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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此次地震灾情特殊,具有破坏大、损失大、影响大等特点,震中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属国内首例、国际罕见,社会舆论关注度高。

地震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东明书记先后主持召开省重建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部署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尹力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建规划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国家规划指导组,对重建规划提出指导意见。在王宁常务副省长直接领导下和有关省领导悉心指导下,省发展改革委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组牵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连续奋战,高效有序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多次赴灾区实地踏勘,反复与专项工作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支持,充分征求和吸收采纳国家规划指导组、省决咨委专家组、灾区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总体规划》,并先后经10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和11月6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总规规划》重点内容

(一)规划范围

将烈度7度及以上的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纳入规划范围,包括阿坝州九寨沟县、若尔盖县、松潘县和绵阳市平武县18个乡镇。

(二)总体要求

重建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运用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紧扣灾区实际,针对受灾特点,坚持和发展“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路,注重恢复重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与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结合,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城乡住房重建等重点,推进科学重建、绿色重建、人文重建、阳光重建,探索世界自然遗产抢救修复、恢复保护、发展提升的新模式,整体提升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九寨。

重建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底线思维、保证安全,因地制宜、科学重建,创新机制,强化保障。

重建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世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显著增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努力把灾区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推进民族地区绿色发展脱贫奔康的典范,早日向世人重新展现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的独特魅力,奋力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空间布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明确生态保护区、旅游产业集聚区、农牧业发展区和人口聚居区四类重建分区。提出“一核、两中心、三轴线、多点联动、整体提升”的功能布局,即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和漳扎镇为核心,以南坪镇和川主寺镇-进安镇为中心,以九环线东线、九环线西线、若九路三条通道为轴线,拓展一批新景区新景点,推动形成全域旅游格局,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重点任务

针对受灾特点,结合灾区实际,突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景区恢复提升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等五大重点任务。按照严格控制范围、规范调整规模、合理区分功能等原则,整合优化重建项目222个,估算总投资118亿元。

一是把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行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突出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修复保护,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水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最大程度恢复灾区自然生态功能。

二是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施策、合理避让、重点整治,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与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强化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及应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综合防治,保护灾区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推动以景区恢复提升为核心的旅游产业转型发展,结合景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围绕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加快景区景点恢复提升,拓展旅游新业态,重构基于现代服务业的旅游产业体系,提升服务业水平,培育发展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为灾区群众增收致富、脱贫奔康提供重要支撑。

四是优先恢复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既有功能,改善提升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重点保障城乡住房等民生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藏区新居建设、避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统筹推进城乡住房重建,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严格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合理布局,精心施工,让灾区群众住上安全、舒适、实用的房屋,完善市政功能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五)保障措施

《总体规划》提出了财政、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社保、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构建针对性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支持政策体系。明确由省重建委负责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省重建委各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各项重建任务实施,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同时,对组织领导、创新机制、规划管理、帮扶支持和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节点

    2017年底完成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和交通(不含景区)、通信、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既有功能恢复;2018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处置,年底前完成城乡住房重建,全面开工学校、医院、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2019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全面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重建;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在安全评估基础上力争早日实现景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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