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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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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县、62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加大文化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中的“扶志”“扶智”作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文化建设水平,确保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精准帮扶。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文化扶贫工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精准措施解决贫困地区文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人为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保障贫困地区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着力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既“扶志”又“扶智”,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主体责任,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促进文化资源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基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供给与需求脱节问题。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统筹协调,实施项目带动,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监督考评、绩效评价等机制,形成合力,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文化的“扶志”“扶智”作用充分体现。贫困地区的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具体指标为:到2020年,贫困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乡村舞台”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每年平均为每个行政村送戏曲1场次以上,村村有文化自乐班,村文化室定期开放;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人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有优势文化资源的乡、村能依托优势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乡镇综合文化站有站长、有1名以上的文化专干,村文化室有兼职管理人员或者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人员,省、市州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开展文化服务和组织培训。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继续整合资源,全面落实《甘肃省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完成剩余的261个贫困村“乡村舞台”、3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任务。
 
  2.争取为贫困县配送流动文化服务设施。积极争取文化部支持,在“十三五”期间,为每个贫困县配送1辆流动文化车,为县级国有艺术表演院团配送1辆流动舞台车,对“十一五”已经配送的流动舞台车进行更新换代。支持贫困地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院团开展流动文化服务,鼓励省、市文化单位到贫困地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3.做好贫困地区村文化室设备配送工作。争取文化部支持,按照每个村2万元的标准,为6220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送音响、乐器、电脑、桌椅等基本文化设备,保障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4.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继续实施好文化共享工程,落实好文化部“中西部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对贫困县共享工程乡镇服务点提升配置。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在贫困县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进一步开展基层图书馆网络互联互通工作,在部分贫困县试点优先联通网络。
 
  5.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接落实力度,对文化部组织开展的“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者服务行动计划等安排到我省的活动,优先安排贫困地区。谋划项目,进一步深化省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二)推动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生产
 
  1.扶持扶贫题材艺术作品创作。鼓励各地和省级文化单位积极争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支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主题作品创作,推出反映扶贫事迹、先进典型、经验成果等的舞台和美术作品。积极申报我省优秀扶贫题材作品和来自贫困地区的优秀艺术院团及作品参加全国优秀基层院团展演等活动。省级艺术精品创作资金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组织文艺工作者赴贫困地区开展采风创作、惠民演出。
 
  2.开展院团对口帮扶计划。组织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鼓励省级艺术院团与贫困地区基层文艺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提升贫困地区艺术创作演出水平。鼓励各级各类艺术院团到贫困地区开展慰问演出。
 
  3.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艺术培训力度。积极协调对接,在省内开设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建立艺术培训基地,定向为贫困地区培养一定数量的艺术人才。通过调整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职称晋升条件等,鼓励、引导中高级职称专业艺术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艺术指导、培训。积极争取,选派人员参加文化部“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和相关艺术领域专业人员培训,促进艺术人才交流合作。
 
  4.组织实施好“送戏下乡”项目。省级财政政府购买演出专项资金鼓励深入乡村的演出,支持开展“送戏下乡”。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送戏下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面向贫困地区乡镇的文艺演出。
 
  (三)提升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1.不断加强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在贫困地区有重点地开展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动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旅游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大对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引导、督促地方政府做好村落业态发展。充分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内涵,利用革命文物资源优势,发挥其在红色旅游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带动革命老区稳步脱贫。
 
  2.进一步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实施“历史再现”工程,进一步拓展贫困地区博物馆体系空间和数量类型。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动贫困地区免费开放博物馆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争取将更多贫困地区博物馆纳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免费开放博物馆名单,切实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重点支持举办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提升贫困地区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支持省、市级和已定级博物馆与贫困地区博物馆联合办展、互换展览和流动展览,以多种形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贫困地区延伸。
 
  3.努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对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争取文化部支持,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我省贫困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予以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优先入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具备较好传承潜力、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改善其保护、传承、发展的设施条件。鼓励、支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非遗传承和展示活动。
 
  4.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积极申请,支持贫困地区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项目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得到国家政策、资金、人才支持。鼓励、引导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省内外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在贫困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人员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品牌,拓展市场,带动非遗传承人群增收致富。继续在西北民族大学、兰州交通大学举办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班,提高非遗传承人审美设计能力和传承水平。
 
  5.支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组织专家学者帮助有资源条件的贫困地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修缮、普及教育、宣传展示、推广交流。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申报。
 
  (四)促进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1.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依托已经建成的“乡村舞台”、“文化集市”,积极扶持贫困村依托自身文化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创建中,对贫困地区予以优先申报。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指导、支持在贫困地区建设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2.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依托文化部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平台,对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申报予以重点扶持。鼓励贫困地区推广实施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征集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文化产业项目。合理选择运营模式,做好评估论证,切实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五)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好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配齐配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文化部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贫困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邀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力量来我省贫困地区巡讲培训,培养一批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
 
  2.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文化市场管理能力。指导贫困地区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执法办案,积极争取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专项经费和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设备支持力度。重点加强演出、娱乐等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利用庙会、集市等进行淫秽、色情、低俗表演的行为,切实维护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平稳安全有序。
 
  3.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探索建立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服务长效机制,主动为符合条件上网服务场所接入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使其成为公共图书馆图书流通和数字图书资源阅览站。鼓励和引导上网服务场所发挥区位优势、场地优势和技术优势,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六)推动贫困地区文化“走出去”
 
  1.扩大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贫困地区参加敦煌文博会。指导、扶持贫困地区特色文化项目提高质量和水平。积极选派贫困地区优秀演展项目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贫困地区与省内有关市县、国内发达地区开展文化交流。
 
  2.落实好汉藏文化交流项目。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依托公共数字文化体系优势,在文化共享工程藏区服务工作基础上,支持我省藏区实施“汉藏文化交流项目”。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平台、资源、渠道、服务网络优势,推动藏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档升级,以现代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促进汉族与藏族文化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七)加强贫困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实施好“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的培养。省直单位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工作或者提供服务。加强对市州、县区落实“三区计划”的督查力度,确保将优秀文化工作者选派到基层组织文化活动项目指导,取得成效。
 
  2.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文化部每年举办的边境地区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五省藏区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省文化厅适时举办贫困地区文化干部培训班,提高贫困地区文化干部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协调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途径,落实贫困村文化室工作人员,充实、壮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
 
  (八)落实好省文化厅定点扶贫工作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新分工,坚持“文化扶贫为重点、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的思路,支持定点帮扶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选派干部到联系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通过谋划实施精准扶贫项目,助推联系点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经济发展能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省市县乡各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贫困地区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文化系统力量加强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贫困地区的县、乡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统筹宣传。统筹规划贫困地区发展路径,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突出不同区域发展重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特殊困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推进实施。要加强宣传引领,及时宣传文化扶贫工作的实施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靠实工作责任。靠实各级责任,省文化厅主要协调争取文化部文化扶贫项目资金,统筹谋划全省文化扶贫工作并监督检查;市州文化行政部门主要督促贫困县抓好文化扶贫项目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级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文化扶贫项目和任务的落实。靠实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文化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心协力形成一盘棋,推动文化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省文化厅计财处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文化扶贫项目和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市州文化局要把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以实际行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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