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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求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4月24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要求湖北“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下一步经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同时强调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要聚焦减税降费,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并陆续在新旧动能转换、降成本、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业投资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全力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坚实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强调财政部门既要管好账、用好钱、生好财,还要明大势、谋全局、献良策,充分发挥“智囊”“智库”作用,为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高质量的财政支持。今年以来,省政府组织省财政厅认真梳理现有的财政政策,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意见》,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增效、更加积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共拟定了8个方面、28项财政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优化高质量发展的财税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综合税负,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降低企业收费负担。坚持依法征管,加大涉企税费督查力度,坚决遏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等乱收税、乱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财税环境。
 
  (二)聚力支持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共建机制,支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院所建设。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
 
  (三)着力缓解融资困难,培育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扩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创新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撬动作用。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企业多渠道融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投向实体经济。
 
  (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支持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长江沿线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政策,健全横向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奖励机制,构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加强重点领域补短板工程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支持实施全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保障公路、铁路、机场、水利、高标准农田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民生领域补短板,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六)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对省级事权充分保障,对市县事权给予适当补助,对共同事权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建立促进市(州)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投资、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的市(州)给予奖励。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完善库款管理制度,增强县级谋发展、促发展的能力。
 
  (七)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拓宽高质量发展的筹资渠道。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政府债券额度,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推进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优化发行管理,简化发行程序,加快发行进度,加快债券资金拨付,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债券使用正向激励机制,对项目储备好、资金使用好的市县,在新增债券分配时适当给予倾斜。
 
  (八)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优化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服务。下放财政资金审批权限,扩大市县和部门单位自主权。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加快重点支出进度,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管理,集中财力支持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注重加强资金和政策统筹,注重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充分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意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针对性强。《意见》坚持强弱项、补短板,着力解决我省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科技创新势强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县发展资金供给不足、财政金融协调性不强等问题。
 
  (二)涵盖面广。《意见》内容涵盖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培育产业体系、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重点领域补短板工程建设、健全财政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一套体系完备的财政政策“组合拳”。
 
  (三)含金量高。《意见》针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出台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支持措施,如筹集500亿元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筹集不少于600亿元资金支持实施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等。这些政策实施后,将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和释放巨大红利。
 
  (四)可执行性强。《意见》提出的财政措施尽可能细化、量化,时限清晰、金额具体、责任明确,增强了可操作性,便于有关方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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