加了担保公司的运营成本,担保公司的收费弥补不了其业务开支和代偿后出现的净损失,严重制约着担保公司的业务扩张。
5、担保业务操作过程不规范
在美国,担保业务要经过四个过程:(1)受理申请担保。主要审查要求担保的项目是否符合本机构选择项目的基本标准。(2)项目评审。这一阶段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需要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提出报告,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后得出结论。(3)确定收费。谈判确定担保收费具体数额。原则上对承保项目收取2%的担保收费,但每个项目收取的具体保费需要通过谈判来确定。(4)签订合同。这一阶段主要是完成法律文书工作、签订合同、开出承诺保函。
经过几个过程的审查,这样就使得风险性大大地降低。此外,小企业局补偿贷款机构在担保限额内遭受的损失,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小企业局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而且信用担保和咨询服务相配合。美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除了进行信用担保业务以外,还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经营咨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美国的小企业局在全国有许多咨询中心,并与许多研究中心有联系,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诸如小企业规划、账目管理、现金流量分析、贷款以及制定预算等服务。这些机构的开支和费用由联邦和州政府解决。此外,小企业局下设“退休经理服务队”,由有经验的退休经理、会计、法律等专业人才组成,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而在我国,很多地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操作缺乏规范的程序,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
6、缺乏健全的法制体系为保体系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美国的《中小企业法》对信贷担保的对象、用途、担保金额和保费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对担保企业资格就做了如下规定,只有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才能获得担保,要求企业主动投入一定比例资本金,要求借款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营运等。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信用担保的进行提供了规范,从而保证了信用担保体系的顺利运行。而目前我国担保体系的立法工作十分滞后,担保行为缺乏法律保障。
三、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支持
美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需要政府提供的资金、法规和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支持。其中,资金支持是最为重要的。我国政府虽然没有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力充足,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来源依然应该主要由政府提供,基本来自:一是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投资;二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三是会员交纳会费或认购股份;四是接受国内外有关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捐款;五是其他来源(如出售国有企业所得、税收返还、担保资金增值等)。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从而扶持一批又一批的中小企业的成长。此外,政府也应该组织一支专业人员组成的队伍,给力量薄弱的中小企业提供财务支持、管理支持和技术支持。同时政府也应把对中小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担保和支持提升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并使之长期化、法制化,从而推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2、建立贷款与担保双赢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
首先,信用担保机构应该对担保对象的资格做明确规定。担保机构并非为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而是只对具备了担保准入资格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一般是一些信用好、认真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这样就将那些恶意贷款的企业拒之门外,避免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大大降低了信用担保的风险性。这种情况在国内的中小企业中尤为常见,应引起重视。
其次,要建立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共担风险的机制。在银行和担保机构之间分担风险,就是要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并不全额担保。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贷款实行按比例担保计划,例如对于10万—100万美元的小企业贷款,SBA担保比例为75%。其运作非常成功。到1998年底,SBA提供的担保贷款余额达290亿美元,支持了约20万家小企业。从银行角度分析,由于SBA提供担保,极大地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了贷款的安全性。如果一笔100万美元的贷款失败,银行也只承担25万美元的损失。尽管有SBA提供担保,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时仍然十分小心,风险过大的小企业会被排除在外。当借款企业发生经营困难时,SBA又会与银行合作,帮助小企业渡过难关,如帮助改善经营管理、注入流动资金、允许推迟还贷等。这极大地降低了贷款失败率,1998年有SBA提供担保的贷款损失率低于2.3%,提高了政府担保资金“杠杆”比率,使SBA可以用少量的担保资金吸引大量银行贷款支持中小企业投资。
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的贷款担保同样采用类似的风险分担机制,如日本中小企业担保协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的70-80%,台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担保额也不超过80-90%。
3、完善偿债保障机制,控制企业违约风险
偿债保障机制是控制企业违约风险及其损失的关键。保障机制大体可分为事前保障和事后保障两类。所谓事前保障,即是要防止偿债危机的出现,事后保障则是指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后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比较而言,事前保障更具积极意义。在事前保障机制的组件中,既有债权人的自我审慎原则,也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协议确定的合约规则,还有债务工具设计中的风险配置机制,更有标准的法律程序。由于企业经营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再严密的事前保障机制也不可能根绝企业的偿债危机,所以事后的保障机制也必不可少。事后保障机制首先是自发性和解与结算,实际上就是一种“私了”,其次是破产清算与重组,再次是“戳穿公司的面纱”。
其实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中小企业对银行负债的偿债保障机制,但同时担保机构也就面临着偿债保障问题。我国企业界履债情况并不太好,这说明偿债保障机制有问题,因此担保机构要想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自我保护的偿债机制极其重要。这就必须要在自动履债、审慎和信用配给、反担保和抵押、限制被担保企业及其经营者行为等事前保障手段上下功夫,并且要重视运用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事后保障机制。目前,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来说中小企业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极为迫切,需要各担保机构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与总结。另外,尝试用“戳穿公司的面纱”对中小企业业主进行约束,要求企业业主以个人财产提供抵押,可能较为有效。
4、设立“风险基金”帐户,扶持风险企业发展
对于从事新产品开发、科技开发、新技术研究、试制等领域的企业,经营风险会更大。在我国从事风险经营的企业中,有很多是中小企业,为促进其尽快发展,建议在担保机构内设立专门的“风险基金”帐户,对这类企业的贷款担保作一些特殊规定。
5、加强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并积极与银行合作进行业务的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担保效率,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6、减少政府干预,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配套服务体系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地方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能力越来越小,应从一开始就防止地方政府把担保基金作为干预银行贷款的新手段,这就需要有单独机构来运营和管理基金,法制化信用担保程序,以避免政府行政干预。政府应该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介入具体的业务。
从美国经验看,信用担保体系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信用担保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理财、技术、咨询、人才服务等各项配套服务。这种服务是“双赢”的,对于信用担保机构而言,它通过提供服务,了解了有关企业的更多信息,降低风险,减少损失。而中小企业则利用服务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促使其健康发展。就我国目前而言,由于受到资金、人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不具备独立开展这些业务的能力,应该和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评级、财务和经营管理等项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全制度、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同时也便于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对其监督。
7、加强信用担保体系立法
法制化是信用担保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信用担保机构是根据特定的法律设立的,也需要法律的完善来求得发展。在我国,国家已经制定了担保法,但对于专业的国家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还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地位和规范。因此有必要加强立法,完善立法,以为信用担保体系创造生存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1、有利于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担保机构以自身的资信为企业提供担保,重塑了银企合作关系,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门槛,增加了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机率。
2、有利于化解银行的金融风险。担保机构承担了银行融资的大部或全部风险,保证了信贷的安全进入,而且也节省了银行信贷的经营成本。另外,担保机构的运作机制,也为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有益借鉴。
3、有利于引导企业诚信守信。担保机构通过对受保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并与金融机构共享,培育了企业对信用的需求,积累了自身的信用记录,促进了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五、担保业主要风险分析
担保是高风险的行业,防范管理化解风险的机制是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甚至比拓展经营能力更为重要。在当前的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上,担保业不仅面临着一个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问题,更面临着一个建立并及时调整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的问题。如果对担保业风险欠缺足够的认识便盲目组建担保机构,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后果可想而知了。因此,充分认识担保业所存在的风险,有助于担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担保业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
即来源于债务人的风险,属于动态的风险,是担保业务中最直接最主要的风险,是被担保人使用被担保的借入资金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弹性相对较大,由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决定。
2、法律政策性风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对法治化的要求越强。1995年担保法颁布,颁布背景是保护债权人—银行的利益,2000年担保法司法解释出台,期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十年间,还制定了有关工程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担保、证券公司担保等等相关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商业银行发布《中小企业授信指引》虽然相对独立的担保领域逐渐形成,但是并没有专门针对担保机构的完善全面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的残缺,相对于担保业的发展,法律法规显然滞后了。比如:担保法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保护作为债权人的银行的利益,对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与一般企业之间的相互的担保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几乎没有区别,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了。银行把贷款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到担保机构身上,债权人与担保人利益共享、风险却不能共担。不利于担保机构的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3、担保机构的内部风险
⑴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决策程序不健全,有漏洞。
⑵工作人员专业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薄弱,甚至营私舞弊,引发道德风险。
⑶没有完整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控制体系。风险意识虽然不断加强,但切合自身实际特点的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担保机构对变化的行业政策信息不够敏感,业务决策灵活度太低,不能机动灵活的对付风险。例如:出现风险时,没有切实的化解办法,代偿后,没有高效的追偿途径。
4、经营外部环境风险
⑴竞争性行业中经常遇到的风险(行业特点、竞争地位、竞争能力,产品的竞争能力、市场的占有率、替代产品等)
⑵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
⑶不可抗力
1、平台建设的理论体系
担保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后,会涉及多个不同种类的最终用户,但从平台本身的观点出发,它对外所提供的是服务,为不同种类的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因此,就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实质而言,是对信息化平台所提供服务的管理。
参考OGC组织提出的ITIL最佳实践的标准,信息平台的服务管理分为10个核心子系统和服务台[3]。这10个核心子系统分别是服务级别管理子系统、财务管理子系统、能力管理子系统、服务持续性管理子系统、可用性管理子系统、配置管理子系统、变更管理子系统、发布管理子系统、事故管理子系统和问题管理子系统。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信息平台的服务管理系统图
这10个核心子系统分为两层,其中,服务级别管理子系统、平台服务财务管理子系统、能力管理子系统、平台服务持续性管理子系统和可用性管理子系统这5个子系统属于服务提供层。服务提供层根据组织的业务需求,对服务能力、持续性、可用性等服务级别目标进行规划和设计,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实现这些服务目标所需要耗费的成本。
服务提供层具有如下功能:结合组织的业务需求,协商确定服务级别目标;对服务进行收费和成本核算,便于确定平台服务的成本效益;对组织的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力进行规划,实现平台资源和组织业务的有效整合;通过有效的持续性管理和风险管理,确保组织业务的持续经营;优化信息平台基础设施的可用性,为组织提供持续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可用性级别,从而确保组织实现其业务目标。
配置管理子系统、变更管理子系统、发布管理子系统、事故管理子系统以及问题管理子系统属于服务支持层。服务支持层用于确保用户得到适当的服务以支持组织的业务功能,确保平台的服务提供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服务级别的要求。
服务支持层具有如下功能:保持与用户的紧密沟通,了解用户对平台提供服务的真是体验;减少事故和故障对业务的影响;显示有效的问题控制和错误控制;实现有效的信息平台组件管理和准确的收支计划;促进平台服务和业务更好的整合;减少变更对业务的影响,保证服务运营的持续性;有效的发布管理,可以确保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变更方案及时到达业务方。
服务提供层和服务支持层之间的关系:服务提供层侧重于平台服务运营前的规划和设计的管理流程,服务支持层侧重于平台服务运营过程中的支持与维护。在服务提供层根据组织的业务需求和成本约束确定了合理的服务级别目标并进行了相应的能力规划之后,服务支持层负责对平台服务赖以运营的平台基础架构进行配置和变更,同时对服务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故进行维护和处理。
2、平台建设的技术体系
(1)设计思想
担保行业信息化建设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建立一个面向信息处理的综合性数据管理平台,并能在这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之上,将相关的业务功能、查询、多维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辅助决策集成起来,为担保业运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从而改善担保行业目前经营和管理的无序现象。担保行业信息化建设平台在技术体系上具有如下特点:
1)倡导开放式体系结构
开放式体系结构使得在其担保行业信息平台建设的解决方案中集成最优秀的技术和产品,采用主流的数据库产品或数据仓库产品,建设基于开放技术的应用平台,从而提供适合担保协会对担保行业的最佳的、发展的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2)遵循全球业界的国际标准
遵循国际组织在业界的标准有利于加强了产品的互联性。如网络协议采用标准的TCP/IP、HTTP等,应用系统开发采用CORBA、XML、JAVA的EJB等国际规范。
3)采用先进的实现技术,增强信息化平台的可扩展性
通过对担保行业的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全国范围内的担保机构建立起适应性和扩展性强大的管理信息基础。采用先进的三层结构(Multi-tier)来构建信息系统应用,能够根据担保业务需要快速地扩充规模,并具有良好的的用户界面,可配置不同的前端展现工具,使系统灵活易用。在此过程中要更多地考虑未来信息技术应用可能提出的新要求,采用良好扩展性的软硬件平台、应用开发技术来满足技术、业务以及信息扩展的需要。
(2)系统目标
担保行业信息化平台将着眼于信息系统建设的远景规划,把信息处理领域内的电子商务、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数据收集分析、信息门户、信息互动、商业智能等各种先进技术集成起来。
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信息管理应用的开发,切实满足银监会、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建设部、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职能发挥,使担保行业在准入制度、日常运营、风险、处罚、退出等环节上利用信息化平台行使有效的监管。
同时在行业标准数据的制定、运营担保行业市场数据收集分析、担保机构信用评价、社会信用数据的采集等方面体现出平台的协调、联合功能,实现业务交流和合作、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信息化平台在为担保机构运营和客户需求上体现出服务的思想,实现对担保机构运营的支持,促进担保业务水平的提高,不断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并同步实现担保行业供需双方网上交易的撮合功能。
具体目标:
1)采用统一的信息门户
随着担保行业的发展,各种服务手段相继出现,相同业务在不同渠道下层现出较大差异,不利于实现担保业务的统一规划,为此,对于多渠道的整合已经成为数据集中应用的关键环节。不同的访问渠道、不同的访问角色,可能具有不同的业务权限,但不论来自于哪个渠道、哪个访问角色,对于同一项业务的处理应该是规范的、标准的。
行业信息门户从平台扩展出发,将担保行业的信息管理构建在统一的信息门户之上,使其能够根据为从事担保行业的各种角色进行个性化配置,让信息管理中的每一个应用视图,都可以看成担保行业不同角色在统一的信息门户上进行个性化的结果。
2)参数化与组件式平台结构
担保行业信息化平台需从系统核心参数化、数据接口参数化、业务逻辑参数化、操作控制参数化、业务约束参数化等环节来构造应用系统,而且必须考虑到参数的保密和防篡改措施。其中业务逻辑的参数化必然涉及系统组件驱动技术,信息系统应该具有组件驱动引擎,以实现担保业务逻辑的模块化组装。
3)知识化管理
“人”是知识的载体,“资讯”是基础,而“知识”的真正价值来自于“分享”,所以知识的价值是人与资讯结合后乘方“分享”。担保企业推行知识管理可以构建企业知识资讯网,通过企业内知识社群的运作,强化知识分享的文化与行为规范,促使担保行业各种角色人员的归集、存取、分享与应用知识。
4)工作流及信息互动
使用工作流来作为担保行业经营监管和风险防范过程的实现技术,首先要求工作流系统能够反映经营过程的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经营过程是什么(活动、任务)、怎么做(条件、规则)、由谁来做(组织、角色)、做的怎样(监控)。
工作流管理系统主要内容分三部分。
软件构件:完成相应功能的实现,包括流程过程定义,流程的发起、审批、监控、结束等。
系统控制数据:存储本系统和其他系统进行逻辑处理、流程控制、规则、约束条件、状态、结果等数据。
其他应用与应用数据:供工作流系统调用的外部应用和数据。
在完成工作流设计的同时,采用手机短信、MAIL、电话等管理手段,来保证实时准确地传递数据和指令,使作业人员与管理系统之间灵活互动,实现流畅的工作流衔接。
5)坚实的系统安全措施
在信息平台上构建应用系统,首先要解决的是整个系统的安全与保障。除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外,需要精心地构造应用系统的安全,以保证担保行业信息被合法使用以及保护担保行业信息资源安全存储。在规划担保行业信息系统时将重点放在信息的传输安全、信息的完整性鉴别、访问身份的鉴别、信息的访问控制、系统操作的抗否认性、信息的存储安全、严格的业务的权限控制和信息内容审计等系统应用安全。
6)实现高效的担保业务协作
担保行业业务信息系统的目标原则是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再造,信息平台将更多地体现面向服务的思想,为完成一项担保服务,可能涉及多个行业、不同角色间的协作。而国内担保业务运作效率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担保行业内部协调困难。作为担保行业信息智能管理的一项关键内容,需要创建一种有效的信息手段,将涉及多行业、不同角色的工作内容贯穿起来,同时,增进协同者间的信息沟通,力争在第一时间里将业务处理的过程或者结果传达给特定的目标,使目标在第一时间里做出反映,增强担保业协同工作的效率。信息互动是实现担保业智能管理的一项关键技术,是提供一种有效解决协同工作的效率措施。
3、平台方案
(1)平台结构框架

平台结构框架
(2)担保业信息平台的用户群划分原则
担保业信息平台的用户可以划分四类:
第一类是监管体系下的银监会、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职能是为信息平台提供决策和规范性的数据,同时利用平台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为担保行业规范运营行使监管职能;
第二类是为平台提供信息数据来源的政府、人民银行、与担保行业相关的行业,信息的来源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共享,政府对相关产业的指导政策、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经营风险的采集和分析;
第三类是平台的最终用户群,包括各种性质的担保机构、政府、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个人等,此类用户既是系统的使用者也是系统部分数据来源的提供者。
第四类是担保行业信息平台的承载者,包括担保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是平台承载者的主要职责,要协同其他三类用户共同完成平台系统的数据采集,担保机构的日常运营维护,为监管单位提供实时有效的分类监管数据,同时要协调信息来源单位的网络接口设计规划工作。
(3)担保业信息平台的功能划分原则

担保业信息平台的功能划分原则
行业信息系统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信息量和信息的应用方式,信息量是长期信息积累的过程,随着信息量的丰富,信息应用方式也将发生变化,所以,在构建信息系统时不应该局限于现实的业务要求,需要有全局的担保行业IT系统的远景规划。
信息平台的功能划分原则是充分利用平台数据仓库的挖掘和分析能力,通过担保行业相关数据的协同作用充分为监管和运营服务。为担保行业信息化之路构筑一个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
4、担保业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
担保行业信息平台的技术架构根据技术形状原则上划分成五个层面:界面层、渠道层、业务核心层、数据层、外部数据搜索引擎,平台总体架构可由下图展现,其的具体含义分述如下。

担保业信息平台的总体架构
数据仓库是构建担保行业信息基础性技术平台。主要由五部分数据模型组成:行业标准数据、运营数据、行业相关市场数据、信用征集数据、行业信用等级划分数据。通过数据搜索引擎抓取外部如:人民银行的信用征信系统上的大、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的信用数据;政府对当地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对城乡居民的就业消费等行为数据;采集担保业务涉及的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数据等等,数据模型的建立是考量信息平台的关键,模型的合理勾画要结合国内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外担保业的先进特点,使其能够既借鉴国外担保业发展过程中的合理成分,又能够与我国担保行业发展的现状相结合,切实反映其特点和趋势,为我国担保行业的培育、发展和规范化服务。
业务核心功能模块是构建担保行业信息平台的具体内容,其关键点是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核心模块在功能上划分成担保业务监管核心构件组和担保业务运营核心构件组。两部分功能的正常有效的运行是靠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与数据层的数据进行交换完成。
渠道层为担保行业信息平台所产生的业务过程提供一种集成化的业务处理和统一的信息接口等底层支持。是信息平台统一部署监管、运营、网上担保业务的统一交易组织中心。它包括监管的组织与转换、运营的路由管理、数据的接口处理、服务的一致保护等基本功能。
5、平台网络构架
系统的网络框架应着重构建一个安全的、可靠的、高效的、先进的并且可扩展、易升级的信息流通体系。

平台网络构架
采用多层(Multi-Tier)体系结构,即门户层、WEB应用(Web Application)层、服务支持(Service Support)层、接口处理(Interface Process)层。
监管单位、个人客户、单位客户、担保机构和业务合作伙伴均可通过浏览器界面进入统一的信息门户,系统将根据访问者提供的访问身份给予个性化的系统服务界面。由于系统的应用端采用了浏览器界面,可通过Internet和Intranet接入担保数据处理中心,这为前端应用赋予了极大的灵活性,可以固定在柜台或者办公桌上,也可以利用Notebook或者PDA进行流动办公或开展流动服务。
基于电子商务架构之上的信息应用最大的考虑无疑就是安全问题。系统将采用IC卡和数字证书CA作为系统门禁和数字签名,对进入信息门户的操作者和协同工作者进行不可否认的身份鉴别,再通过网路SSL加密措施、系统权限控制、系统参数保密与防篡改校验以及其它的网络安全控制措施,来共同构造出担保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体系。
Web服务器将是本系统的应用核心,应用服务全部建立并部署在Web之上,通过这个统一的门户,访问Web服务的应用将越来越多,这对系统的性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将通过EJB技术的应用和Websphere或Webloggical应用服务来实现Web的簇联和负载平衡。
数据仓库的投入使用将为担保信息中心日益积累起来的海量存储数据与建立有洞察力的业务智能提供了信息处理的巨大支持。在数据仓库管理之上,系统将构建系统参数管理数据库、业务应用数据库和来自于外部单位其他系统的数据仓库。
渠道的接入与转换为系统提供了与其他系统进行接口处理各种功能,它可以把信息系统中需要与已建设成功的其他担保机构的运行主机、人行信贷登记系统等其他关联系统集中起来进行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它将为系统提供一个“面向监管”到“面向服务”和“面向协同”的系统集成界面。
此网络结构既考虑了信息集中处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同时也强调系统运作的高效性、扩展性和实用性。还要考虑保护目前担保行业已投入的IT基础建设费用。
6)平台IT实现框架
本IT技术框架旨在将行业外应用系统、已有的担保运营系统、客户资料系统、渠道整合系统及信息管理平台集成起来,为担保行业打造出一个融业务处理、管理结构、信息和所有其他资源在内的交叉信息结构,使其能充分体现担保行业现有的业务和信息管理模式,又能在担保行业永远创新业务开拓中,利用本技术框架提供的流程再造工具和协作互动措施,先机尽得,推动业务和管理水平快速得以提高。该IT技术框架主要包括数据仓库信息获取模组、基于数据仓库的业务分析模组和客户分析模组、基于业务逻辑和流程再造设计和业务逻辑驱动模组、基于面向服务的业务整合模组、用于结果分析展示模组以及担保信息门户模组。
一、绍兴市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2007年12月,绍兴市担保行业协会在绍兴市咸亨大酒店举行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绍兴市担保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宣读了行业自律的《倡议书》。经过近几年的培育扶持发展,目前,绍兴市共有75家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9.123亿元。绍兴市担保行业协会的成立必将推动绍兴市担保企业加强合作、抱团经营、共同发展,促进绍兴市担保行业做大做强做优,为绍兴市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贷款服务、促进绍兴市的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河南省担保业发展状况
河南省担保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作出了积极贡献。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有担保机构190家,较上一年增长42%;注册资本超过50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三成多。累计为超过一万家企业提供了上万笔担保业务。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和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担保企业数量偏少,企业规模偏小,一些担保机构运作还不够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差。省非公有制企业每年有2000亿元的融资需求,担保公司只做了138亿元的业务,份额不到10%。
2008年29家担保企业公司负责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共同签署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联盟协议,承诺将密切合作,共享资源。这标志着酝酿已久的省担保企业“大联盟”一事瓜熟蒂落。担保业大联盟成立后,将拥有资本金23亿元,占全省担保资本金的近40%,规模经营效应将显现。将大大提升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有助于提高风险控制和化解能力。
三、宁夏担保业发展状况
宁夏在治理整顿、扶持发展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使宁夏担保业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针对有担保机构管理、业务人员的素质与水平不高,对担保项目不能做出准确评价,代偿较高,致使担保机构处于半停业状态的情况,宁夏金融办多次组织辖区担保机构的管理及业务人员,参加担保机构培训班;以座谈会的形式,召集担保机构负责人,交流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组织学习有关担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控制风险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了担保业务操作。目前,宁夏担保业累计担保总额31亿元,在保余额9.6亿元。担保机构累积实现收入5799万元。
政策支持是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为了加大对担保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宁夏担保业的稳健、快速发展,宁夏金融办在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宁夏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2007年9月6日,宁夏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并于2007年10月8日发布。《意见》规定,自治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担保企业发展;各市、县(区)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不断增强各级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四、上海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上海市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缺管理、缺制度、缺行业规范、缺社会公信等问题,大部分商业担保公司资本小,运作不规范,难以获得银行签约合作,这在民营担保公司中尤其突出。而且担保手续较为繁杂,成本较高。
目前上海市金融机构对中型企业贷款余额为4350亿元,增幅6.8%,对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144亿元,增幅为8.3%。虽然这两个绝对数字都呈现增长,但增幅有不同程度的下滑。除了宏观调控因素之外,这与商业银行不愿通过担保公司放贷也有关系。
五、江苏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而生的中国担保业正遭遇前所未有的“过剩”危机,对融资有着强烈需求的江苏首当其冲成为危机蔓延的险地。近几年蜂拥而入的江苏担保企业数以百计,而真正盈利的却屈指可数。一场激烈的“洗牌”之后,一些个人消费担保公司倒闭成风,另一部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则步履维艰。
目前南京注册在案的担保公司有110家,但实际从事担保业务的远远不止,规模至少有三四百家之多,其中至少有200多家是在最近一年内成立的。这些公司大部分规模小,经营不规范,业务集中在对个人的消费担保服务,可以提供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少之又少。
六、大连市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大连担保业从2002年的两三家公司、注册资金几千万,发展到现在已成为总注册资本金26.2亿元,年担保额超过40亿元,累计担保额达88亿,从业人员达400人的规模。
目前大连共有44个担保机构,其中43个为公司制法人单位,1个为分支机构。其中属于政府出资成立的有12个,合计注册资本金为9.3亿元;民间资本成立的有31个,总注册资本金16.9亿元。上述注册资金中,属于政府性出资的资金占总注册资金的35.5%。
七、温州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经过几年的探索,温州市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业态已经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市注册各类担保机构246家,其中分公司21家,总注册资本31亿元。
温州市中小企业众多,融资需求旺盛,成为催生担保机构迅速发展的土壤。大量民资回流急需寻找出路,促使了担保机构的大量涌现。日益壮大的担保机构队伍大大缓解了我市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截至今年9月份,列入调查统计的39家担保机构,累计已为近700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累计担保额53亿多元。
但是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更是很难找到合作银行银保合作的不力,也增加了对信用担保公司的监管难度。部分担保机构偏离主业,借用担保名义违法违规操作,超范围经营、以个人名义进行高息借贷、变相集资等,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为金融风险的形成埋下了隐患。
八、四川担保行业发展状况
四川目前已经有140多家担保机构备案,总注册资本约60亿元。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大小与能承担的担保业务关系很大,2008年一大趋势将是担保公司出现增资热潮。四川已有5、6家企业准备共同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在4亿元的担保公司;而目前四川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川科投”准备将1亿元注册资本增加到2亿元,中外合资的成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也在准备增资扩股;此外,多家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以上的外地大型担保机构2008年也开始进入四川,如北京长安、中稷担保等。
另外,四川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方面还将争取突破,四川省计划在成长型中小企业中选出20家企业,报国家发改委发行10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帮助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的接洽和方案制定,正在细化过程中。作为2007年四川担保业新生力量的会员制担保机构,目前全省已经成立了20家,注册资本达到3.3亿,2008年将从成都、乐山、遂宁、德阳四地扩张到全省各地。
九、广东担保业发展状况
到2005年底为止,广东省担保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累计为20580家企业提供了44469笔担保,累计担保额为592亿元,平均每笔担保融资135万元,平均每户企业接受担保260万元,其中贷款担保32930笔,融资金额543亿元。
综合起来看,目前,广东省担保机构呈现如下特点:第一,担保机构数量多,但能够正常运作的只有20%。第二,担保行业的总体特征是:成立时间晚,资本实力较强,民营独资为主。第三,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符合人才密集特点。第四,银行对担保机构基本接受,但合作得紧密程度还不高。第五,2004年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162亿元,平均每户中小企业获得460万元融资。2004年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162亿元,平均每户中小企业获得460万元融资。第六,担保机构亏损面大,2004年有40%的担保机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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