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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发展预测

第一节  光伏发展政策现状

一、技术政策

我国鼓励引进燃料电池和太阳能厂光伏技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

这份目录涵盖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大吨位铁路救援用轨道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制造开发、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81个行业,涉及400余种技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份目录中还包括了太阳能光伏技术、燃料电池生产设备技术等新兴能源领域技术、新型元器件生产制造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和检测技术、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与封装加工工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专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制备工艺技术、液晶显示器件和等离子体(PDP)显示器件用平板玻璃等电子制造设备,以及数字电视关键技术等。

二、研发支持计划

“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中太阳能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 内容
太阳能热水器普及计划 在太阳能资源优良的地区,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对国家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热水需求量较大的建筑、旅馆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商业建筑、,逐步实行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政策措施,新建住宅硬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或预留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位置和管线通道。
启动城市光伏屋顶计划 在上海、北京、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开展光伏屋顶计划、重点是大城市。到2010年,全国光伏发电屋顶系统总容量达到5万千瓦。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 早西藏羊八井、阿里狮泉河、内蒙古鄂尔多斯、甘肃敦煌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总容量约5万千瓦。
太阳能热发电试验项目 在内蒙古、甘肃河西走廊、西藏拉萨的开阔地,选择合适地点建立万千瓦级别的太阳能热发电试验电站
 

备注:重点示范工程项目,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并由政府核定电价,超出当地发电标杆的部分,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机制。

从我国光伏产业的政策来看,太阳能热水器将是最先受益的子行业,而光伏并网发电和提供光伏建筑一体化将是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中,太阳能的中长期装机容量尽管年复合增长率高于风电,但市场容量规划明显低于风电,我们认为国家对太阳能的长期发展潜力认识很透彻,但目前太阳能的开发计划将不会成为当前重点,但产业布局和产业链的关键瓶颈将有相关的政策出台,为光伏太阳能的产业化运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规划与发展目标

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第一次在《“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中和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中包含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规划目标,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也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些规划和目标要求都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有机构依据规划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对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及发电量作了预测,见下表。

从下表中看出,太阳能光伏发电在中国未来的能源供应中将占有一席之地,按照国家目前规划,到2010年中国光伏发电的累计装机量将达到300MWp,到2020年将达到1.8GWp,到2050年将达到100GWp。按照中国电力科学院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装机将占全国电力装机的25%,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将占到5%。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规划和预测

规划年份 2004 2010 2020 2030 2050
小水电 装机/万kW 3400 5000 7500 10000 20000
年发电量/亿kW.h 1000 1545 2300 3200 6400
风电 装机/万kW 76 500 3000 10000 40000
年发电量/亿kW.h 11.4 105 690 2300 9200
生物质发电 装机/万kW 200 550 2000 5000 10000
年发电量/亿kW.h 51.8 212 835 2250 5000
光伏发电 装机/万kW 6.5 30 180 1000 10000
年发电量/亿kW.h 0.78 4.2 21.6 140 1500
可再生能源比例/% 6.5(3) 10(4.2) 16(8) 20(14.6) 30(22.5)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可再生能源法》已经于2005年2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生效。有关部门也制定了各类实施细则,这些都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

一、与并网光伏发电相关的条款

《可再生能源法》适用于并网的光伏发电的主要条款是: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九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二、与离网光伏发电系统有关的条款

《可再生能源法》适用于离网的光伏发电的主要条款是: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二十二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三、《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

2006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与光伏发电有关的条款如下:

第九条 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第十二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国家投资或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高于当地省级电网平均销售电价的部分,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等,通过向电力用户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

四、《可再生能源法》在执行中的困难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城市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和大规模荒漠电站都将享受“上网电价”政策,意味着发电系统的初投资由项目开发商自己承担,成本和利润通过出售光伏发电来回收,电网公司则应当按照合理的上网电价(成本加合理利润)全额收购光伏电量。对于离网光伏发电村落电站,初投资由政府拨款建设(户用系统另当别论),电站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包括蓄电池更新的费用)超出电费收入的部分,通过向电力用户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在全国电网分摊。还有一点就是:终端用户(无论是并网用户还是离网用户)支付电费应当享受“同网同价”,就是说光伏电站用户的电费应当与该省电网覆盖地区用户的电费水平一致。

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困难。首先对于并网发电,国内到目前为止已经建成几十个光伏并网发电系统,最大的1MW,小的也有几千瓦。但是还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项目执行“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上网电价;还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是电力公司正式批准允许并网的;也还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是开发商按照商业化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上比风力发电要困难得多,风力发电已经被电力部门所接受,是开发商出于盈利的目的投资建设的(不需要国家投资),并且按照“上网电价”政策实施了多年。

对于离网发电,虽然可再生能源法和实施细则已经明确了在“送电到乡”工程中建成的720多座光伏电站的后期运行维护资金的来源(在全国电网分摊),但是到现在这些电站仍然没有完成移交,虽然3年的保修期已经结束,建设单位(系统集成商)却仍然承担着维护的工作,每千瓦每年大约需要4 000元的维护维修费用,这部分费用至今没有落实。如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原则,在全国电网加收绿色电力加价,并把这部分收上来的资金落实到农村光伏电站的后期运行维护中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否则国家投资几十亿建设的光伏电站就会面临全面瘫痪的、不可收拾的局面。这一问题在即将实施的“送电到村”工程中同样会存在。

到目前为止,电力部门还没有正式接受光伏发电上网,国内已经建成的示范项目也还只是按照试验项目并网。要想使电力公司正式接受光伏发电,按照“成本加利润”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还需要进行如下努力:

1、测算出合理的上网电价(对于离网光伏电站则需要测算出合理的运行维护成本);

2、建立电力公司认可的光伏并网的建设、计量、测试验收标准和准入规程;

3、使电力公司接受光伏发电,并以合理的上网电价全额购买光伏发电系统发出的电量;

4、超出成本在全国电网分摊。

第三节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路线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00MWp,2020年达到1.8GWp。这一目标比较保守,主要是考虑到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果辅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2010年以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

到2020年的规划可以分为低目标和高目标,低目标仍可以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确定的1.8GWp。高目标则对应前部分提到的各项政策建议,将发展目标定为10GWp。

2010-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累计(低目标)

单位:GWp

年份 年新增 累计安装
2010   0.3
2011 0.12 0.45
2012 0.125 0.575
2013 0.131 0.706
2014 0.137 0.843
2015 0.143 0.986
2016 0.15 1.136
2017 0.156 1.292
2018 0.162 1.454
2019 0.17 1.624
2020 0.176 1.8
 

2011-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预测(低目标)

单位:GWp

2010-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累计(高目标)

单位:GWp

年度 年新增 累计安装
2010   0.3
2011 0.15 0.45
2012 0.21 0.66
2013 0.29 0.95
2014 0.4 1.34
2015 0.55 1.9
2016 0.76 2.66
2017 1.06 3.72
2018 1.46 5.18
2019 2.02 7.2
2020 2.8 10

2011-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预测(高目标)

单位:GWp

二、市场份额预测

201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分配

市场分类 累计装机/MWp 市场份额/
农村电气化 150 50.0
通信和工业 45 15.0
太阳能光伏产品 32 10.7
城市并网发电 53 17.6
大型荒漠电站 20 6.7
合计 300 100
 

201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份额预测

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分配(低目标)

市场分类 累计装机/MWp 市场份额/
农村电气化 400 22
通信和工业 300 11
太阳能光伏产品 200 17
城市并网发电 700 39
沙漠/戈壁电站 200 11
合计 1800 100
 

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份额预测(低目标)

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分配(高目标)

市场分类 累计装机/MWp 市场份额/
农村电气化 800 8
通信和工业 1000 10
太阳能光伏产品 1200 12
城市并网发电 4000 40
沙漠/戈壁电站 3000 30
合计 10000 100
 

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份额预测(高目标)

三、中国光伏产业的综合指标预测

鉴于中国目前光伏工业正在迅速成长,光伏发电市场也会相应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见,面对中国能源、环境的双重压力,特别是温室气体减排有可能是推动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最大动力。在政策驱动和技术条件下,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有可能向高目标发展,并在2030年以后达到同世界其他国家相一致的目标。到2030年以后,中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将达到常规电价的水平(见下图)。

中国光伏发展路线图综合指标

年份 2005 2010 2020 2030 2050
全国总发电量/TW.h 2500 3000 5000 6650 10000
累计装机/GWp(低) 0.07 0.3 1.8 10 100
累计装机/GWp(高) 0.07 0.3 10 100 1000
高方案发电量/TW.h 0.091 0.39 13 130 1300
占全国发电量的比例/% 0.0036 0.013 0.26 2.0 13.0
组件价格/元/Wp 36 25 15 10 <7
组件寿命/年 25 30 35> 35> 35
系统成本/元/Wp 60 35 20 15 <10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元/kW.h 4.11 2.40 1.37 1.03 0.69
常规发电上网电价/元/kW.h 0.31 0.35 0.47 0.63 1.14
 

同时,光伏发电技术的发展,也是其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过去的30多年里,光伏发电的成本由原来的每千瓦时5美元下降到目前的0.5美元左右。有理由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其成本有望在2030-2050年期间与常规电力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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