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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驱动桥产业发展环境分析(装载机驱动桥项目市场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选)

第一节 装载机驱动桥产业发展规划

一、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正式发布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汽车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汽车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大国。但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自主开发能力薄弱、消费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能源、环保、城市交通等制约日益显现。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加深和国际汽车市场的严重萎缩,国内汽车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全行业产销负增长、重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自主品牌轿车发展乏力,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严峻。

应该看到,结构调整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汽车产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以解决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积累的诸多矛盾,国际金融危机只是引发了结构调整期的提前到来。目前,我国汽车市场正处在增长期,城乡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开拓城乡市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素质;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内需,注重财税政策激励与消费环境改善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采取财政激励措施,扩大国内汽车市场需求,确保经济增长,又要着眼长远,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消费市场。

坚持结构调整,注重发挥市场作用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利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手段,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汽车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自主创新,注重改造传统产品与推广新能源汽车相结合。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研发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结构调整,着力培育自主品牌,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

坚持产业升级,注重工业发展与服务增值相结合。汽车生产企业既要增强制造实力,又要拓展汽车金融业务和产品售后服务,强化生产与服务的纽带联系,促进相互支撑,实现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汽车产销实现稳定增长。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

2、汽车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完整的汽车消费政策法规框架体系、科学合理的汽车税费制度、现代化的汽车服务体系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配套体系,为汽车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3、市场需求结构得到优化。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其中1.0升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达到15%以上。重型货车占载货车的比例达到25%以上。

4、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

5、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比例扩大。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

6、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7、整车研发水平大幅提高。自主研发整车产品尤其是小排量轿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指标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轿车产品满足发达国家法规要求,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接近国际水平,新能源汽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8、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线控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汽车消费市场。

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汽车产销下滑势头,确保2009年稳定增长。在汽车购买、使用、报废更新等环节,调整和出台鼓励汽车消费、恢复市场信心的政策措施。清理取消各种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的规定,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增加小排量汽车消费。

(二)推进汽车产业重组。

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等大型汽车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等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配套市场份额。

(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品开发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掌握车身、底盘开发技术及整车、发动机、变速器的匹配技术和排气净化技术;突破碰撞安全性、NVH(振动、噪声、平顺性)等关键技术;控制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和制造成本。二是提高传统乘用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重点支持排量1.5升以下、满足国IV排放标准的车用直喷汽油机和排量3升以下、升功率达到45千瓦以上柴油机的研制。突破重型商用车底盘集成关键技术,提高整车驾驶舒适性和操控稳定性。重点支持大功率柴油机及其高压燃油喷射电控系统、后处理系统和商用车自动换挡机械变速器(AMT)等关键技术研发。三是建立汽车产业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四)实施技术改造专项。

制订《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支持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产业化、内燃机技术升级、先进变速器产业化、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以及独立公共检测机构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发展提升整车性能的关键零部件。重点支持研发车身稳定、悬架控制、驱动防滑控制、电子液压制动、车身总线、数字化仪表等电子控制系统,以及六档以上的手动和自动变速器、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和无级自动变速器、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等产品。

(五)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

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电机、电池及管理系统等)的优化设计技术、规模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技术。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安时(Ah)车用高性能单体动力电池生产能力。发展普通型混合动力汽车和新燃料汽车专用部件。

(六)实施自主品牌战略。

在技术开发、政府采购、融资渠道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

(七)实施汽车产品出口战略。

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建设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八)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

加快发展汽车研发、生产性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停车服务、报废回收等服务业,完善相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支持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

四、政策措施

(一)减征乘用车购置税。

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开展“汽车下乡”。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50亿元资金,自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三)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调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政策,加大补贴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总额由2008年的6亿元增加到10亿元。

(四)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包括牌照注册数量、车型限制、各种区域市场保护措施、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地汽车进城收费,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汽车购置的措施,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清理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确需继续保留的限购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应暂停执行,不能暂停执行的,应于2009年3月10日之前报国务院批准。

(五)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

修改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抓紧制订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使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汽车消费信贷全过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等。

(六)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

建立二手车鉴定评估国家标准和临时产权登记制度,调整二手车交易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大力发展专业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汽车置换业务。取消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不合理收费,降低交易成本。

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严格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推广二手车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七)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建设。

发展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实施交通畅通工程,鼓励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各城市人民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停车场建设,规范停车收费。交通换乘枢纽应建设大型停车场所,方便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减轻交通拥堵压力。

(八)完善汽车企业重组政策。

制定支持汽车企业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和制造《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内的汽车新产品和关键总成。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异地设立分厂,必须在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

(九)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今后三年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100亿元作为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提高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水平;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总成产品;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共性技术研制和检测平台;发展新能源汽车及专用零部件。

(十)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十一)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抓紧制订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完善机动车辆管理法规体系。启动对产业有重要提升和保护作用的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制修订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试验方法。落实汽车整车(含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制订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的准入标准。研究制订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向相关产业转型的鼓励办法。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三年目标。要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调整和振兴的有关信息。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境内使用的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以下简称专用车产品)生产的企业(以下简称专用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专用车产品,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专用汽车,是指在采购的完整车辆或二类、三类底盘基础上制造完成的、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11款、第2.1.2.3.5款、第2.1.2.3.6款所定义的车辆。挂车是指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2.2款、第2.2.3款所定义的半挂车及中置轴挂车。

本规则所称二类底盘,是指具有驾驶室、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及主要电器设备,但不具有货物承载装置及专用装置的非完整车辆。

本规则所称三类底盘,是指具有发动机、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及主要电器设备,但不具有驾驶室(或车身)、货物承载装置及专用装置的非完整车辆。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专用车生产企业及专用车产品许可。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逐步推行汽车整车(含底盘)生产企业对采用本企业产品进行后续制造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和专用汽车产品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章许可条件及管理

第五条、申请专用车生产企业许可的,应当符合《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审查要求》(见附件2,以下简称《许可条件》)中规定的具体许可条件。

对于专业生产特种作业车(含超限车)的企业(且生产纲领不大于20台),《许可条件》第8条有关产品试制、试验能力和第14条、第15条、第18条、第21条有关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方面的审查要求可适当简化。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专用车产品,按照《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专用汽车和挂车的评价程序》(见附件3)的规定,经过认定确属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填补国内空白的,在进行许可审查时,《许可条件》中的相关审查要求可做适当调整,以进行针对性审查。

第六条、专用车产品许可条件:

(一)专用车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

(二)专用车产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三)专用车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专用车产品品种,对专用车生产企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专用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许可组织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专用车生产企业拟跨品种生产其它车辆产品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许可。

专用车产品分为专用客厢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通用货车挂车、其它挂车、特种作业车、消防车、特种作业车底盘,共八个品种(见附件1)。

各类专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及检验方面的能力、设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5。

第八条、申请专用车生产企业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2份。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生产专用车产品时,应当在《申请书》“技术来源和特性说明”中予以说明并附有关佐证材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办理过程中的证明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三)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近期质量体系认证计划。

(四)关于专用车生产企业具备专用车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的说明。

(五)关于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说明。

(六)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专用车产品包括专用装置和专用功能的检测报告)。

第九条、申请专用车产品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关于专用车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企业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等。

(二)专用车产品情况简介。

(三)《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参数。

(四)《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

(五)《车辆产品强制性检测项目方案表》。

(六)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七)关于专用车产品的其他证明文件。

(八)申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专用车产品时,应当在“专用车产品情况简介”中予以说明并附有关佐证材料。

专用车生产企业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交专用车产品许可申请材料。

第十条、特种作业车或特种消防车生产企业,在生产特种作业车或特种消防车产品一年后,方可申请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许可。

专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特种作业车底盘,仅用于本企业生产专用车产品,不得对外销售。

第十一条、在本规则发布前已获得准入许可的专用车生产企业,当企业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企业重组、更名、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法人、迁址、增加产品类别、品种或生产地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变更的,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具体许可条件对企业进行考核;达不到《许可条件》规定的具体许可条件的,将暂停新产品申报或暂停准入许可。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五、集装箱、半挂车出口退税率将提高至15%

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9]8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商品代码为8609001000—8609009000的集装箱产品、8716311000—8716900000的半挂车出口退税率按该通知规定提高至15%。

第四节产品所属行业概况

一、行业相关定义及分类

专用车是指利用外购汽车底盘改装各类汽车的制造活动。

包括:改装客车;改装半挂牵引车;改装货车;改装专用作业车;改装专用货车:罐式车、混凝土运输车、乘用车运输车、集装箱运输车等;用汽车底盘改装的石油专用汽车;具备军事要求的特种车辆和改装汽车:水陆两用机动车辆、运送货币或贵重物资的“装甲车”。

二、行业基本属性

专用车的开发在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同时,还必须结合用户的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完善,这样才能使产品发挥最大的效能,给用户带来最好的效益。结合产品开发经历能够更好地说明这一点。

专用车产品的开发必须建立在有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并且要不断地对产品进行完善,这就要求研究者不但要有深厚的技术实力,更要真正了解用户使用现场的情况及使用要求。另外,为使产品尤其是高技术专用车产品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就必须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技术工艺服务,这一点和开发新产品同等重要,即产品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性能的不断完善—优质的技术服务。

三、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装备制造业平稳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化水平,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装备制造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装备制造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已经形成门类齐全、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实施以来,装备制造业发展明显加快,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部分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跃居世界前列。我国已经成为装备制造业大国,但产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市场装备需求急剧萎缩,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势头明显趋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应该看到,我国目前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先进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金融危机加快了世界产业格局的调整,为我国提供了参与产业再分工的机遇,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规模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通过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推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装备自主化与重点建设工程相结合。加强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充分利用实施重点建设工程和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形成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装备自主化,保障工程需要,带动产业发展。

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企业逐步由依赖引进技术向自主创新转变,大力推进技术产业化。

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相结合。努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带动基础配套产品发展。提高基础件技术水平,开发特种原材料,扭转基础配套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

坚持发展企业集团与扶持专业化企业相结合。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鼓励主机生产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引导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规划目标。

1.产业实现平稳增长。保持装备制造业生产经营稳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步上升,为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2.市场份额逐步扩大。提高国产装备质量水平,扩大国内市场,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稳定在70%左右,巩固出口产品竞争优势,稳定出口市场。

3.重大装备研制取得突破。全面提高重大装备技术水平,满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需要,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高速动车组、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一批重大装备实现自主化。

4.基础配套水平提高。基础件制造水平得到提高,通用零部件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关键自动化测控部件填补国内空白,特种原材料实现重点突破。

5.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若干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工贸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参与国际分工的“专、精、特”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

6.增长方式明显转变。生产组织方式和重要生产工艺得到改进,现代制造服务业得到发展,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大型企业集团的现代制造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依托十大领域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

1.高效清洁发电。以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阳江、浙江方家山和三门、山东海阳以及后续核电站建设工程为依托,推进二代改进型、AP1000核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控制棒驱动机构、核级泵阀、应急柴油机等主要设备的国内制造。以东北、西北、华北北部和沿海地区大型风电场工程为依托,推进风电设备自主化,重点实现变频控制系统、风电轴承、碳纤维叶片等产品的国内制造。进一步提高70万千瓦以上水电设备、大型抽水蓄能机组、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设备、大型燃气机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等技术装备的性能质量。开发太阳能发电设备。发展大型火电、核电站辅机。

2.特高压输变电。以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示范工程为依托,以交流变压器、直流换流变压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全封闭组合电器等为重点,推进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变电设备自主化。

3.煤矿与金属矿采掘。以平朔东、胜利东二号、白音华、朝阳等十个千万吨级大型露天煤矿,酸刺沟等十个深井煤矿,以及大型金属矿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型采掘、提升、洗选设备,重点实现电牵引采煤机、液压支架、大型矿用电动轮自卸车、大型露天矿用挖掘机等设备的国内制造。

4.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以西气东输二线、陕京三线等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为依托,发展长距离输送管道燃压机组、大型管线球阀和控制系统等装备;以浙江、江苏、珠海、青岛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为依托,发展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及接收站等设备。

5.高速铁路。以在建的京沪、京广、京沈、沪昆等约1万公里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以及西部干线铁路、煤运通道建设项目为依托,组织实施铁路交通设备自主化,实现高速动车组、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内燃机车、重载货车、大型养护机械等装备的国内制造。

6.城市轨道交通。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7个城市近70条线路工程项目为依托,重点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制动系统、主辅逆变器等机电设备自主化。

7.农业和农村。以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为依托,大力发展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节能环保中型拖拉机等耕作机械,通用型谷物联合收割机、新型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割机、高效玉米联合收割机、自走式采棉机等收获机械,免耕播种机,节水型喷灌设备等。适应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要,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成套设备、灌溉和排涝设备、沼气除料设备、农村安全饮水净化设备等。

8.基础设施。适应交通、能源、水利、房地产等行业发展需要,以大型隧道全断面掘进机、大型履带吊和全路面起重机、架桥机、沥青混凝土搅拌和再生成套设备等为重点,发展大型、新型施工机械;以空管设备和空管自动化系统、行李和货物高速分拣系统、安检设备与智能化监测系统、航显综合系统及设备、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及设备等为重点,发展机场专用装备;以大型斗轮堆取料机、翻车机、装卸船机等为重点,发展港口机械。

9.生态环境和民生。适应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需要,大力发展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脱硝脱硫设备、余热余气循环再利用设备、环境在线监测仪器仪表,食品、药品、煤矿瓦斯等安全检测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设备,数字化医疗设备等。

10.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高速精密复合数控金切机床、重型数控金切机床、数控特种加工机床、大型数控成形冲压设备、重型锻压设备、清洁高效铸造设备、新型焊接设备与自动化生产设备、大型清洁热处理与表面处理设备等八类主机产品,基本掌握高档数控装置、电机及驱动装置、数控机床功能部件、关键部件等的核心技术。

(二)抓住九大产业重点项目,实施装备自主化。

1.钢铁产业。以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工程为依托,以冷热连轧宽带钢成套设备、大型板坯连铸机、彩色涂层钢板生产设备、大型制氧机、大型高炉风机、余热回收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大型冶金成套设备自主化。

2.汽车产业。结合实施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提高汽车冲压、装焊、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装备水平,实现发动机、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

3.石化产业。以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工程为依托,以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大型乙烯、对苯二甲酸(PTA)、大化肥、大型煤化工和天然气输送液化储运等成套设备,大型离心压缩机组、大型容积式压缩机组、关键泵阀、反应热交换器、挤压造粒机、大型空分设备、低温泵等为重点,推进石化装备自主化。

4.船舶工业。结合实施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提高焊接、涂装工艺装备水平,实现船用柴油机、曲轴、推进器、舱室设备、甲板机械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所需装备的自主化。

5.轻工业。结合实施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食品机械、制浆造纸机械、塑料成型机械、制革制鞋机械、光机电一体化缝制机械、包装设备以及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等为重点,推进轻工机械自主化。

6.纺织工业。结合实施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粗细联、细络联、高速织造设备,非织造成套设备、专用织造成套设备,高效、连续、短流程染整设备等为重点,推进纺织机械自主化。

7.有色金属产业。结合实施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高精度轧机、大断面及复杂截面挤压机等为重点,推进有色冶金设备自主化。

8.电子信息产业。结合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新型元器件生产设备、表面贴装及无铅工艺整机装联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工模具等为重点,推进电子信息装备自主化。

9.国防军工。结合国防军工发展需要,以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核工业等需要的关键技术装备,以及试验、检测设备为重点,推进国防军工装备自主化。发挥军工技术优势,促进军民结合。

(三)提升四大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大型铸锻件。重点发展大型核电设备铸锻件,百万千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铸锻件,70万千瓦以上等级大型混流式水轮机组铸锻件,石化、煤化工重型容器锻件,冷热连轧机铸锻件,大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大型轴承圈锻件等。

2.基础部件。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元件、功能模块,大型、精密轴承,高精度齿轮传动装置,高强度紧固件,高压柱塞泵/电动机、液压阀、液压电子控制器、液力变速箱,气动元件,轴承密封系统、橡塑密封件等。加快发展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中高档传感器等。

3.加工辅具。重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高性能、精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量仪,高档精密磨料磨具等。

4.特种原材料。重点发展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电站用钢(钢管),大型变压器用高磁感取向硅钢,高压、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材料,高速列车转向架、轮对用特种钢,飞机用高档铝型材,轴承、齿轮、模具、量具、刃具、高强度紧固件用特种钢,机床滚珠丝杠和直线导轨专用钢材,高耐磨钢,高强度、耐高温、低磨损、长寿命复合密封材料等。

(四)推进七项重点工作,转变产业发展方式。

1.加快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逐步形成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融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大对重点基础配套企业的投入力度,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向基础零部件、加工辅具等领域,发展一批高起点、大规模、专业化企业,健全产业配套体系。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集中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加快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提升企业产品开发、制造、试验、检测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

3.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改进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整合区域内铸造、锻造、热处理、表面处理四大基础工艺能力,建设专业化生产中心。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推广先进制造技术和清洁生产方式,提高材料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快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提高标准水平,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产品。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趋势,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5.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充分吸收借鉴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为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回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境外企业和研发机构。稳定和扩大装备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成套水平。

6.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在工程承包、系统集成、设备租赁、提供解决方案、再制造等方面开展增值服务,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延伸扩展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等业务,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7.加强企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优化产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和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改进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的作用。

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装备更新,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二)加强投资项目的设备采购管理。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支持自主创新的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项目咨询评估阶段需对设备采购方案进行评估,项目实施阶段要加强对设备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自主创新设备采购方案的落实。

(三)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

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业务。

(四)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制定《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目录内装备的自主化、节能节材减排改造、企业兼并重组后内部资源整合、区域性四大基础工艺中心建设、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等。

(五)支持装备产品出口。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适当提高部分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国内企业承揽国外重大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

(六)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对铸件、锻件、模具、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到期后,研究制定新的税收扶持政策,调整政策适用范围,引导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

(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制定鼓励境内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重组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申请贷款等予以支持;对境内企业并购境外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可给予相关项目贷款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业务。

(八)落实节能产品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用好节能产品补贴资金,对购买高效节能装备产品的终端用户给予补贴,2009年先行开展对高效电机推广应用的补贴。抓紧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早兑现到户。

(九)建立产业信息披露制度。

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项目核准、企业重组、产能利用、进出口、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

(十)支持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建设。

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质量检测水平。建设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装备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完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四、工程机械制造业三年振兴规划要点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行业门类广、关联作用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在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拉动内需,振兴装备工业已成为国务院加快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装备工业振兴规划纲要己报国务院审议原则通过。根据装备工业振兴规划纲要精神,现将工程机械行业三年振兴规划要点通报如下:

一、工程机械制造业面临的形势

工程机械近几年受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拉动,年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30%左右,但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宏观经济调控影响,特别是房地产市场走弱不见回暖,产品销售增幅明显回落,预计2008年增长率在22%左右,增幅比上年下降l5个百分点。国际金融危机对工程机械行业发展影响从九月份开始加速显现,据13家主要出口企业统计,2008年10月份开始,现有订单的出口项目被推迟或取消的达30%左右,有的因海外代理商倒闭,己发的出口产品货款难以收回,10月份新订单数量比去年同期平均下降50%,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工程机械行业滞后影响还在逐步显现,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将进入一个较困难的发展时期。但也面临市场格局调整,产品升级换代、企业重组并购、优势企业脱颖而出的发展机遇。由于中国工程机械产品性价比优势明显,目前虽然订单下降,但也有部分跨国公司的新的用户己有趋势转向中国,一旦国际市场好转,中国产品的客户就会增多;同时由于国内市场的挤压,有利于行业发展优胜劣汰,有利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高效、节能、环保为发展方向的产品就会受到市场的欢迎。

二、振兴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为依据,排除一切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观念,

充分调动行业现有的存量资产和研发基础,扶优扶强,围绕节能、降耗、减排、高效发展思

路,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和升级换代,加快研发市场急需和主要依靠进口的产品领域,特别是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装备。

规划原则:针对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现状,本次规划重点主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发展配套用的关键功能部件:进一步延伸产品链和服务链。

振兴目标:主要产品领域达到自主研发能力,主要功能部件技术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使整机产品无故障期指标有明显提高:大型施工机械市场需求做到基本自给:外贸出口量由

27%提高到35%以上。提高企业对当前市场和后市场的开发能力,延伸服务链,包括深入施工用户解决问题,积极开展再制造工程项目,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

三、重点支持的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振兴投资领域

(一〉以企业为主体,积极贯彻产、学、研的发展路线,加强对研发中心(研究院)政策性资金投入、人才投入、技术投入,软件与硬件装备投入。不断完善和提高研发技术体系与组织体系,重点开展工程机械行业基础技术〈包括原材料、工艺技术、集成技术、系统技术、前沿技术)的研究。要鼓励企业走以原始创新、自主创新为主的发展道路,要从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逐步改变和限止企业相互模仿和重复生产的发展格局。

〈二〉以政策性措施引导,加大对工程机械配套用的功能部件的自主研发力度,解决我

程机械发展瓶颈问题,重点振兴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项目。

1.发展工程车辆配套用的独立悬挂多桥传动底盘技术,加大自主研发力度。

2.提高传动部件的技术水平与使用可靠性,包括行走驱动桥、变速箱、液力变矩器、回转支承、四轮一带、多功能舒适性驾驶室、信息化电子控制技术元件及系统集成、工程机械属具附件如液压破碎锤与液压剪及其它工作装置。

3.重点攻克高压液压系统执行元件及部件技术难关,包括多路阀、液压泵、液压马达及液压马达减速器总成部件,液压油缸及高压液压管路等。

(三)发展大型施工机械,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场需求,主要包括下列产品

1.发展大型土石方施工机械:包括机重32吨以上液压挖掘机、额定载重量6吨以上轮式装载机,320马力以上推土机、280马力以上平地机、载重75吨以上非公路矿用自卸车等。

2.发展大型移动式工程起重机,包括50吨以上汽车起重机和160吨以上全地面起重机、200吨以上履带起重机。发展高起升、大跨度、高性能的大型塔式起重机,以满足大型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

3.发展大型桩工机械,包括大型旋挖钻机、大型静液压桩机、连续墙抓斗及薄膜防渗墙施工装备等。

4.尽快发展高速铁路建设用的大型运梁车、架桥机、lOOO吨梁场转运起重机、CA沥青水泥混砂浆搅拌成套设备等关键装备。

5.积极推进大型全断面掘进机(盾构机)的国产化进程和自主研发水平。发展大型多臂凿岩台车和节能环保型新型凿岩机械装备,以满足现代化矿山建设需要。

6.发展集成箱式大型沥青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大型镜刨机、大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以满足高等级公路建设需要。

7.继续支持提高大吨位集装箱叉车、集装箱正面吊的产品技术水平与生产能力,以满足我国集装箱运输增长的发展趋势。同时针对各种大型工程高空作业施工与维修需求,要发展高起升的各种高空作业车与移动式作业平台,使产品型式要既有通用性,又有专业性和特定性,以满足各种用户的需求。

8.继续支持发展大型商品混凝土机械成套设备。其中包括双卧轴式大型混凝土搅拌主机,提高搅拌机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可靠性;高扬程混凝土输送泵和泵车;干混砂浆成套设备;水电建设项目用的混凝土大型皮带输送走廊等。

(四)对重点骨干企业围绕提高产品可靠性、节能、降耗、环保减排和开发生产新产品要求,支持必要的技术改造项目,更新工艺装备,大力推广数控化加工设备,充实检测手段。但要防止低水平重复生产的扩能改造项目的蔓延,企业也要放眼市场,洞察全局,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为主,不能以我为主地从井观天,盲目重复上项目,减少投资风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重点项目要进一步认证,确认政策性投资方向。

四、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一)扩大内需以弥补出口增长回落趋势

1.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内需

房地产业不仅是工程机械销售主市场,它所辐射的上下游产业链规模几乎占国民经济的近二分之一份额,所以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拉动工程机械市场,更重要的是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消费。希望政府出台一些既要控制房价虚高,又能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现在房地产业建设重点正在向中西部地区和二线城市转移,要吸取过去的教训和经验,来指导今后的发展,从而来拉动内需。

2.严格控制二手工程机械产品进口,加强监管措施,提高进口二手工程机械的税率。

3.海关及国家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大型施工机械进口减免税,同时要促进国内积极

研发生产大型施工机械,对所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给予免税政策。这样既扶植了我国大型工

程机械的发展,又拉动了内需。

4.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在国外的工程承包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把关,在招标时要优先采用国内生产工程机械产品,拉动内需。

(二)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工程机械既有冲击也有机遇。对于机遇方面国家财政要积极支持企业到海外参加有影响力的展览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重组并购,金融系统要优先确保这些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转。

(三)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路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对重点企业技术研发继续给予政府贴息贷款和财政补贴的投资力度,提高产品技术水平,降低成本,使产品向节能、降耗、高效方向发展,练好内功,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为避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销售风险,积极推进国际信用担保销售,保障和加快资金回笼。

(五)适度提高技术先进、节能降耗,附加值高的出口产品退税率,以弥补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六)提高和规范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加快相关产品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

第二节 装载机驱动桥产业政策力度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10的宏观经济政策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当前,中国经济已行至年尾,在CPI节节攀升、楼价居高不下、通胀气球越吹越大的背景下,要求货币政策常态化的呼声渐高。

2010年12月12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要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

针对产业政策,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央出台的4万亿扩大内需以及与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指出支持汽车、装备制造业的振兴,良好的政策支持让与之相关的装载机驱动桥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

第三节 装载机驱动桥产业链关联度

装载机驱动桥产业链简图

                                            
 

一、上游产业主要产量情况

2003年-2010年钢材产量及增幅统计表

单位:万吨

年份 产量 增幅
2003年 23500 -
2004年 29739 26.55%
2005年 37117 24.81%
2006年 46685 25.78%
2007年 56461 20.94%
2008年 58177 3.04%
2009年 69244 19.02%
2010年 79627 15.00%
 

 

装载机驱动桥行业上游主要是关键器件的制造,装载机驱动桥行业与上游行业联系紧密,上游金属价格波动对装载机驱动桥的影响较大,装载机驱动桥企业一般与上游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跟进相关部件的技术进步与价格波动信息,建立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以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二、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装载机行业的自主品牌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在跨国公司强势品牌的重重包围之下,摸爬滚打,走出了一条自主发展的道路,并逐渐发展壮大,牢牢控制了国内90%以上的市场份额。国内装载机市场的营业额近年来一直约占我国整个工程机械行业总营业额的半壁江山,其行业地位十分重要。同时国产装载机产品以其出色的性价比优势,已经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近几年,装载机主要生产企业都在努力采用各种方式扩大生产能力,如利用企业退城进园或退市进郊的有利机会,多方筹集资金,以实现产品全面升级和技术改造,柳工、厦工、龙工、临工和徐工等企业的装载机年产能都达到了2万台以上。经过连续数年的高速发展,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传统产品的市场保有显著增大,市场渐趋饱和。因此“十一五”期间,装载机行业的发展将逐步趋于理性,预计装载机市场年平均增长率将在6%左右。以资源组为主要方向的企业整合不可避免,现有近百家小型生产企业面临被兼并、转产或倒闭,其中包括产能低于2000台的企业。本土与外资两大阵营的格局雏形已经显现。外资的进入,使得中国装载机市场高低端产品不再泾渭分明。在本土智慧与国际惯例相互影响的过程中,竞争规则将会逐渐改变,中国装载机市场也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装载机市场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不过这对于调节能力较强的装载机行业来说,只是暂时现象。随着世界经济逐渐复苏,市场再次呈现企稳回升的态势。

从长远看,我国装载机行业至少还有10~15年以上的发展空间。2010年全球经济将开始转暖,预计我国装载机行业将在2010年开始回升,大约回升至与2007、2008年的销售水平,全年将会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从2011年开始小幅回升,2012-2013年有可能会上升到新一轮的销售高峰。

随着世界经济持续复苏的预期不断增强,出口复苏或将主导2010年中国经济,装载机海外需求将有效回升,出口将从较低基数开始复苏。但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出口贸易摩擦等因素,我国出口贸易恢复速度将受到影响。2010年我国多数企业将会向出口进行战略转移。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装载机的国际市场将会成为我国装载机行业的主要市场。在新一轮高峰到来之后,预计我国装载机的国际市场占我国装载机总的市场比例将增至约30%。

2009年上半年中国装载机市场销量波动较大,下半年市场发展较为平稳。据调查显示,2009年度,从区域来看,中国中部地区和华东地区的装载机需求较多,河南、四川、山东三个省份的装载机销量排名靠前;从企业看,柳工、龙工、厦工装载机在国内的领先优势比较明显;2009年,我国装载机企业的销售依然是主要集中在中型装载机产品上。大量同质化产品的恶性价格竞争导致企业利润日益微薄,难以依靠市场经营获得持续良性发展,2010年,主要依靠进口的大吨位装载机成长性看好。

根据4万亿投资计划,2010年还将有近6000亿元的中央政府财政投资,预计带动全社会投资约2万亿。政策效应在2010年会继续显现,加上民间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投资增幅虽然不如2009年,但仍会保持高位。据调查显示,城市化建设对我国装载机行业的发展还要持续到2020年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1.2万千米的高速铁路,机场、港口、码头建设也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拉动我国装载机市场的交通设施建设至少到2020年间仍会处于高峰时期。受基础建设等投资的拉动,中国装载机行业未来发展形势较为可观。

2010年中国装载机市场销量情况及对比

单位:台

序号 企业名称 2010 2009 同比%
1 龙工 40142 25213 59.2
2 柳工 38524 29163 32.1
3 厦工 34351 22040 55.9
4 临工 28852 16739 72.4
5 徐工 15437 10173 51.7
6 成都成工 12310 9090 35.4
7 山工 11533 7427 55.3
8 福田重工 9479 7128 33
9 常林 6390 5180 23.4
10 福建晋工 3712 2078 78.6
11 山东德工 3379 2017 67.5
12 斗山(山东) 3215 874 267.8
13 沃得重工 2978 562 429.9
14 泰安鲁能 2550 2300 10.9
15 郑州宇通 1789 1563 14.5
16 泰安正泰 1650 1021 61.6
17 厦装 1430 809 76.8
1000台以上前17家合计 217721 143377 51.9
1000台以下共54家合计 9498 7502 26.6
国内制造企业销售量 227219 150879 50.6
出口量 2496 15388 62.4
进口量 682 736 -7.3
中国装载机市场总销售量 202905 136227 48.9
30000台以上前3名销售量 113017 76416 47.9
5000台以上前9家销售量 197018 132153 49.1
 

 

第四节 装载机驱动桥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

2003-2010年装载机驱动桥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

             
 

装载机驱动桥跟装载机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装载机作为一种重要的工程机械,跟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较大的相关性,其重要部件驱动桥也跟宏观经济的发展有着较为紧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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