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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概要)2017年修订

一、基本情况

1、城市概况

长春市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地处我国京哈与图乌两条交通线交汇处,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春市现辖三县(市)七区,包括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以及长春新区。长春市全境面积20593.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区面积7293平方公里。截至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785万人,占吉林省总人口的28.5%。其中规划区人口484万人。

近年来,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5年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00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春市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截止2015年末,长春市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526.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达到34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周边组团发展迅速,其中合心、兰家、英俊、西新等四个周边组团工业企业发展速度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重要的轨道客车产业园区、轻工业产业园区以及物流产业园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随着“退二进三”进程的不断加快,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城市生活和服务中心;净月、富锋、兴隆等三个组团分别在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以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带动下,形成以教育研发、汽车产业、食品加工为主的三大城市组团。

城市南部已经形成以南部新城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产业集聚为重点的新型城区;东北部正在形成以长春新区为核心,以战略性新型产业和为高端服务业重点的城市新区;西南方向紧紧围绕汽车产业,以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为目标的专业化城市产业发展空间正在形成。

2、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与要求

近年来,国家、省级区域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为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2009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等为长春市在区域协调、空间结构、产业发展、职能定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伴随东北地区和吉林省中部地区合作的不断增强,必将对长春市的城市结构、交通及基础设施布局等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从经济发展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春市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1995-2009年间,长春市GDP年均增长速度为15.8%,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最高时接近1/2。经济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对用地空间的旺盛需求,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哈大客运专线、龙嘉国际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对城市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2009年以来,长春市经济也取得了长足发展,2013年生产总值5003亿元,较2008年生产总值2561.9亿元增加了一倍。但受产业结构调整与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近两年长春市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2012年以来,长春市城市经济发展进入了低速稳长阶段,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7%。这些情况均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标准和用地布局结构等进行适当的调整。

3、行政区划调整与要求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调整长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县级九台市,设立长春市九台区的请示,九台正式成为长春市下辖的行政区。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根据行政区划调整,需要扩大规划区范围,将九台区纳入规划区实行规划控制。

4、城市发展新要求和新任务

2015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按照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总目标,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着力抓好民生实事”作为八大任务之一被明确提出,并上升为全省工作重点。

十八大后,长春市着眼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全力建设幸福长春,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连续三年实施幸福城市行动计划。长春市积极申请创建“公交都市”,2014年11月获批国家第二批建设示范城市,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打造具有寒地特征、北方特色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建设目标。

省、市政府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未来长春应进一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着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本次总规修改将围绕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结构优化、交通系统内部协调和配套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

二、修改重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将落实行政区划调整,扩大规划区范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落实省、市重大战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增加区域性生态共建内容;强化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增加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完善三区四线划定及管控要求;加快公交都市建设,优化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突出城市风貌特色,强化城市设计相关内容;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增加旧城更新相关内容,根据长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完善远景空间发展指引。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城市发展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增强城市综合辐射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搭建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区域开发与国际合作的新格局。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规划将长春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科技进步、资源节约、环境优良的绿色宜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保持在7%左右,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000亿元左右,其中,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以上,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调整到5%以下。

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安全得到保障,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生态环境发展目标:到2020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城市性质

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我国重要工业基地。

3、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至2020年长春市域常住人口达到950万人左右,规划区常住人口达到648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42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80万人,一年以上暂住流动人口45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内城市建设用地约为44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5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综合城市发展趋势判断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确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总面积510平方公里。各县(市)的城市开发边界在本县(市)的总体规划中划定。

4、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长春市发展将面向东北亚区域,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加快资源要素集聚、产业和科技创新,建设区域性物流和商务服务中心。

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在东北地区“三纵五横”的空间发展格局下,发挥哈大经济带优势,加强与哈尔滨、沈阳、大连等东北大城市间的区域协作,促进沿线城镇发展。

突出长春市在省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贯彻国家“一带一路”、长吉图开发开放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和长春新区,辐射带动吉林省中部城镇群协调发展。

5、市域城镇发展

走集中城市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发展为重点,促进新型产业向中心城区及周边组团集聚,引导传统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提高对全省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引导产业向县(市)适度集聚,完善各县(市)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整合现状非农业人口规模小于2000人的建制镇,择优培育重点镇,成为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

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劳动力分布,优化配置市域发展资源,形成五个城镇等级,其中包括长春中心城区1个人口300—500万的Ⅰ型大城市,榆树、农安、德惠、九台4个人口20—50万Ⅰ型小城市,双阳、新立城、奋进、卡伦、米沙子、西营城6个10—20万人口城镇,龙嘉、奢岭、合隆、英俊、西新、城西、合心、兰家8个5—10万人口城镇以及若干个5万人口以下城镇。

完善市域各级城镇的功能,提高整体功能水平,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职能结构体系。中心城市为长春市中心城区及周边组团,中心城区规划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新业态、发展新模式、培育新产业。周边组团规划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加工产业、轨道客车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光电信息、生物、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次中心城市为德惠、农安、榆树、九台区、双阳区,规划承接中心城市传统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重点镇包括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城西镇、英俊镇、卡伦街道、合隆镇、米沙子镇、龙嘉镇、西营城街道、五棵树镇等,规划重点镇是城市经济要素转移及扩散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补充。一般镇以发展农工农贸为主,形成农村地域生产、集散中心。

在市域范围内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次中心城市为节点,快速骨干交通为依托,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市;“三轴”为以哈大复合交通走廊、珲乌复合交通走廊为主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依托长营高速公路至辽源方向的二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多点”为五个次中心城市。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通过撤村并点、复垦闲置宅基地等方式,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农村居民点集约规模化发展。中心村人口规模一般不小于1000人,基层村一般不小于300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和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农村自然生态与环境。

6、规划区发展规划

建立规划区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网络;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明确三区划定,构建近域自然生态框架;合理引导区域城镇发展,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合理布局区域市政基础设施。

走集中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和引导产业整合与集中发展,强化区域分工协作与优势互补;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及周边组团,积极推动新增人口及产业向规划区内城市组团转移和集中。至2020年,规划区总人口将达到648万人,其中城镇实际居住人口约为57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8%。

统筹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特征、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一城、两区、十二组团、二十二城镇”四个层次组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发展空间,实施分类指导。“一城”为中心城区,两区为“双阳城区和九台城区”,“十二组团”为奋进组团、兰家组团、合心组团、城西组团、西新组团、新立城组团、奢新组团、双营组团、英俊组团、劝农山组团、空港组团、卡伦组团,“二十二城镇”为永春镇、乐山镇、新湖镇、玉潭镇、山河街道、太平镇、鹿乡镇、齐家镇、米沙子镇、龙嘉镇、东湖街道、其塔木镇、土们岭街道、沐石河镇、兴隆街道、波泥河街道、纪家街道、苇子沟街道、城子街镇、上河湾镇、胡家回族乡、莽卡满族乡。

中心城区以调整优化和提高为主。持续完善省域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功能,大力发展以高端服务、金融保险和文化旅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以高新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职能;持续进行城市新中心培育、城市景观塑造、交通梳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对旧城进行逐步更新。

朝阳分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质量,强化城区综合服务职能;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力度;调整中心区职能,改善中心区交通状况;加强新立城水库汇水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南关分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职能;高标准建设商业服务设施,打造南部新城及城市南部新中心,控制流绿空间,形成长春城市新形象;疏散北部城区人口,保护传统街区风貌;加强伊通河沿岸生态绿化的保护与建设。

宽城分区加快铁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及“退二进三”步伐,调整区域城市功能结构;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疏通城市道路,改善城市北部区域生活居住和交通环境;积极配合北人民大街建设,加强城市北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北部新城中心;切实保护伪皇宫一带城市环境;积极建设环铁交通枢纽及商品流通中心。

二道分区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提升城区品质;积极配合机场路开通,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筑城市门户和东部综合服务中心;围绕东站陆路口岸周边地区的改造与整治,建设现代化城市东部物流中心;保护伊通河生态绿化,进行区内北段滨河景观改造。

绿园分区发展轨道客车产业、加快生物医药、纺织、畜产品加工、农机物流等产业发展;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区综合职能,结合西客站建设西部新城,构筑西部城市中心;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改善城区景观环境;建设城市西北生态、旅游、休闲带;保护城市西部生态。

经开分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新型城市住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住功能,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综合发展能力;注重与相邻二道、宽城两区的功能协作关系。

高新分区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善城市环境,科学、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居住及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发展能力。

净月分区切实保护净月人工生态林地及新立城水库汇水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文化产业,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三大产业“融合共生、互动发展”;健全区域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高标准生活居住用地,合理控制城市建设密度,保证区域城市建设质量。

汽开分区重点发展以汽车整车生产以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为主导的汽车产业,加快相关生产性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促进汽车文化的发展,加强一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

双阳分区积极接纳中心城区转移的教育产业;结合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条件发展具有特色的都市休闲旅游业,形成长春市的特色居住分团。

九台分区大力发展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区综合发展能力。

长春新区围绕战略定位和产业布局,构建“两轴、三中心、四基地”的发展格局。“两轴”即哈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轴、长吉高端服务业发展轴;“三中心”即科技创新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四基地”即高技术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产业基地、临空经济产业基地、健康养老产业基地。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依托公路和重大基础设施,加快组团建设,提高聚集效益和区域竞争优势,通过合理确定和强化各组团的产业职能,与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共同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梯次结构。加快各组团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形成相对复合的功能结构,促进职居平衡,缓解区域交通压力。

合理划定用地类型,确定空间管制范围,其中禁建区包括新立城水库及石头口门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齐家地下水源核心区、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净月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内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恢复区、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伊通河、饮马河、新凯河及其支流水系、伊通河上下游湿地的生态涵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富集区和采空区、地质灾害高发区、大型河塘水库、坡度大于25%的山林等;包括新立城水库及石头口门水库等二级水源保护区、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准水源保护区、齐家地下水源防护区、军事设施控制区、河流水系两侧的生态敏感区、城市楔形绿地、重大市政廊道以及龙嘉、大房身、大屯等机场净空区;适建区包括除去上述三类用地以外的所有用地,是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区域。主要分布于城市东北部的兴隆山镇、奋进乡、卡伦街道、龙嘉镇、东湖街道、西营城街道;城市西部和西南部的兰家镇、合心镇、城西镇、西新镇;城市东部和东南部的英俊镇、新立城镇、玉潭镇以及双阳区的奢岭街道和新安镇所在的奢新平原区域;城市南部的永春镇。

为保证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规划预留三级市政走廊,一级市政走廊位于城市西部和南部,依托跨境输油管线、东北天然气长输主干线、八三输油管线走廊设置,主要敷设大型区域长输管线,控制宽度为1000—2000米;二级市政走廊位于城市北部和绕城高速公路绿化带内,主要敷设城市市政干线系统管线,控制宽度为300—1000米;三级市政走廊位于城市西部,主要结合哈大客运专线和主要区域性铁路、公路设置,重点敷设输入输出连络线,控制宽度为50—300米。

7、中心城区结构调整与优化

中心城区是吉林省政治、经济、文化功能集中区。中心城区在进行必要的外延扩张时,更应注重内部职能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合理的空间容量为前提,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及开发密度,增加绿地,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提高中心城区整体运行效率,形成“双心、两翼、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疏解城市原中心区部分职能,形成中部和南部两处城市中心。调整中部城市中心职能,重点发展商贸、文化、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建立南部新中心,引导与支持行政办公、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在南部中心相对集聚。顺应城市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区域联系的主导方向,统筹考虑城市区位条件、发展基础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规划期内重点发展城市东北、西南两翼。其中城市西南翼形成以汽车、高新产业为核心的城市产业发展空间,东北翼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业为核心的城市产业发展空间。

用地布局:城市东北部加快建设长春新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初步建成国际化绿色智慧新城区,推动长春市构建对外开发开放新格局。

城市南部应通过城市南部新中心的建设,整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新城以及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各类建设用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教育科研、新型居住等城市职能,形成联系紧密、分工有序、布局协调的城市新区。

城市西南部应依托汽车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汽车产业,延伸产业链条,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居住及商业,形成产城一体的新城区;依托西客站的建设打造西部新中心。

中部城区内应以城市总体格局保护为基础,逐步迁出部分行政办公、金融保险、居住等城市职能,重点发展传统商贸零售业。规划期内应加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适当控制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延续现有城市小路网格局及景观肌理。加快棚户区和老旧散小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老城区生活环境。

8、公共设施规划

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搭建完善的城乡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级配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全市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文化、医疗、体育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加强儿童福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依据人口年龄构成及变化趋势均衡义务教育、养老设施及相关医疗设施布局。

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内建立健全省级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医疗、邮政等基础性重大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建成辐射全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在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次中心城市,建设完善的辐射县(市)域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各次中心城市建设县(市)级文化中心;结合重点项目建立1—2处群众体育运动场馆和训练中心;配置二级甲等医院,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妇幼保健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发展普通高中、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在重点镇内配置辐射周边乡镇的农业科技、文化活动、医疗保健、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各镇分别设置独立文化活动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进一步改善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建设1个以上多项目的室外健身广场、1个公共田径场;建设标准化卫生院。

一般镇内配置文化站、卫生院、中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整合分散农村教育资源,优化乡村初中、小学空间布局;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实现一村一处;建设村屯文化室,并相应设置体育活动场地,规划期内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中心城区内建立市—分区—居住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省域中心职能,加强现状人民广场城市中心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以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南部新中心的形成;在宽城、二道、绿园、经开、高新、净月、汽开设置七个分区级中心;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建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同时,优化社区生活服务设施,打造便捷生活服务圈。中心城区内设置净月影视文化中心、汽开汽车文化中心、净月科技博览中心、经开会展中心等四处城市专项服务中心。

9、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健全居住用途的土地市场,建立供需平衡的土地供给机制,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发挥政府规划导向作用,关注城市居住需求,缩小地区间的差异;培育地方特色,延续地方文脉,加强城市居住区的特色建设。全面提升长春市人居环境和住宅建设水平,创建绿色宜居城市。

配合城市的产业用地布局,适应城市居住扩张的趋势,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南部、西部及北部住区。

南部居住用地依托区位优势及自然环境,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居住区,为南部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住用地。

西部居住用地应满足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对居住用地的需求,结合西客站的建设,使之成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住区。

北部居住用地应结合棚户区及老工业用地改造,满足长春新区产业发展对居住用地的需求,建设成为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的城市住区。

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鼓励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善保障性安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末,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控制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超过60平方米的房源比例不超过所在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15%;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煤炭塌陷区的居民安置住房应符合拆迁居民意愿。

规划期内,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约4万套,建筑面积约229万平方米。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分区均应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中朝阳区结合富锋组团棚户区改造设置;南关区结合南溪湿地改造设置;宽城区结合铁南区域棚户区改造设置;二道区结合十里堡、东新开河两侧棚户区改造相应设置;绿园区结合高铁沿线、四季青、雁鸣湖周边棚户区改造设置;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兴隆山镇整体改造设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北区村屯改造设置;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福祉路两侧工业改造设置;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长沈公路居民点改造相应设置。规划期内完成三道煤炭采空区、东新开河淹没区内居民安置工作。

10、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立足吉林省区域生态基底,构建长春市广域生态框架。规划构筑“一脉、三河、四区”的城市区域生态架构。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规划逐步增加造林面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荒山绿化,不断增强其涵养水土的生态功能;“三河”指伊通河、饮马河和松花江,规划加强对三条水系的主要汇水区域的保护,加强管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四区”指市域范围内中部城市生态建设区、东部低山丘陵农林生态建设区、中部台地平原绿色产业生态建设区、西部湖群平原农牧生态建设区。

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构建城市近域“一脉、二环、三水、十二楔”的生态框架。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二环”指近域环城公路绿带、绕城高速公路绿带;“三水”指三条带有水源地功能的河流水库,包括:饮马河与石头口门水库、伊通河与新立城水库、新凯河与太平池水库;“十二楔”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引入中心城区的十二个楔形开敞绿地。

为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建设,构筑长春市大生态格局,规划结合山地、水域、湿地、风景区等打造19个生态主体功能区,主要包括:卡伦湖旅游度假区、石头口门水库景区、莲花山景区、净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双阳优质农田区、饮马河水田景区、石门沟景区、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长东北湿地公园、太平池水库景区、西部生态走廊(宽度控制在5千米)、永春山前台地景区、景台森林公园、二龙湖风景区、伊通火山群、新立城水利景区、西部城市楔形绿地等。

建设“一环十二楔”城市生态绿化隔离带。“一环”是指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内侧100—200米环城林带;“十二楔”是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伸入中心城区的十二处大型生态绿地,其间禁止进行与市政交通设施、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以建设绿色宜居城市为目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绿化系统。加强水系绿化建设、大型公共绿地建设及路侧绿带建设,均衡布局小型绿地,形成“一脉、一环、线网、多园”的中心城区绿化结构体系。“一脉”即结合伊通河整治,建成以河道为骨架,两侧延伸的绿色通廊;“一环”为穿城水系绿化环带,指沿东新开河、串湖、永春河、小河沿子河等四条水系,结合雁鸣湖、同心湖、八一水库、伊通河上下游湿地形成的绿化带,以及沿线高绿化率、低密度建设区共同构筑而成的环形绿带;“线网”为沿道路、水系、铁路、高压走廊分布的防护绿地体系;“多园”指城市综合公园、主题公园、居住区公园及街头游园等。

均衡布局城市各级公园绿地,规划新增47处市、区级公园绿地,因地制宜地建设街头绿地和街头小游园,加快滨水绿地建设,中心城区内主要水系两侧各设置不小于30米的绿带,形成结构完善的公共绿地体系。至2020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为52.45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平方米/人。

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协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实现环境准入制度;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强化伊通河、东新开河、新凯河、永春河等主要河道、库、湖的生态恢复与治理。

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节能新技术;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建设工地管理,防止扬尘;完善森林绿地系统建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建立噪声污染防治与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的互动式工作机制;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全程参与交通、居住、文教、工业用地选址、规划过程,从规划层面预防和控制噪声问题;加快噪声达标区的建设速度;加强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施工噪声管制;加强防护绿地建设,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保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鼓励跨区域合作建设处置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推进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扩大医疗废物集中设施服务范围;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技术,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到2020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指标;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完成省里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到2020年,逐步恢复土壤肥力,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2%以上,耕层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黑土耕地质量显著提升。

至2020年,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他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AQI)达标、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0%以上。

至2020年,地表水水体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水功能区阶段管理目标要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土流失率降低到10%以下,至2017年,长春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至2020年,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至2020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A);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小于65分贝(A)。

11、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贯彻中央城镇化会议决议,探索科学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全面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长春近现代城市风貌与整体格局的保护与传承,挖掘长春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特色以及文化内涵,建立层级完整的保护体系,全面保护长春市域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由山体山脉和河湖水系组成的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山体山脉包括人文景观丰富山体、自然景观独特山体、一般山体和火山;河湖水系包括河流、湖泊、人工水域等。

建立由山水格局、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遗产等构成的保护体系。努力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深入研究城市文化特色,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均应考虑长春市特有的城市风貌,延续其文化内涵;对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古迹划定紫线,并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划保护;进一步制定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的相关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

重点保护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肌理,包括典型的方格状路网、放射路网和城市轴线;重点保护中心城区内历史形成的广场、滨水空间、公共绿地、交通景观视廊等城市开敞空间。

规划确定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等6处历史文化街区和105处全国重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设原貌、现有街路景观格局及绿化、广场等开敞空间;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原貌、街道景观视廊以及文化广场、新民广场两处节点,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恢复历史建筑原貌;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圆广场及放射路网的街路格局,传统商贸文化特色;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建筑单体及群体的历史原貌并保留一定的生产工艺设备;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中东铁路时期历史建筑。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原则,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整治必须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要有利于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有利于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有利于城市空间和景观的塑造。

历史文化街区的环境协调区根据街区内历史建筑的类别、规模、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距历史文化街区界线不小于50米。在环境协调区内开展工程建设应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景观风貌相协调。

12、综合交通规划

建立以长春市中心城区为中心的综合性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发挥长春市在图们江区域和吉林省中部城镇群的辐射带头作用,巩固和提升长春市区域交通运输枢纽地位。逐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增强长春市与东北地区、国内各主要城市及其它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将长春市建设成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使长春市的客流、货流的集散和运输更加安全迅速,形成多功能、立体化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

以国家和区域的交通系统为依托,“物流先导”理念为指引,构建以长春为核心,京哈、珲乌“大十字”复合交通走廊为骨架的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立体交通网络。加强对外交通设施与市区交通体系的一体化衔接,逐步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建立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综合高效的综合对外交通体系。

发挥城市区域中心职能,按照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一般公路等分级,规划高效、快捷的公路网。其中规划长春市高速公路网布局为“两横一纵两环四放射”的格局。“两横”为珲(春)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和铁(力)科(右中旗)高速公路;“一纵”为京(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两环”为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四放射”分别为长(春)延(吉)高速公路、长(春)深(圳)高速公路、长(春)长(白山)高速公路和长(春)太(平川)高速公路。根据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客货流的分布特点,建立长春市域主枢纽客运及货运系统。其中客运枢纽系统由19个客运站组成,货运枢纽系统由16个货运站组成。

铁路客运系统以长春站和长春西站为核心,继续打造城市两大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在兴隆山镇以南预留长珲城际铁路车站,规划将长(春)辽(源)城际铁路引入长春西站。铁路货运系统,规划期内新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为枢纽铁路一级物流基地,新建大屯铁路二级物流基地,规划铁路货运西环线小合隆西二级物流基地、兴隆山三级物流基地,规划小合隆站为高铁快递办理站。长春北站为枢纽编组站,长春南站、长春东站为工业站,枢纽内其它车站均为中间站。结合长春铁路枢纽货运西环线预留米沙子编组站。

龙嘉国际机场近期规划为国内中型机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南航吉林分公司基地机场,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和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互为备降机场,远期规划为大型机场。龙嘉国际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级,未来按4F级进行预留。各功能分区适当预留发展用地,严格保护好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和规划建设,按远期规划控制范围做好机场周边地区土地使用噪声相容性规划,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远期启动龙嘉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以龙嘉国际机场为核心,结合铁路客站、公路客运站、社会停车场等其他交通设施,打造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疏浚松花江航道,达到4级航道标准。在九台(三台乡)、德惠(松花江镇)和农安(青山口乡)三区、县(市)各建1个5级内河航运港口。

优先发展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完善提升城市快速路系统,构建结构合理和功能多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形成快速、便捷、安全、舒适、低碳、和谐的综合交通系统。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形成结构清晰、等级合理、高效便捷的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形成“一环、三横、四纵”的城市快速路体系,并以此为骨架,结合城市主次干路、支路共同构成以方格网为主要形态的城市道路网系统。

规划快速轨道交通线网由10条线构成,包括6条放射线、2条半环线和2条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线,其中1号线、2号线和5号线为大运量的基本骨架线,6号线、7号线为辅助填充线,3号线和4号线为两条半环轻轨线,8号线为联系城市东北部区域的放射轻轨线,2条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线分别为空港新城线和双阳线。至2019年,建设完成快速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和8号线等线路,与现状3号线、4号线共同形成快速轨道交通框架体系。

至2020年,长春市中心城区在现有54路、55路有轨电车线路基础上,规划新建有轨电车线路5条,线路总长度将达到90公里。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2%。公共电汽车拥有水平达到1.6标台/千人,长春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线网覆盖率达到100%(按步行500米计算)。长春市中心城区规划公交场站共37处,占地总规模约55公顷。

在中心城区边缘对外公路出口以及枢纽附近,布置大型、集中的停车场。在行政办公、商业集中区、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公园绿地等地区布置规模适中、服务半径适中的中型社会停车场。建立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在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中心附近地区设置停车换乘设施。

13、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与排水

至2020年,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分别为:中心城区0.66立方米/人·日,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为0.5立方米/人·日,其它外围镇区为0.2立方米/人·日;至2020年规划城镇日用水量为354.7万立方米,年用水量为12.95亿立方米。其中,城镇年生活用水量为4.39亿立方米,人均年生活用水量为71.03立方米。市域范围内合理建设、扩建水厂。至2020年,中心城区扩建第一、二、三、四净水厂,新建第五净水厂(西南净水厂)、第六净水厂(兰家净水厂)和龙王庙净水厂;双阳区新建双阳西北部净水厂、九台区新建西营城净水厂;奢岭街道新建奢岭净水厂,东湖镇新建东湖净水厂,卡伦街道扩建卡伦净水厂,保证城市供水需求。榆树市新建榆树市第四净水厂、五棵树净水厂,农安县新建农安县净水厂,德惠市新建德惠市净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同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引水至新立城水库后向长春市区、德惠、农安等地送水。

中心城区及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重点镇镇区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镇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排水体制。至2020年,中心城区及双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重点镇镇区达到95%以上;一般镇镇区达到80%以上。至2020年,规划城镇给水量为354.7万立方米/日(平均日),污水量为284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新建、续建七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北郊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等重点镇污水;双阳区扩建双阳污水处理厂,九台区新建西营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九台污水处理厂;合隆镇、兰家镇、合心镇、奢岭街道、劝农山镇、英俊镇、卡伦街道、米沙子镇分别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榆树市新建榆树市污水处理厂,农安县新建农安污水处理厂,德惠市新建德惠市污水处理厂;其它村镇可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排水体制及污水处理形式。污染企业的工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线。

(2)燃气与供热

至2020年,随着外埠天然气引入程度的推进,中心城区、双阳城区全面使用天然气,市域各县(市)依托国家东北输气干线大力发展城镇特别是重点城镇的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建设中心城区绕城高压天然气管线。建设外环高压天然气管线联络线与腰英台-八屋输气干线相连接,解决长春市天然气输送问题。保留米沙子、大岭2座现状天然气门站,德惠1座压缩天然气母站,米沙子1座LNG储配站,伏龙泉、华家、小南、洋浦、双阳5座现状天然气输气站,米沙子、大岭2座现状天然气分输站,太平、龙嘉2座高高压调压站。新建龙嘉、九台2座天然气门站,大刘屯、一汽2座天然气输气站,兰家、合心、一汽、南部新城、永春、净月、长德、西营城8座高中压调压站,双阳1座天然气储气库。配合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及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逐步完善市域内各县(市)燃气管网。2020年居民用气量指标达到2743兆焦/人·年,综合气化率达到100%。市域其它县(市)2020年居民用气量指标达到2450兆焦/人·年,综合气化率达到95%。

坚持集中供热。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其它县(市)城区、镇区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加快试点在新建区域采用以燃气采暖为主电热采暖为辅的供热模式,来逐渐替代传统的燃煤集中采暖。同时,大力推进利用背压机组、地源热泵、太阳能等供热方式。农村地区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及推广科学有效的供暖方式,满足农村居民日常采暖需求。保留热电二厂、热电三厂、高新热电厂、九台热电厂,新建热电一厂、华能热电厂和东南热电厂。规划至2020年,市域热电厂总容量达8490兆瓦。其它县(市)及镇区分别新建、扩建相应规模的区域锅炉房,合理确定锅炉房容量。

(3)电力与通信

坚持“外电网送电为主,适当建设本地电源”的电源建设方针,外部电源要按照国家提出的“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发展战略,保证足够的电力输入长春市。规划至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84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达到800万千瓦。加快建设500千伏骨干网。长春市域将有合心、龙嘉、金城(四平界内)、德惠和双阳5座500千伏变电站,与吉林、四平和辽源电网相连形成高可靠性的“目”环网结构,满足长春市用电负荷的同时承接北部电网的南送需求。至2020年,建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220千伏变电站分区、分片向负荷供电的格局,适时打开地区间的电磁环网。加强中心城区电网与外围组团及乡镇电网之间的联络,以中心城区电网为基点,不断完善220千伏和66千伏电网对全市的覆盖。至2020年,市域电厂装机总容量944万千瓦。保留现状合心500千伏变电站,新建龙嘉500千伏变电站、金城500千伏变电站、双阳500千伏变电站和德惠500千伏变电站,总容量980万千伏安。

到2020年,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超过110部/百人,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超过70%。有线电视网覆盖面积为380平方公里,入户率达到100%。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宽带网络实现光纤到户,移动4G网络实现全面深度覆盖。规划建设数据中心1处。规划新建通信枢纽局1处,通信分局2处;通信线路采用共用地下通信管道沟方式敷设。保留现有的2处高速铁路客运站邮件处理中心,规划新建邮件处理中心1座;扩建中心城区邮政局(所)。2020年邮政局(所)达到130处。规划建设有线广播电视宽带网灾备中心1处。保护和完善广播、电视、军事设施微波通信的使用和安全需要;控制其它部门微波通道系统的发展,逐步取消系统单独运行的微波通道。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商住区、校园、大型场馆以及公路、铁路、机场、地铁、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宽带网络、移动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

(4)环卫设施

完善垃圾收运一体化系统,规划至202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域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中心城区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形成焚烧处理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对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特种垃圾实行统一管理,专业运输。至2020年,规划新建长春垃圾焚烧电厂、长东北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德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榆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建设九台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和双阳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扩建长春生活垃圾处理电厂,新建长春垃圾焚烧电厂、长东北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东部和西部各建设一处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医疗垃圾处理厂,选址建设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储运场和资源化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分选处理中心、大件垃圾堆放场、积雪堆放场和融雪剂处理中心。保留6座固定式垃圾中转站,迁建1座固定式垃圾中转站,新建5座环卫综合服务站,选址新建环卫停车场。按规范设置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休息室、废物箱等公共环卫设施。

14、城市综合防灾与减灾规划

城市建设应尽量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城市重要设施应相对分散布局,满足防灾安全布局要求;市政公用设施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紧急疏散和救援交通网络;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建设防灾疏散场所,严格按标准保证场所面积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完善信息、指挥体系和医疗救护网络,为市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加强对军事设施和城市要害部位、重要目标的保护。

伊通河城区段(新立城水库坝下至万宝拦河闸)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伊通河回水堤采用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伊通河支流、永春河及双阳河城区段采用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新凯河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段采用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河流饮马河、雾开河等均采用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新立城水库按五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最大可能洪水校核;石头口门水库按五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万年一遇洪水校核;太平池水库按一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千年一遇洪水校核;净月水库按一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二千年一遇洪水校核。随着长春市域经济建设的发展,各河流水系的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

至2020年,搬迁大屯危险品铁路货站,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全部搬迁至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新建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等选址应依照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以一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依据古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制度,积极采取保护措施,全面加强古建筑消防安全。

长春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规划期末保证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遭受基本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遭受罕见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无重大人员伤亡。至2020年,长春中心城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4.2平方公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8.4平方公里,各分区规划设置1处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长春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规划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报警系统;建设具备高强度防护能力的指挥工程和留城人员掩蔽工程及配套工程;建立完备的医疗救护体系;健全人防及配套专业队伍。优化人民防空工程整体布局,保证人民防空系统具备对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的应对能力。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战结合的战备要求,以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综合体为基础,分层开发,地上与地下相协调,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体系;建设完善的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应兼顾人防要求。

15、远景空间发展设想

按照“西产业、东生态、中服务”的思路,塑造“带型+指状+星座”的空间形态,构建“一廊、一脉、一带、四城”的空间结构。

一廊:是指“西部产业走廊”。沿城市西部的复合货运通道,壮大汽车、轨道客车、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世界级产业基地。

一脉:是指“东部生态绿脉”。沿城市东部的大黑山脉,依托卡伦湖、莲花山、净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新立城水库、景台森林公园等优质生态区,集中发展高端服务、文化创意、生态休闲等绿色产业,形成特色化、多功能的复合生态功能带。

一带:是指“中央服务功能带”。沿城市中央的人民大街、伊通河、远达大街复合发展轴,集中发展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综合服务功能。

四城:以保护传统风貌特色和优化提升现代服务职能的中心城;以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产业为建设重点的最具现代城市魅力的南部新城;以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为发展重点的西南国际汽车城;以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为重点的长东北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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