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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式批复《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

近日,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复《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

规划提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着力实现“三中心、一门户”的战略定位,即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轴、港口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以发展铁水联运、江海直达为主的多式联运物流中心,以航运交易、科技研发、投融资、保险、人才培训、信息交流为服务重点的现代航运服务中心,以综合保税区、临港产业物流园区、国际航线为推进抓手的对外开放水上门户。

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将聚焦“一巩固、三突破”,即:着力巩固枢纽地位,突破多式联运、要素集聚、服务短板;重点攻坚“八大主要任务”,即:建设以长江干线为主轴的黄金水道、构建武汉港等主要港口的集疏运网络、发展铁水联运和江海直达为主的多式联运、推进航运服务业发展、打造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优化航运中心发展软环境、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平安绿色发展能力。实施“七大工程”,即:高等级航道畅通工程、规模化集约化港口建设工程、核心功能区重点园区建设工程、公路铁路通道完善工程、港口集疏运衔接工程、航运服务提升工程、绿色航运创新工程。

规划同时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成以综合保税区、航运交易所、航运产业总部区为主要依托的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形成多层次的航线体系和多式联运网络,基本建成高效、快速、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支持保障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设备设施先进智能、现代物流便捷高效、港航要素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齐全、市场发展环境优良、支持保障绿色平安,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力和产业支撑力的规模化、现代化、国际化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十一五”初期,湖北省首次提出以武汉新港和武汉城市圈为主要依托,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战略构想。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纳入国家战略。2014年,省政府印发《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纲要》,明确了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战略意义、功能定位和基本建设思路。2016年7月,省政府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建设思路,明确了航运中心8大重点任务、21项任务清单,成立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加快组织编制《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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