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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年12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皖发改农经〔2018〕69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2018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粮油、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也是经济和人口相对集中、河流水系比较发达的区域。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资源开发强度大、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是长江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亟需加快推进。为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改善长江等重要河流水质,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基本原则。统筹推进,突出重点;转变方式,绿色发展;政府主导,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三是治理目标。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流域水质显著改善。同时,围绕农田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各项具体治理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包括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调整升级农业产业结构,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要求,严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

二是综合防控农田面源污染。包括推动化肥减施增效,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地膜等废弃物处理利用,有效防控地表径流,实行耕地用养结合。

三是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包括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养殖污染监管。

四是积极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包括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水产养殖方式。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建设管护机制。

第三部分,支持政策。

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落实有关免征增值税政策,完善补贴政策等。

三是完善用地用电等政策。包括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落实农业用电政策等。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各方责任。包括省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等。

二是做好检查评价。包括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监测和评价体系等。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包括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等。

附件下载:皖发改农经〔2018〕6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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