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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制实现“历史性突破” 打开改革新空间

  我国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已经基本完成。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央企如期完成改制任务实现了我国国企改革“历史性突破”,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多项改革奠定了基础,打开了空间。
 
  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国资委在去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全部60余家需改制的全民所有制央企集团改制方案批复工作。截至当年年底,除个别企业由于特殊原因未完成改制外,其余企业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成为按公司法登记的公司制企业。
 
  同时,列入改制计划的近2500户全民所有制央企子企业,98%已完成或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按照“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要求列入清理计划的1100多户全民所有制央企子企业,40%完成了清理注销。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公司制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中央企业经过公司制改制后,责权更加明确,有助于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市场经济主体。
 
  公司制改革不仅仅是换个名、改个身份。国资委要求各央企以改制为契机,将改制与加强党的领导、三项制度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等工作结合。各央企则根据自身实际,将改制与战略规划实施、内部资源整合、管控模式改革等统筹推进,争取改革“最优解”。
 
  以内部三项制度为例,中央企业在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样化探索。中国一汽要求各级企业所有干部员工“全体起立”,重新竞聘上岗,淘汰了不适应岗位的管理人员,实现了干部年龄结构优化;中国保利30%的集团总部正职人员从三级企业选拔,打造职业经理人队伍,强化职务薪酬与考核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公司制改革过程中,不少中央企业进一步摸清了资产状况,将长期“休眠”的子企业纳入了压减范围,促进了瘦身健体、轻装上阵。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8390户,节约管理费用135亿元,“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达80%。
 
  这是我们国企改革的一个历史性突破。除了明确权责、提升治理外,公司制改制是基础性改革,为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等改革打下了基础,开拓了空间。
 
  据了解,在完成央企公司制改制基础上,今年国资委将继续在完善央企公司治理,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深入推进央企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发力,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中央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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