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铅钛合金行业环境分析

第一节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2006-2011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分析

(一)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

1、2006-2010年总体经济发展状况

初步核算,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397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497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186481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171005亿元,增长9.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0%。


2、2011年上半年经济发展总体状况

初步测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044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6%;其中,一季度增长9.7%,二季度增长9.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5700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02178亿元,增长11.0%;第三产业增加值86581亿元,增长9.2%。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2%。

(二)2010-2011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情况分析

1、金融政策

1)6月9日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它项目的建设;(2)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3)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4)强化中介机构服务,加强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用途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2)6月14日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0号)

(1)明确目标定位,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2)推动行业建设,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稳妥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强行业资本实力;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3)完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统筹协调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抵(质)押相关制度,研究建立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公示和查询平台,为担保债权的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支持;(4)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

2、财政政策

1)6月10日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392号)

(1)为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设立均衡性转移支付;(2)均衡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补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3)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公式表示为:某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标准财政收入)×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增幅控制调整+奖励资金,凡标准财政收入大于或等于标准财政支出的地区,不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范围;(5)标准财政收入分省计算,各省的标准财政收入由地方标准财政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及补助(扣除地方上解)、计划单列市上解收入等构成;(6)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对下财政体制、辖区内财力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保障县级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财力需求。

2)6月14日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42号)

(1)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政策执行到2011年6月30日止。

3)6月20日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374号)

(1)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国务院文件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2)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机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3)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节能减排量可以量化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与节能减排量挂钩,根据年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600元或采用替代燃料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额度,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购置费或项目建筑安装费的20%;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4)6月22日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383号)

(1)总体目标:在示范城市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使试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社会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主要任务: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3)政策保障: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试点城市倾斜,对符合条件并列入实施方案的项目按现有政策给予支持;对列入实施方案但现有政策没有覆盖的项目,中央财政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情况给予综合奖励;示范城市所在省级政府和本级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

5)6月2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1]12号)

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大幅下调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关税,其中柴油、航空煤油将以零关税进口,同时还将下调帐篷、充气褥垫、救生衣、防毒面具、雷达生命探测仪等救灾物品,混纺布、亚麻纱线等纺织原料,锌锭、镍废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以及变色镜等日用品的进口关税。

6)6月26日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380号)

(1)支持范围:集中连片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MW;利用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既有建筑等条件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利用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在偏远无电地区建设的独立光伏发电项目;(2)补助标准: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独立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7)6月2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

(1)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实现4%目标;(2)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3)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4)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8)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3、产业政策

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

(1)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2)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3)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4)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5)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6)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7)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8)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

二、2011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预测

上半年的中国经济,总体可以概括为:宏观稳定,微观调整,适度通胀,经济总体表现为稳定趋好的形势。展望下半年,中国经济增长仍将保持在10%左右的潜在增长区间,全年经济增长总体有望实现9.8%左右,CPI有望保持在5%左右的高位水平。

1、消费物价指数(CPI)

消费物价指数(CPI),自从2009年10月份走出负增长以来,持续上升,2010年11月份达到5.1%的高位,2011年3月份达到5.4%,4月份保持在5.3%,5月份维持在5.2%,6月份跃升至6.4%。如果考虑到2011年1月份CPI指数篮子调整的因素,按照2010年的CPI统计指数的话,2011年3—4月份CPI已经达到6%左右。通胀的压力在持续上升。本轮通胀压力主要来自于成本压力,包括国际能源资源和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中国经济处于刘易斯拐点后农业商业化阶段,或者说工业化中后期的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农产品(000061)价格上涨,以及由此推动的劳动成本上涨,将是一个持续影响中国消费物价指数的因素。这预示着中国结束了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增长阶段,进入了一个高增长伴随着高通胀的经济增长阶段。

2、生产者物价指数(PPI)

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同样自2009年11月份走出负增长以来,在2010年5月达到7.1%,一直保持在6%左右的高位,在2011年3月份达到7.3%,在4月份保持在7.2%,5月份维持在6.8%,6月份继续保持7.1%。PPI在2010年4月达到6%以上以来,一直保持着高位运行。这一方面反映了国际能源资源和大宗原材料价格保持高位水平,另一方面反映了国内劳动成本持续上升并保持高位水平的现实。

3、GDP增长预测

GDP增长,自2009年3月走出经济周期的谷底6.1%以来,在2010年3月达到11.9%的高位,到2010年12月回归到9.8%,到2011年3月保持在9.7%。经济相对保持在潜在经济增长趋势水平。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趋势基本上保持在10%左右,这是一个经济在各种要素充分配置下的自然增长水平。中国经济工业化驱动、城市化抑制的现实,使得城市化在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尤其是中等收入水平阶段,结合国际上新兴经济体的经济起飞与工业化发展,中国依然会保持一个较高的潜在经济增长趋势水平,也就是说,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率。

第二节 政策、法规环境分析

一、行业基本政策方向分析

“十二五”期间,通过产业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布局,在有效控制冶炼产能过快增长的基础上,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定价权。

据了解,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但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突出,部分产品产能过剩,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针对有色金属行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中国此前公布的《有色金属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表示,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促进企业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

“做大做强”成为有色金属行业“十二五”期间的重任。我国是有色金属产量的第一大国,2010年十种主要品种产量3135万吨,但是与此同时,世界大部分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控制在少数国家手里,大部分有色金属价格操纵在几家寡头手中,大部分利润留在少数跨国企业手中,大部分技术专利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

"十一五"期间,我国有色金属行业投资年均增长32.7%,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9.4%,而利润增长为18.2%,大大低于投资增长,初步测算,去年全行业销售利润率只有4.8%左右,和建国以来的10%差距很大。资产利润率只有6%,与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相当,相当于给银行打工。

在产业结构方面,“十二五”时期有色金属企业对产业链、价值链进行调整重组,掌控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推动产业链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提升核心竞争力。2015年,具有自备电和直购电的电解铝产能达到90%以上,铜冶炼、电解铝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比重在95%以上,铅锌冶炼世界先进水平达到85%以上。

2015年,20万吨以上企业的铜、铝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90%、95%,3至5家有色金属企业进入世界500强,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要形成一批率先进入世界一流企业,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有色金属产量的不断增长,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日益上升,资源严重短缺状况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据了解,目前有色金属资源对外依存度很高,铜达到了70%以上,铝50%以上,铅锌均超过30%,镍达到了78%。

因此资源保障方面也成为有色“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之一。“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可能的成矿地带的普查和勘探,增加国内后备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特别是加强对可能成矿重点地带的普查与勘探,关注西藏冈底斯成矿带、天山—北山成矿带、西南“三江”成矿带、大兴安岭成矿带等,形成一批重要有色金属储备资源。

同时加大开展利用国外矿产资源力度,争取形成新的境外矿产资源基地,力争2015年铜、铝的资源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55%和75%。

二、2006-2011年行业重点政策、法规

1、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主要规定了有色金属业鼓励类和限制类项目。

2、2006年7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的政策,遏制高耗能行业的盲目扩张和倾向。该通知为之前已经开始实施的《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以及之后颁布的铝、铅、锌、锡、钨以及锑行业准入条件打下基调。

3、2007年,为引导高耗能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发布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4、2010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国务院公布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从近年来我国有色金属产业政策中可以看出,政府对有色金属行业的整合重组是非常重视和支持的,鼓励现有有色金属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资产重组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体的合理产业链,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产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行业相关标准


铅钛合金行业相关标准

 
 

免责申明:本文仅为中经纵横市场研究观点,不代表其他任何投资依据或执行标准等相关行为。如有其他问题,敬请来电垂询:4008099707。特此说明。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