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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第一,编制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讲话时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行动,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各地既要积极抓项目建设,更要着力抓环境建设,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蔡奇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陈吉宁代市长做了专题部署,要求认真抓好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以首善标准改革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了解国家层面的政策安排和工作部署,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精心开展调研,从企业和群众期盼入手研究改革方案。紧密结合加快创新发展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入企业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工作,聆听企业心声,精心设计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组织了28场企业座谈会,发放回收1516份调查问卷,汇总梳理形成了企业集中反映的10大方面营商环境具体问题。聚焦这些问题,《实施方案》进行一一回应,通过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加强纵横联动,突出具体改革措施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这次方案的制定,先是由53个部门分别立足职能研究提出了营商环境改革的具体措施,16个区提出了营商环境改革的需求和政策建议。综合这些改革措施,我们按照政策准备条件和企业需求,分类分批梳理形成“三个一批”共136条具体政策清单,分别是近期(10月底前)拟出台一批、年底前准备出台一批、需要研究突破一批。每一条政策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制定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各区各部门围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一思想、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的过程。

第二,总体考虑。

一是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为改革核心。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政府明确标准规范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探索以政策引导、企业承诺、监管约束为核心的承诺制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突出对标对表,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工作导向。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交易和自由竞争秩序,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坚持国际标准,在科技、人才、贸易、园区建设等多个领域与国际标准对接,进一步提升做事规则的国际化水平;以企业便利为出发点,为企业投资、贸易、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三是突出首都特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快“智慧政务”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简化审批、下放权限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国务院批复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为重大契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开放促进自身制度建设,推动占北京GDP比重80%以上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利企利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第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投资环境、贸易环境、生产经营环境、人才环境、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彰显“五个更加”。

一是投资环境更加开放。以便利化为导向,围绕外商投资、民间资本、投资审批、商事服务程序简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举措。比如,在投资准入放开方面,纵深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根据国家和本市改革安排,加快放开部分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在投资审批效率方面,制定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再压减50%的核准事项;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并逐步总结推广;完善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审批“一张网”。在商事服务方面,总结海淀区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程电子化试点范围,实现行政办理人员与企业申请人“零见面”;在“七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相关部门证表,实现涉企事项“多证合一”。

二是贸易环境更加便利。围绕企业关心的通关通检便利化、境外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比如,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北京试点建设,在交通枢纽等条件成熟场所试点建设城市候机楼,对高信用等级企业降低海关查验率,全年出口平均查验率控制在2%以内。在服务企业“走出去”方面,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完善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协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城市商会联盟、境外友好商(协)会等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作用,加快构建境外投资经贸合作伙伴网络。

三是生产经营环境更加良好。聚焦企业最关注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税费改革、供地政策等方面制定相关改革措施。比如,产业政策方面,分行业研究出台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编制重点产业功能区发展指数,进一步提高重点产业功能区投入产出效率;出台加大市级财政对各区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科技创新方面,设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转化,研究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完善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支持政策。降低成本方面,处理好企业反映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和残保金征收问题;完善企业自建自持办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试点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结合政府定价目录修订,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行业商(协)会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出台优化提升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总部经济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总部企业服务。

四是人才发展环境服务更加精细。聚焦人才最关心、需求最急迫、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比如,在人才落户方面,修订人才引进政策标准,大力引进优秀投资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引进落户;为本市产业发展急需或创新创业潜力较大的外籍投资人才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最高期限为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研究设立外国人才类《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人才发展方面,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市属上市公司、非上市科技型企业中试点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政策措施。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力争用2—3年时间在重点产业功能区和人才密集地区开工建设至少10所左右优质中小学校;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大人才公租房筹集力度,由园区企业自持、统一配租,优先满足入园企业人才住房需求;未来五年在新城、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出1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满足多层次居住需求的租赁住房。

五是法治环境更加公平。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管理、依规审批、依职服务。比如,在政策制定实施方面,注重合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废除现存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在诚信体制建设方面,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方面,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开通快速出证通道,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单位;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特别是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市场监管方面,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机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和机构整合的改革方案,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问题。

第四,实施保障。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区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解读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比如,建立市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成立专班,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通过市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快构建一个服务中心、一个服务网站、一个项目代码、一张服务卡片、一个信用平台、一套政府服务标准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在阳光运行中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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