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植酸行业与与其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很强,而且关联度越来越紧密。植酸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农业,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植酸行业提供了生产所需的原料。植酸行业的下游行业涉及面很广,包括食品、饲料、医药、化工等多个门类,这些行业构成了对植酸产品的稳定需求群体。植酸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间环节,联结着上下游行业,使得相关的工农业生产形成了一个完整有机的整体。而植酸行业自身也受惠于完整的产业链,只有上下游行业蓬勃发展,植酸行业才能有稳定的市场。植酸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和影响的关系。
我国植酸目前主要的生产厂家有江苏省江阴振业化工厂、上海试剂工厂、上海医科大学红旗制药厂、邢台有机化学厂(20T)、大连飞龙化工原料厂、浙江温岭市远东化工厂(50T)、江西省波阳县腐植酸厂(100T)、台前县植酸。
在国内市场进行生产销售的企业,其中大部分都是规模比较小的小型企业。我国植酸市场的竞争现在处于一个无序状态,不过随着以后市场的规范和我国技术水平的发展,我国的植酸产业竞争将趋近于有序化、科学化。
我国植酸行业的市场结构类似于垄断竞争市场的形态,许多厂商生产销售具有一定差异性而又极为类似的产品,市场中既有竞争因素,又有垄断因素。总的来说,植酸行业进入壁垒主要有以下几个:
1、由规模经济形成的进入壁垒
企业在取得一定市场份额前,不能以最低成本生产。新进入企业要想达到规模经济必须进行大量资金和人员的投入,这使得一些企业难以适应。
2、必要的资本量进入壁垒
必要的资本量是指企业进入某一产业时最低限度的资本数量。虽然植酸行业所需的必要资本量与其他同类行业相比不是很大,但由于新进入企业的规模小,资本筹措能力弱,所以资本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3、绝对费用形成的进入壁垒
既存企业一般都已占有一些稀缺的要素和资源,购买这些要素和资源所付费用是很大的,这就是绝对费用。相对于新企业,既存企业在绝对费用和资源占有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包括对资源的占有、技术、销售渠道和市场的垄断,以及对本行业的专家和技术工人的拥有等各个方面,因而生产、经营和研究开发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4、由法律、行政规制(管制)造成的进入壁垒
所谓法律、行政进入壁垒是指为了保证资源有效配置,采取立法形式指导和干预企业进入行为,调整企业关系的公共政策。而关税、政策、法规等这些由国家制度形成的障碍是难以用降低成本或增加广告等促销费用的办法来克服的。
5、既存企业的战略性阻止进入行为
原有企业为了巩固自己在市场上的地位,采取各种对策以阻止和威慑新企业的进入。原有企业可能会采取阻止进入政策,并相应地采取一些阻止进入的行动,如降低价格,以重新获得或强化原有企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