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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油2018年净利降逾一成

作为重新上市制度建立以来的首只重新上市股票,ST长油(601975)的经营情况备受关注。3月19日晚间,ST长油披露2018年年报,这也是ST长油重新上市后披露的首份年报。不过这份成绩单并未给投资者带来惊喜,ST长油在2018年实现的归属净利润降逾一成。

据ST长油的财报显示,公司在2018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33.78亿元,同比下降9.41%,对应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6亿元,同比下降12.25%,报告期内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23.53%。ST长油主营沿海和国际航线石油运输业务,是招商局集团旗下从事油轮运输的平台,市场定位为“全球石化产品的运输服务商”。

ST长油业务收入来自运输业、贸易业务、船员租赁以及船舶管理费。具体来看,ST长油的运输业务在2018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30.25亿元,该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较2017年同期增长3.27%,不过运输业务的毛利率较2017年减少3.99个百分点。ST长油的船员租赁以及船舶管理费在2018年营业收入均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形,而ST长油的贸易业务在2018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却“腰斩”。ST长油的贸易业务在2018年实现的收入约3.33亿元,较2017年同期下降57.64%。

同日晚间,ST长油还披露了一则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回溯公告,因公司在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ST长油于2013年5月14日被上交所暂停上市,并因2013年继续亏损于2014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2018年6月4日和6月21日ST长油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申请材料和补充材料。在经过几个月的“考验”后,ST长油于去年11月2日收到上交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2019年1月8日ST长油重新上市交易。

由于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ST长油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上交所对ST长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5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恢复上市或者重新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ST长油表示,公司于2019年1月8日重新上市后,于2019年3月19日晚间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满足第13.4.5条规定。同时根据已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持续盈利,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其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因此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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