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
商办贸函〔2017〕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为,商务部制定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外贸司)。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