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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端午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要深入贯彻落实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按照“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保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结合暑期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全力打造重庆旅游业发展升级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持续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暑期行动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全面加强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出境游和国内游、“一日游”、“周边游”旅游市场,加强对重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对“网红景点”的旅游市场监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和“四黑”等市场乱象,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进一步保持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三、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密切关注涉旅舆情。各区县要及时受理办理旅游投诉,主动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等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旅游纠纷,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涉旅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发生重大旅游负面舆情。
 
  四、加强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教育引导。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强旅游服务队伍诚信建设,着力提高导游等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能,采取针对性措施,杜绝发生欺客宰客、中途甩客、“强迫购物”等问题。
 
  五、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加强与宣传部门协作,搞好文明旅游宣传,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重庆”和“山水之城·文明同行”两项活动,充分发挥旅游志愿者在文明引导、质量监督上的作用,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开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游客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断提升文明旅游素养。
 
  六、切实做好节日旅游安全工作。各区县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风险研判,特别是要组织对容易发生涉旅安全问题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食品、消防等涉旅关键环节的安全大检查,严防发生涉旅安全事故。要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宣传及线索摸排力度。要强化“网红”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闭环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景区、景区区域及景区旅游项目,要严格依法关闭或部分关闭,并及时对外公告。要加强对旅行社在购买服务中的安全监管,特别是旅游包车、出境游安全等,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旅行社租用无资质的地接社和车辆。要全面落实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规范,积极指导A级景区严格落实“先巡查、后开园”“先签字、再开园”“谁巡查、谁负责”明文规定,依法严格控制最大承载量,管控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长江三峡、巫山小三峡,主城区及涪陵区“两江游”等重点水上旅游产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响应及时、组织有力、救援到位。
 
  各区县旅游部门要根据当地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场。端午假日期间(6月16日-6月18日),各区县要安排专人负责旅游市场整治情况信息报送,每日12:00前将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和工作亮点反馈“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微信工作群”,联系人:崔翠;电话:6323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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