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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暂行条例》解读


      2018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2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司长张建华介绍《条例》和快递业发展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对《条例》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条例》在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制定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连接着供给侧和消费侧,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2007年,到今年已经十年了,特别是邮政法2009年修订施行以来,我国的快递业由小到大迅猛发展,市场结构在持续优化,资源要素在加速聚集,去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这十年间每年年均增长达到了42%,2017年快递业务的收入完成了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每年年均增幅达到了30.6%。我国快递业务量的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我国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
 
  随着业务规模的壮大,我国快递企业也迎来了上市的高峰期,已经有7家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全国农村地区收投快递件量超过100亿件,全国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超过3万个。快递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全国建成了上百个智能化的分拨中心,智能快件箱投入运行已经突破了20万组,箱递率提升到7%。全国实名收寄信息化率达到83%,快递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无人仓、无人机、无人车的研发应用步伐也在持续加快,主要品牌的快递企业电子运单的普及率提升至80%,新能源运输车的保有量突破了7000辆。
 
  党的十九大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对优化快递业的政策环境,增强快递服务能力,提升快递服务质效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次制定快递暂行条例,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促进高质量的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
 
  《条例》的立法工作见证我国快递业发展实现跨越的历程
 
  制定快递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立法计划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立法的进程随着我国快递业的发展而加速推进,立法的过程坚持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也吸引着方方面面的参与,同时也激励鼓舞着快递业始终坚持第一要务,推动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这次条例的制定跟行业发展中很多标志性事件都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有5个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是2013年,全国快递年业务量90亿件,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014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突破100亿件,国家邮政局起草形成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个时间节点是2015年,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完成200亿件,全国政协双周协商会把快递条例的制定纳入了双周协商的范畴。
 
  第四个时间节点是2017年,全国快递年业务量超过300亿件,国务院法制办原则确定了条例草案的内容。2017年10月,在广泛充分征求和吸收快递员、企业、协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修改完成了草案,正式提交国务院。
 
  第五个时间节点是2018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圆满完成。此时,恰逢快递年业务量突破了400亿件。
 
  快递暂行条例立法工作伴随着行业的成长壮大,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关注,立法的过程也积极听取和兼顾了公众、政府部门、协会、企业和员工的意见和诉求,尽量画大同心圆,取得最大公约数。条例草案充分融入了快递业发展需求、改革需求和管理需求,贯彻了包容审慎的原则。
 
  《条例》对我国快递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是快递业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全球为数不多、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效力在行业里仅次于邮政法,高于邮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上位法。快递条例的制度安排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丰富,也管用、实用,在很多方面实现了突破、创新。
 
  《条例》的草案开篇就特别强调要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发展,还为发展保障设立了专门的篇章。条例草案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谋划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让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有关制度安排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更加充分的享受制度红利。此外,快递条例注重守护安全底线,对安全做出了细致务实的安排,注重对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实快递服务规则体系,为快递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条例草案,为快递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机遇,提供了支撑,理顺了关系,还解决了难题。
 
  《条例》的立法工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是快递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成果。快递暂行条例的制度安排符合客观规律,也契合了我国迈向邮政强国的实际,是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良法。条例生效以后,将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用邮权益,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为解决快递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制度性设计
 
  快递暂行条例是一部发展法,是一部发展的保障法,立法过程自始至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当前,在快递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着用地难、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的问题,还有跨境通道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怎么破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任务。
 
  根据我国发展的实际,根据行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在条例里面做了很多制度性设计。例如,为了统筹考虑快递大型集散分拨中心基础设施用地解决难的问题,条例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做出了保障性安排。例如,对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的问题,条例也根据实际需要作出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条例还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分拨中心,也鼓励快递企业在境外开办服务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同时,也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健全机制,推动快件便捷通关。这些制度安排都会大大增强跨境快件的处理能力,对于促进快递业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基础性作用。
 
  我国快递业从大到强是可以预期的
 
  从数量上来讲,中国2017年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世界上的快递还没有完全的统计,只是抽样统计,一年大概是850亿件,我国占世界总量的40%以上,绝对是世界第一快递大国。
 
  但是,我国快递的服务对象目前主要是以服务电商为主,400亿件里面大概有68%是服务电商的,因为我国快递的发展跟电子商务衔接度比较紧密,所以这一块发展的速度、效益比较好。除此之外,在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上、在跨境业务方面,确实跟国际上大的企业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快递暂行条例草案都注意到了。
 
  关于促进跨境快递业务发展问题,在国际通道的设施建设、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方面都作了制度性安排,同时也鼓励快递跟制造业、跟现代农业、跟商贸业联动、协同发展。随着条例的贯彻,相信我国快递业从大到强是可以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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