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信息的通知
一、信息采集领域及对象
重点围绕卫星制造及测控、卫星有效载荷、卫星应用、电子对抗、通信与信息安全、电磁兼容与防护、探测与目标识别、数据与图像处理、网络安全、大数据及云计算、云安全、智能无人装备或平台、模拟仿真等领域,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和推荐。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采集的信息进行初审,对拟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信息数量,原则上每个领域控制在40条以内。
(四)推荐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数据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并抄送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和有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行业协会(学会)、高校推荐技术及产品信息,请参照上述要求初审把关并推荐报送。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与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技术及产品信息评审,确定年度目录入编技术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