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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加快实现行蓄洪区长治久安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三年(2019—2021年)分类推进方案》——

科学推进安全建设

我省境内淮河干流长418公里,流域面积6.7万平方公里。淮河流域地势低平,平原面积大,河流众多,历来就是洪水多发地区。新中国成立后,按照“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在加固堤防、整治河道、修建水库的同时,于湖泊、洼地开辟了行蓄洪区,形成了以水库、行蓄洪区和各类堤防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

“我省淮河行蓄洪区数量多、面积大、居住人口多、进洪频繁。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共21处、占全国行蓄洪区总数的22%,面积3060平方公里、占全国行蓄洪区总面积的10%。近年来,结合淮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石姚段、洛河洼2处行洪区已调整为防洪保护区,方邱湖、临北段、香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正在实施,计划2018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改为防洪保护区,不再属于行洪区。除上述5处行洪区外,现今还有濛洼、南润段、邱家湖等16处行蓄洪区,涉及合肥、宿州、蚌埠、淮南、阜阳、六安和滁州等7市19个县(市、区),以及省农垦集团、淮南矿业集团。其中,阜南县、颍上县、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寿县、灵璧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宿州市埇桥区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我省此次出台的《方案》提出,聚焦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按照“减总量、优存量、建新村、分步走”的总体部署和“一区一策”的基本要求,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远近结合、补齐短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行蓄洪区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坚决打赢行蓄洪区脱贫攻坚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为保障淮河行蓄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缓和人水矛盾,我省自上世纪50年代启动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不过,目前仍有一些问题客观存在。低洼地居民较多,居住安全缺乏保障。截至2018年3月,仍有49.86万人居住在设计蓄洪水位以下的低洼地,占行蓄洪区总人口的50.33%。行蓄洪期间,居民需提前撤退转移,临时安置难度大;群众生命财产时常遭受洪水威胁,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相关人士说,庄台远超安置容量,人居环境亟待整治,居民迁建补助标准低,实施难度较大。

针对这些问题,《方案》提出,到2020年,优先解决进洪频繁、防洪风险较高、贫困人口集中区的低洼地居住人口安全问题及庄台超容量人口迁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990人得到妥善安置,其中现有未超容量庄台就地安置534人、现有保庄圩就地安置8593人、现有庄台就地安置4003人、新建保庄圩就地安置794人、迁入现有保庄圩5001人、外迁至区外安全区域15065人,2020年6月前完成安置。到2025年,结合治淮工程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居民迁建等工程,全面提高行蓄洪区内居民防洪保安能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区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方案》明确,通过保庄圩堤防加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排涝站及自排涵闸建设等工程的实施,淮河干流保庄圩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支流保庄圩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全部达到10年一遇。区内总人口由101.27万人减少至75.44万人,庄台人均居住面积由21平方米提高至50平方米,居住在低洼地以及庄台超安置容量的64.46万人得到妥善安置。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目前,我省部分保庄圩防洪标准偏低,4级及以下堤防220公里,占现有保庄圩堤防总长度的72%。部分堤防堤身断面不足、护坡损毁严重、堤顶无防汛道路,汛期堤顶土路泥泞不堪,不能满足防汛抢险需要。圩内排涝标准低,抽排标准仅为农排标准3—7年一遇,自排涵闸规模小,排水体系不完善,居民区受淹、农作物受灾情况严重。

《方案》明确了居民安置标准:庄台人均安置面积5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保庄圩人均安置面积10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外迁至行蓄洪区外防洪保护区、设计洪水位以上安全区人均安置面积80平方米(含公共设施面积)。防洪标准为淮河干流行蓄洪区保庄圩、庄台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其中临淮岗坝上按临淮岗设计蓄洪水位加超高确定,支流保庄圩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保庄圩除涝标准则是瓦埠湖城南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其他保庄圩自排与抽排标准采用10年一遇。

《方案》提出,按照突出重点、近远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洪几率、空间位置、贫困程度等主要因素,结合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安排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时序。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推进人口安置、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保庄圩达标改造、行洪区调整,安置低洼地人口和超容量安置人口64.46万人,其中低洼地人口50.96万人、超容量安置人口13.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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