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引关注

2018年4月12日,中国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期限暂定一年。5月7日,银保监会等部门又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税延型养老险的设计原则、交费方式、收益类型等规范。
 
业内分析认为,可以预期,这一试点方案到期后将进一步完善并向全国推广,有助于中国应对老龄化的挑战,同时是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良机。
 
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这次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来之不易,有点姗姗来迟,关于这一政策的直接讨论与酝酿已超过10年。”研究员杨志勇表示,200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7%,标志着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0多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在加快,老龄化程度在加深,65岁以上人口有15831万人,占比达到11.4%,老龄人口绝对数大、占比高,养老保障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杨志勇表示,当前,一些省份养老金支付遇到难题,养老保险必须加快发展,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不均衡,现今仍主要依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均有一定发展,但企业年金发展遭遇瓶颈,商业养老保险潜力也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国内老龄化趋势严峻的同时,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行。当前,我国养老金综合替代率不到50%,而据世界银行测算,替代率不低于70%,老年人的生活与退休前才不会有显著下降。各国成功实践表明,在养老金构成中,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应在40%左右,另外的60%则依靠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金替代,而且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金的占比与替代率大体相当。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未来需要鼓励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以补充养老金缺口。
 
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养老金的供给构成中,基本养老保险发挥着最主要的作用,占比近七成,其他两部分分别仅占17%和13%,此次税延型养老险的推出旨在为提高第三支柱占比提供政策支持。
 
“从全球养老金制度的发展规律来看,发展多层次的养老金制度,几乎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老有所养的唯一可行之路。”教授鲁全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多层次养老金制度,是指由家庭养老、公共养老金制度、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养老金制度体系。其实质是由不同主体来分担老年收入的责任。
 
鲁全说,公共养老金(第一层次)是依靠劳资双方和政府的力量,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二层次)主要是劳资双方的责任,而商业养老险(第三层次)则主要体现个人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此次税延型养老险细则的出炉,恰恰是共建共享原则在养老金领域的具体体现,商业养老保险的政策环境迎来春天。
 
杨志勇指出,当前,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延长退休年龄已刻不容缓。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也很有必要。一方面,有助于解决养老服务个性化需求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基本养老金较低的不足。即使没有税延型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商业养老保险也需要加快发展,“税延型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理解为让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插上了飞翔的翅膀。”
 
业内人士指出,总体来看,税延型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体系第三支柱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以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快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不仅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还能增加居民选择、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商业养老保险迎来发展契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在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作解读时表示,试点政策采取递延纳税模式,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积累、领取这三个环节作出税收优惠规定,即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商业养老账户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在缴费环节缴费支出可按照一定标准税前扣除,直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在积累环节对投资收益暂不征税,直接增加个人收益。在领取环节,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
 
具体来看,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这意味着,月收入大于等于16667元的职工,每月最多可税前抵扣1000元。简单理解,相当于个税起征点从当前的3500元调整至4500元;月收入在16667元以下,可税前抵扣月收入乘以6%。
 
“税延型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可助力金融保险事业的发展,助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账户的建立。”杨志勇认为,试点中的缴费标准按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或全年6%或12000元)的办法确定,虽不算太高,但可以降低个人为未来储蓄的成本,从而促进养老保障目标的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要发展好,需要有对应的资本市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需要有适当的养老保险产品和监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税延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契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称,对于投保人来说,这种保险具有税率降低和投资收益放大的两重优惠。缴费环节不征税,投资环节也不征税。本来应该交税的钱可以投资、升值,退休之后再递延,会对资金起一个放大作用。工作时收入来源多元化,退休之后,收入来源单一。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收入肯定相对低一些。理论上来讲,税率应该更低一些。
 
“此轮通知和《指引》可谓亮点颇多,有利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和蓬勃发展。”鲁全认为,首先,真正体现了“保险姓保”的原则。在一段时间内,我国的部分保险产品,或者出现过度“重投资、轻保障”的倾向,各种万能险花样百出;或者过分依赖于政策性保险业务(如经办社会保险),开发符合市场需求产品的能力不足。此次细则强调保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回归了保险的本质和基本功能。其次,此次政策“组合拳”既有鼓励,更有规范。再次,保险产品的设计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需求,体现了供给侧改革的思路。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税延优惠政策的出台,表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按照有利于养老保障的方向完善,也表明商业保险可以在老龄化社会扮演其应有的角色,多层次养老金政策体系已初见端倪。
 
政策效果要看后续养老金投资运作情况
 
虽然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一经推出,叫好声一片,但有业内分析表示,试点效果有待观察,政策仍有改进空间。
 
有券商指出,每月1000元的最高税延额度对高收入人群有吸引力,但从一线城市消费者立场来看,以北京2016年平均薪资9994元为例,算下来每个月仅可节税几十元,对于多数工薪层而言,新政的吸引力显然不够。
 
教授郭振华表示,基本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没有发挥有效作用,这是推出税延型商业养老险的根本原因,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居民自己储蓄。“现在积累,几十年后才领取,除了通胀,这期间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更高的收益进行风险补偿,但是我国养老金投资体系又没有建立,给不到要求的收益。”
 
“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仍有改进空间。”杨志勇表示,试点的做法是个人缴费及投资时免税,领取收益时课税,税率也较为优惠。这种做法对办理税延具体扣除业务凭证做了规定,但可能更适合团体集中办理保险。集团客户和企业客户集中办理,效率较高,但对于那些不希望统一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来说,就不是好的选择。因此,未来可以给出更多的选择项。例如,在个人取得收入时先征税,而后将资金注入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退休账户,机构用账户资金投资及个人领取回报不再交税。给个人更多的选择将让商业保险产品更符合个人的需要。
 
“另外,虽然政策加速器已启动,市场表现仍要靠商业养老险公司的内力。”鲁全说,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商业保险潜在市场,但保险深度和广度都远不及发达国家。前不久,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就说明了商业保险公司仍准备不足。因此,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不仅要靠政策环境,更要练好内功,才能真正满足公众“老有所养”的需求。
 
分析认为,税延型养老保险先在三地试点,业务量受限,影响是局部的和有限的。试点期满后,这项政策应尽快完善并推向全国。同时,应该鼓励更多的机构参与相关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提供,让机构之间竞争,促进税延优惠政策效率的最大发挥。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