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税务总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信息可年内补充享受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显示,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如纳税人出现不知情受雇佣、房贷扣除等问题作出了相关回应。
 
  消息称,有部分纳税人反映,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国税总局表示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了。一方面可以在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此时,不会影响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此外,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核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才能办理扣除,纳税人将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那么可以补正或重新填报。
 
  关于房贷问题,国税总局也做出了回应,谈到如果纳税人对本人或配偶的房贷是否符合条件还不太确定,可以抓紧查阅合同或者咨询有关部门,尽快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确实在单位发工资前来不及报送,也没关系,可以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扣除信息。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扣除,可在您向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后的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